抓住我市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机遇,进一步宣传我市“成吉思汗长眠地,鄂尔多斯蒙古风”的总体旅游形象,让更多的游客深入了解我市“天骄圣地、大漠风光、民族风情和休闲避暑旅游文化名城”四大类旅游产品,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市旅游局继开通鄂尔多斯旅游网与新浪鄂尔多斯市旅游局官方微博之后,将又推出鄂尔多斯市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成为服务鄂尔多斯旅游,让广大旅游者了解鄂尔多斯的又一重要窗口。
为加强鄂尔多斯市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新浪鄂尔多斯市旅游局官方微博和鄂尔多斯旅游网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旅游管理、服务和营销中的作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旗区旅游局要确定一名分管旅游网络信息工作的副局长,确定一名文字功底较好、电脑业务较强的专职旅游信息员,并在本地区重点旅游企业内确定一名文字功底较好、电脑业务较强的信息通讯员,与市旅游信息中心建立旅游信息网络联动,每日及时有效地收集并提供本地区本单位旅游资讯,做好旅游信息采集报送工作(QQ群号:318010327)。
二、各旗区旅游局及重点旅游企业信息员要积极对鄂尔多斯市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关注推广,已建立微信平台、微博和旅游网的旗区旅游局要做好内容和安全的管理以及信息的及时更新,并与市旅游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加为好友,互动发布信息,未建立的旗区旅游局要及时采集、报送旅游信息,并尽快建立相应的平台。
三、关注微信平台的同时,已开通微博的各旗区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业要积极与市旅游局官方微博形成互动。
四、各旗区旅游局负责本地区旅游企业通讯员的报送工作,于3月30日前,将总表报送市旅游信息中心。
五、鄂尔多斯市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账号ordostour,鄂尔多斯市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联系人:杨东平
联系电话:8588537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旅游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