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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公开报告

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是主管本市考古发掘、古建筑古遗址保护研究工作并整理出版的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⑴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院内各项工作。

⑵承担考古挖掘、古建筑、古遗址保护研究工作,并将考古挖掘成果及时整理出版或发表。  

⑶对院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⑷对本地区发现的古遗址提出有效的保护方案。

⑸指导审核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方案。

⑹承担考古、学术研究的科研项目并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

⑺指导全市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和文物考古研究工作;开展文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普及和公众考古相关工作。

(8)开展长城资源、革命遗迹、人类学遗存调查保护与研究工作。

(9)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物保护研究室、综合业务室等。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文物局、四普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各旗区文旅局和文物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为鄂尔多斯市考古、文博、文旅事业的发展,为建设文化强市贡献了重要力量!

一、党建引领政务工作

(一)党支部学习情况。2025年,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38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3次,组织生活会1次,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10余件。本年度以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了党支部引领和统筹考古业务工作的重要作用。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院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自我革命等的重要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通过专题讲座、主题党日活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等形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政治引领、思想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和规范监督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引才用才工作。为全面提高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文物)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市文旅局部署和支持下,我院开启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共计引进34名具备文博工作高级资质的专家和具备专业素质的高校学生,用于指导并协助我市文物普查、文物考古调查等工作,逐步解决基层专业人才匮乏,基层文化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情况,极大地支持了我市四普工作的顺利、高效完成。

二、业务工作

(一)“四普”指导、巡查、宣传工作

1.鄂尔多斯市开展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业资料整理检查指导工作。2025年1月至5月底,对全市九个旗区的“四普”内业资料整理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相关旗区及时整改落实,保障了普查数据的真实、完整。

2.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以来消失文物复核工作。5月16日至31日,我们对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已消失的文物进行了全面复核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档案比对和专家论证,核实了文物消失原因及现状,建立了动态监测机制。此次复核为完善文物保护体系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后续预防性保护措施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3.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现场认定工作。本次工作遵循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7月27日至8月12日,深入各旗区,对前期普查中新发现的文物点进行实地核查与科学评估。通过现场勘察、文献比对和专家论证,旨在准确识别文物年代、类型及价值,完善档案资料,并提出针对性保护建议。此项工作是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夯实文化遗产基础的重要环节,将为后续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依据,确保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传承。

4.完成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审核和上传工作。7月7日至16日,参加由自治区文物局组织专家开展第一次普查数据集中审核;10月11日至26日,参加由自治区文物局组织专家开展第二次普查数据集中审核。该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范与技术标准推进,对全市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信息、保存状况等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校核与汇总,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经最终审核,所有普查数据已按时保质上传至自治区普查工作平台,为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构建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5.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展和鄂尔多斯市文物标本信息库建设。以“四普”工作为契机,推动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编写出版和鄂尔多斯市文物标本信息库项目建设,为打造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文物考古研究一流水平研究机构夯实基础。

6.内蒙古师范大学师生继续助力四普。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与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各旗区文物普查机构签署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与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关于共同推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战略合作协议书》,促成内师大文博考古学生深入各旗区踊跃参加“四普”工作。

7.四普宣传报道。全市累计发布“四普”专题报道451篇,简报20期,短视频137个,线下投放海报、宣传册约3.1万份。向广大民众普及文物和四普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四普工作,提高民众对四普工作的关注和热情。

(二)乌兰木伦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1.乌兰木伦遗址保护工作。乌兰木伦遗址保护工作持续推进,重点加强遗址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整治。通过设立保护围栏、安装监控设备等措施,有效防止人为破坏。定期开展遗址巡查和病害监测,及时修复受损区域。同时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提升公众保护意识,确保遗址得到长期有效保护。

2.持续推进《乌兰木伦遗址群保护总体规划(2025-2040)》《乌兰木伦考古遗址公园规划(2025-2040)》的实施工作。当前已完成《乌兰木伦遗址群保护总体规划(2025-2040)》《乌兰木伦考古遗址公园规划(2025-2040)》的编制与修订。两项规划已按程序提交,正积极推进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相关准备工作。后续将加强对接协调,争取尽快上会研究,以推动规划尽早获批实施,为遗址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法定依据。

(三)长城保护工作

1.启动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本年度,应市局工作部署,由市局转拨长城保护规划编制专项经费500万元。8月份,市考古院完成该项目的招标工作。10月份,已完成鄂尔多斯市境内长城公布点段田野数据核查工作。目前已进入《鄂尔多斯市长城遗址保护规划纲要》长城资源本体认定研讨阶段,对文本资料进行详细的调整和修改,按照任务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2.助力遥感监测,精准排查文物隐患。为推进市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遥感监测项目,配合南京大学城市规划院文保所李新民老师团队,联合属地旗区文保中心工作人员,对鄂尔多斯境内部分长城点开展实地核查,逐一核实遥感监测疑点,筑牢长城安全防护防线。

(四)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1.聚焦核心工作,筑牢文物保护基础。本年度以配合基本建设项目文物调查和保护为主要工作内容,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做好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工作的通知》(内文物发〔2025〕6号)文件要求,对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标准,全程参与基本建设项目文物地表实地踏查、数据核查及调查报告撰写等全流程工作,累计核查上报相关文件及调查报告350余项,切实保障基建项目与文物保护工作有序衔接。

2.配合市电业局、市交通局完成S27、S37、包银铁路等考古前置审核项目。电网、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在道路建设工程全面推进背景下,我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与市电业局、市交通部门紧密协作、同力发展高质量完成了文物审批前置审核工作,实现了工程落地与文物保护的“双赢”成果。

3.完成40余家工矿企业建设用地调查工作。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我市以“压舱石”之姿扛起政治责任,用稳定的产能、科学的统筹,在全国能源保供大局中书写不可或缺的价值答卷。为保证企业建设用地与文物保护共行,我院调查人员秉持“严谨细致、应查尽查”的原则,对项目用地范围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及建设单位反馈调查成果。

(五)同兰州大学建立寒区旱区生物考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鄂尔多斯工作站。

该工作站将主要针对鄂尔多斯考古遗址出土的生物遗存(人、动物、植物)进行研究,通过动物考古、植物考古、古环境、古DNA、古蛋白以及同位素考古等方法,开展环境考古方面的研究,这将有助于更深入地了解鄂尔多斯地区的历史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信息,为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研究提供更为丰富的资料。

(六)业务培训

1.1月14日,鄂尔多斯市“四普”专题培训班在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成功举办。培训班邀请了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的腾和、丹达尔、张利清三位老师进行授课,三位老师在“四普”工作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学术造诣,他们的授课为全市“四普”业务人员带来理论知识和实践指导。这不仅为全市“四普”内业资料整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全市文物考古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鄂尔多斯市的“四普”工作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

2.11月初举办了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建设培训班,特邀内蒙古博物院研究馆员李丽雅等资深专家,系统解读了“四有”档案的法规政策与建设标准,详细讲解了档案材料从收集、分类编目到数据录入、立卷归档的全流程规范化操作方法,有效统一了各旗区的认识与操作尺度。本次培训取得了显著成效。各旗区文物工作骨干进一步明确了“四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通过经验交流与现场答疑,各单位分享了地方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了落实“四有”工作的信心与合力。

3.11月17日,市考古院成功举办了“击石为用——旧石器的制作技术”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特邀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陈福友副研究员担任主讲。作为旧石器考古研究领域的资深专家,陈福友研究员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造诣,为与会人员带来了一场内容翔实、深入浅出的专业讲座。此次专业培训活动的成功举办,有效提升了我市文物考古人才的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对推动我市文物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11月18日,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特邀鄂尔多斯学研究会秘书长、文博研究馆员杨勇先生,在市文物考古研究院711会议室开展了题为“鄂尔多斯历史文化传承及其融合发展特征”的专题学术讲座。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全体职工及各旗区文物保护中心业务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讲座内容翔实、见解深刻,不仅加深了大家对鄂尔多斯历史文化的系统认识,也启发了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推动文物保护与地方文化融合发展的新思路。

(七)对外交流与学习

1.2月25日,暖城考古与鄂尔多斯学座谈会在市考古院召开。本次会议邀请了多位在鄂尔多斯地方学领域和鄂尔多斯文博系统具有深厚造诣的专家学者,如奇朝鲁、奇海林、乔明、王志浩、杨勇等,共同探讨全市文物考古工作的现状,探讨未来工作方向,并就鄂尔多斯考古与鄂尔多斯学的关系等相关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2.3月25日,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与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成功举办了一场以“加强学术交流,深化合作研究”为主题的座谈会。会议聚焦于科技考古、环境考古、文化遗产研究保护等领域,就未来的研究方向和合作项目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此次座谈会的成功举办,加强了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与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之间的合作关系,也为双方在环境考古、科技考古、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3.4月份,市考古院向鄂尔多斯市图书馆地方文献部捐赠14种119册图书。这批图书内容丰富多样,主要有:《乌兰木伦鄂尔多斯旧石器时代中期遗址发掘报告》《乌审旗文物志》《红水流长 繁华竞逐——鄂尔多斯乌兰木伦河旧石器考古发现精选》《鄂尔多斯青铜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鄂尔多斯历史故事》《远祖的倾诉》《郡王府记忆》《鄂尔多斯文化遗产(2012年)》等。全面展示了鄂尔多斯地区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以及丰硕的文物考古研究成果。

4.在2025年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以党建为引领,联合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学研究会通过校地联动、资源互通等形式,将图书捐赠、文化讲座与主题党日深度融合,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与文化服务共融共生。市考古院被授予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石榴籽书屋”收藏证书单位。

5.5月15日,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甄自明一行4人,赴文物出版社进行业务合作洽谈。此次访问旨在深化双方在考古成果出版、文物保护宣传及学术资源共享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文物出版社副社长洪卫、副总编辑杨新改、编辑乔汉英、安艳娇、人文图书中心主任许海意出席座谈会。此次洽谈为双方未来的深度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6.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考古学会换届工作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召开。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作为新晋团体会员和副理事长会员单位,将积极参与学会各项活动,加强与区内文物考古机构的合作交流。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长期致力于鄂尔多斯地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此次入选将进一步促进地方考古事业发展,为内蒙古自治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贡献力量。

7.10月23日至25日,文化遗产交叉学科2025国际论坛暨“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国际合作联盟2025年大会,在中国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隆重举行。会上,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正式成为“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国际合作联盟理事单位。目前,内蒙古地区有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两家单位,成为“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国际合作联盟理事单位。

三、学术研究成果

(一)专著

1.编著《沧桑鄂尔多斯》一书,并由中央党校出版集团、大有书局出版发行。

2.编写《鄂尔多斯考古百年》宣传册。

3.协助达拉特旗统战部撰写完成《达拉特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丛书:达拉特史迹拾遗》专著初稿。

4.出版《行走萨拉乌苏》一书,并担任副主任。

(二)课题

1.负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重点课题项目《文物在说话·鄂尔多斯卷》,正在组织编写中。

2.承担鄂尔多斯市社科联重点课题项目《北疆文化在鄂尔多斯》长城文化部分内容的编写工作。

3.内设课题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展展览大纲编制咨询项目(宁夏大学合同2025年第4642号)已结项,成果为《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展展览大纲》。

(三)发表的论文、简报

1.在“价值与阐释——文化遗产价值创新传播研讨会”暨中国文物学会文化遗产传播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年会上,发表《“博物馆热”快速地增强了文化自信——以鄂博“黄河从草原上流过”展览为例》。

2.在《草原文物》杂志2025年01期发表《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沙日塔拉人骨研究》。

3.在《收藏》杂志2025年第02期发表《鄂尔多斯阿尔寨石窟寺壁画鉴赏》。

4.在《东方收藏》杂志2025年第02期发表《汉代墓葬壁画的社会生活反映》。

5.在《滴水集》发表《时光解码:从多维诠释体系看文物修复对价值重构的关键作用——基于现代修复理念与技术的历史遗产价值重塑研究》《鄂博文创冰箱贴:当草原风骨撞上赛博潮玩,一场跨越千年的“贴”心暴击》等。

(四)宣传报道

全年在单位公众号上发布宣传视频10个,信息报道58篇。并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公众号。在暖新闻上连续发布《鄂尔多斯历史故事》连载20余篇。在新华网发布《被唤醒的远古密码——探秘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乌兰木伦遗址》4K专题片。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980.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21.39万元,增长48.78%,变动原因:因本年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以及新增鄂尔多斯市长城保护规划纲要编制项目、四普项目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69.51万元,增长 215.4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980.2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980.2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69.51万元,增长 215.45%。变动原因:今年新增鄂尔多斯市长城保护规划纲要编制项目、四普项目,人员经费因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及社保基数调整等原因增加约97.21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980.2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980.2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69.51万元,增长 215.45%。变动原因:今年新增鄂尔多斯市长城保护规划纲要编制项目、四普项目,人员经费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及社保基数调整等原因。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80.2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80.26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980.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12.93万元,占 31.92%;

项目支出 667.33万元,占 68.08%;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980.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21.39万元,增长 48.78%,变动原因:因本年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以及新增鄂尔多斯市长城保护规划纲要编制项目、四普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69.51万元,增长215.45%,变动原因:今年新增鄂尔多斯市长城保护规划纲要编制项目、四普项目,人员经费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及社保基数调整等原因增加约97.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980.26万元,与年初预算 658.8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48.78%。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决算数为 84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1.65万元。其中:

1.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发放2025年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

2.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599.65万元,支出决算8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四普项目经费较去年增加24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09.6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80.9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7.63万元,支出决算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0.24万元,支出决算1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保基数变化不大,导致年初预算有剩余。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补缴职业年金,后期追加预算,导致差异。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89万元,支出决算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社保基数变化不大,导致年初预算有剩余。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11.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2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1万元,支出决算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本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78万元,支出决算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本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8.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9.58万元,支出决算1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积金基数变化不大,导致年初预算有剩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312.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9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71万元、津贴补贴44.46万元、奖金13.97万元、绩效工资2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1.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7万元、住房公积金18.22万元、退休费7.63万元。

(二)公用经费 2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09万元、委托业务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97万元、福利费4.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为 667.3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5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3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差旅费74.55万元、维修(护)费4.38万元、租赁费0.36万元、培训费2.46万元、劳务费9万元、委托业务费525.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万元。主要包括:其

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5.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5.6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56万元,支出决算 2.5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56万元,支出决算 2.5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56万元,支出决算 2.56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56万元,占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涉及此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5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不涉及此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23.98万元,下降 100%。变动原因:2025年未新购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4.14万元,下降61.74%,变动原因:2024年底新购公务用车,车辆较新,2025年公务用车维修费用降低,导致差异。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涉及此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涉及此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涉及此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20.0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66万元,增长 22.38%。变动原因:我院人员预算较上年增加核算的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77.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72.6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77.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02%。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越野车方程豹;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 66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本年度我单位没有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文物考古调查研究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58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乌兰木伦遗址第一地点地学环境考古调查1次,乌兰木伦遗址监控、工作站维修5次,乌兰木伦遗址宣传6次,学术交流2次,提升乌兰木伦遗址的知名度及鄂尔多斯旧石器考古的地位,保障乌兰木伦遗址顺利发掘。完成本年度长城调查保护研究宣传工作,完成基本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工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专款专用,统筹安排,按照计划管理,按照实际发生业务支付,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资金管理不存在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手续,确保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文物考古调查研究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

50

5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

50

5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5年度完成乌兰木伦遗址调查发掘宣传工作,完成秦直道巡查调查宣传工作,完成长城调查巡查宣传工作,保障鄂尔多斯市境内文物调查宣传工作有效开展提升区域人员对文物保护的认知度。

完成乌兰木伦遗址第一地点地学环境考古调查1次,乌兰木伦遗址监控、工作站维修5次,乌兰木伦遗址宣传6次,学术交流2次。提升乌兰木伦遗址的知名度及鄂尔多斯旧石器考古的地位,保障乌兰木伦遗址顺利发掘。完成本年度长城调查保护研究宣传工作,完成基本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乌兰木伦遗址调查发掘宣传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2

14

次

5

5


长城调查巡查宣传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2

12

次

5

5


秦直道调查巡查宣传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2

12

次

5

5


质量指标

调查巡查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0

百分比

8

7.58


宣传发掘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7

7


时效指标

工作计划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5

5


工作计划完成时间

定性


2025年全年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乌兰木伦遗址调查发掘宣传费用

反向

小于等于

20

29

万元

3

0


长城调查巡查宣传费用

反向

小于等于

10

8.85

万元

2

2


秦直道调查巡查宣传费用

反向

小于等于

20

12.15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文物保护的安全性及遗址区域的核心价值提高文物保护的安全性及遗址区域的核心价值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保障乌兰木伦长城秦直道调查巡查宣传研究

定性


保障

完成


10

10


可持续影响

对科研、历史文化研究及文物的长期保存

定性


提高

完成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单位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96.58


2.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25分。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我院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意识形态及党员带头示范积极性都得到了有效提升,我院完成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等工作,完成市局组织及单位组织去准格尔旗进行红色教育培训学习2次,举办主题党日活动13次,知识竞赛1次,组织集中学习38次,更新党建阵地宣传展板及内容展示等,购买相关学习书籍,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由于我院人员较少,仅有4名党员,且2025年考古调查研究项目任务繁重,导致我院党建活动较少,经费执行率未达到年初预算目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专款专用,统筹安排,按照计划管理,按照实际发生业务支付,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资金管理不存在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手续,确保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8

8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8

8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有效提升我单位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意识形态及党员带头示范积极性以及确保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三项工作有效开展。

2025年我院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意识形态及党员带头示范积极性都得到了有效提升,我院完成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等工作,完成市局组织及单位组织去准格尔旗进行红色教育培训学习2次,举办主题党日活动13次,知识竞赛1次,组织集中学习38次,更新党建阵地宣传展板及内容展示等,购买相关学习书籍,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由于我院人员较少仅有4名党员且2025年考古调查研究项目任务繁重导致我院党建活动较少经费执行率未达到年初预算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等

正向

大于等于

12

13

次

5

5


维护更新党建宣传内容及维修增添设施设备等

正向

大于等于

1

4

项

5

5


党员培训调研

正向

大于等于

2

2

次

5

5


质量指标

党员参与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60

百分比

7

5.25


采购物品或项目的质量或品质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8

8


时效指标

上半年完成时间

定性


2025.01-2025.06

完成


5

5


下半年完成时间

定性


2025.07-2025.12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组织活动、更新宣传内容及教育培训费用

反向

小于等于

5

4

万元

5

5


阵地建设、差旅及其他费用

反向

小于等于

5

4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工作人员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能力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对全院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影响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单位职工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98.25


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75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99.0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市四普第二阶段田野调查工作,完成全市四普第三阶段室内资料整理指导和督导工作,完成消失文物和新发现文物的上报工作,完成自治区上报关于四普进度的各类填报。完成长城专项调查整理和上报工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专款专用,统筹安排,按照计划管理,按照实际发生业务支付,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资金管理不存在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手续,确保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计。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

300

299.06

10

99.69

9.97

其中:财政拨款

300

300

299.06

——

99.69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十余年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的文物普查工作,是掌握鄂尔多斯地区文物底数的主要工作,也是对鄂尔多斯地区文化面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全面归纳的一次普查工作。

完成全市四普第二阶段田野调查工作,完成全市四普第三阶段室内资料整理指导和督导工作。完成消失文物和新发现文物的上报工作,完成自治区上报关于四普进度的各类填报。完成长城专项调查整理和上报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文物普查

正向

大于等于

12

12

次

5

5


数据库建设

正向

等于

1

2

项

5

5


成果出版

反向

小于等于

3

3

册份。

5

5


质量指标

普查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5

5


数据库建设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70

50

百分比

5

3.57


成果出版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5

5


时效指标

工作计划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80

百分比

5

4.21


工作计划完成时间

定性


2025年全年

全年


5

3


成本指标

文物普查工作经费

反向

小于等于

50

50

万元

2

2


数据库建设经费

反向

小于等于

100

100

万元

3

3


成果出版经费

反向

小于等于

150

6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文物保护的安全性及遗址区域的核心价值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保障鄂尔多斯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

定性


保障

保障


10

10


可持续影响

对研究鄂尔多斯市历史文化研究及文物的长期保护

定性


有效提高

有效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95.75


4.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23分。全年预算数为63.13万元,执行数为59.73万元,完成预算的94.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24年12月10日,选派文化工作者32人,培养文化工作者2人,基本完成对文化人才的培训任务,推动基层人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确保了项目顺利进行,还加强了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了项目的整体性。为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推动鄂尔多斯市文化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专款专用,统筹安排,按照计划管理,按照实际发生业务支付,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资金管理不存在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手续,确保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文化人才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3.13

63.13

59.73

10

94.61

9.46

其中:财政拨款

63.13

63.13

59.73

——

94.61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4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单位计划培养文化人才34人,其中培养2名文化人才由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培养。根据我单位实际发展需求,我们将从文博专业挑选相关专业人才及优秀文博工作者来我单位提供指导示范,同时也将与高校合作鼓励文博专业的学生、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为一线考古工作培养人才。

截至2024年12月10日,选派文化工作者32人,培养文化工作者2人,基本完成对文化人才的培训任务,推动基层人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确保了项目顺利进行,还加强了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了项目的整体性。为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推动鄂尔多斯市文化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计划分配名额

正向

等于

32

32

人

10

10


培养计划分配名额

正向

等于

2

2

人

5

5


质量指标

选派人员要更好地发挥专业引领示范作用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8

8


培养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相关的专业工作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7

7


时效指标

二〇二四年度

定性


完成

完成


5

5


二〇二四年度全年

定性


完成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选派人员经费

正向

等于

64

61

万元

5

4.77


培养人员经费

正向

等于

4.32

4.3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为鄂尔多斯市文博事业发展培养人才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10

10


可持续影响

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养,培养相关人才,为我市文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有效提升专业技能素养,高效完成相关业务工作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99.23


5.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执行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按照计划完成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发放,有效维护市级传承人传习传承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专款专用,统筹安排,按照计划管理,按照实际发生业务支付,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资金管理不存在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手续,确保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0.5

0.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

0.5

0.5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5年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致力于维护市级传承人传习传承补助,每人5000元,我单位共1位传承人,金额5000元。

本年度按照计划完成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发放,有效维护市级传承人传习传承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市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

正向

等于

1

1

位

10

10


非遗传承补助发放次数

正向

等于

1

1

次

5

5


质量指标

非遗传承补助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10

10


补助传承人级别

定性


市级

市级


5

5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时间

定性


2025年12月底之前

完成


5

5


补助发放时间及时效

定性


2025年12月底之前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非遗传承人传习补助

反向

小于等于

5000

5000

元

5

5


每位非遗传承人传习补助资金

反向

小于等于

5000

5000

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鼓励代表性传承人更好地开展传习和带教等活动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传承人补助有助于提升传承人责任感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100.00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我单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2个。委托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鄂尔多斯分所开展绩效评价。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严格对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把绩效管控融入预算申报、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年度评价全链条,结合文物考古、遗产保护的行业工作特征,持续夯实内部绩效管理基础,推动财政项目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实施部室协同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我院构建业务部门主责、财务部门复核、院领导班子终审的预算绩效工作流程。项目申报阶段,由文物保护研究室、综合业务室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围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长城保护规划编制、乌兰木伦遗址保护、文化人才专项、党建意识形态、非遗补助等具体业务任务,据实拟定绩效目标,细化产出、效益、满意度三类指标;财务部门重点校验绩效目标与项目资金体量、年度工作任务的匹配程度,核查指标是否可量化、可考核,严禁脱离业务实际的绩效设定,从预算源头把控绩效方案质量。

二是落实项目全周期绩效跟踪监管。在预算执行阶段,实行业务进度和绩效实现情况同步跟踪管理。业务科室动态跟进7个预算项目推进状态,核对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进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管理要求,依据真实业务活动办理经费支付,防范超标准开支、挤占和挪用财政资金等风险。针对部分项目出现的指标完成偏差,充分考虑考古野外调查受地域环境、人员力量、年度任务波动带来的客观影响,逐项研判偏差原因,动态优化项目组织实施安排。2025年度纳入绩效管理的预算项目共有7个,涉及项目资金合计667.33万元。我们已经完成了全部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实现了项目支出监控全覆盖。

三是规范开展内部自评与委托第三方外部绩效评价工作。年末按照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工作部署,组织各业务岗位对照年初既定绩效目标开展逐项核查,据实统计实际工作产出,客观衡量社会效益与可持续影响,完成全部7个项目内部绩效自评、打分与材料归档。2025年7个项目内部自评得分区间介于81.4分至100分,其中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资金项目取得满分。 在此基础上,本年度委托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鄂尔多斯分所,针对文物考古调查经费项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第三方外部项目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价得分分别为:文物考古调查经费项目96.58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项目81.4分。结合内部自评以及第三方评价发现的预算测算不够精细、数据库建设进度滞后、部分时效指标与现实工作存在错位等问题,逐项剖析问题成因,研究制定对应的整改提升举措,内部自评相关材料随同单位决算一并对外公开。

四是进一步优化适配考古行业的核心绩效指标体系。立足考古调查研究保护单位业务属性,分类搭建业务绩效指标框架,覆盖文物调查发掘、文物普查、长城资源保护、学术科研、人才扶持、党的建设、非遗补助等业务板块。指标体系兼顾数量完成度、工作质量、任务时效、成本管控四大产出维度,同时重点突出文物保护社会效益、历史文化研究长期价值、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效益维度,充分适配考古野外作业周期长、成果转化节奏慢的行业现实。结合内部自评以及第三方绩效评价反馈意见,动态修正指标阈值、计量单位,优化数据库建设、工作时效等相关指标设定,减少指标脱离业务实操的问题,持续提升绩效指标的实操考核价值。

五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实际转化运用。将内部自评结论与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共同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报的重要参考依据。针对四普项目第三方评价暴露的短板以及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测算偏差等情况,后续预算编报环节充分参考本年度项目执行数据、历年业务工作量,做实项目立项论证,科学测算经费规模,打通“预算编制项目执行绩效评价下年预算优化”的管理闭环。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约束作用,将财政资金向核心业务倾斜,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全市文物考古保护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小娟              联系电话:0477-8390922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公开数据11个表(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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