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 | 英文域名:wlj.ordos.gov.cn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2、收入支出与以前年度对比分析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4.与财政部门的对账情况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民族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门类的艺术创作工作;承担文艺理论和社会文化理论研究工作;承担辅导基层文艺创作工作,培养文艺创作人才;承担本地区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1982年(前身系伊克昭盟创作研究室、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隶属于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市文化艺术中心6楼。现有26名工作人员,其中有中共党员10人,市政协委员2人,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15人,中级职称7人。内设办公室、非遗保护室、非遗展览室、戏剧影视创研室、公共文化创研室、音乐美术创研室6个部室。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本年本单位总收入为57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71.32万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为5.06万元占总收入的1%。总支出57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44万元,占总支出的78.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95万元,资本性支出7.62万元);项目支出124万元。 

  2.收入支出与以前年度对比分析: 

  本年总收入为576.44万元,比上年增加120.83万元,增长26.52%;收入较上年增长的因素是:创作采风、田野调查经费增加预算20万元(2019年预算为10万元);新增蒙古剧和鄂尔多斯婚礼文化专项经费91万元;增加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经费20万元,其他项目收入减少10.17万元。总支出为 571.36 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5万元,增长25.41%。支出增长因素为:创作采风、田野调查经费支出增加20万元;蒙古剧和鄂尔多斯婚礼文化专项经费支出90万元。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本单位资产总额17.54万元,负债总额 0.92万元,净资产16.63万元,资产负债率5.3%。本年资产增加10.46万元。 

  4.与财政部门的对账情况: 

  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32万元,与财政拨款核对相符。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75万元,比2019年0.72万元,增加0.03万元。具体为: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单位无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7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5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为增加车辆维修费。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单位五公务接待。 

  (三)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1.3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45万元;支出总计571.3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5.75元,增长25.41%;支出增加115.75万元,增长25.41%。 

  因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属单位均为全额拨款单位,财政收支总体情况与收支总体情况一致,收支差异原因同上。 

  (四)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36万元,占78.3%;项目支出124万元,占21.7%。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减少5.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调出及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20年没有发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5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较上年增加22.08万元。 

  基本支出决算结构及支出用途 

  2020年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共计447.36万元,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2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4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8.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55%。主要用于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职员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和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6.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用于财政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二、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准备阶段:2020年1-2月;实施阶段:2020年全年;评价分析和报告阶段:20213月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资金总额30万元,2020年全年财政一次性下达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使用3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统一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达到预期目的。 

  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2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开展创作采风、田野调查、学习观摩等5次,举办非遗活动2次,创作文艺作品十余部(幅),编印《精品作品集》等,项目资金无调整。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下达的工作经费,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重大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和非遗展示活动要求完成。每项活动结束后根据预算报账付款。 

  3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020年度, 预算批复金额30万元,市财政局下拨资金30元,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实际支出为30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控制项目具体支出,在有限的资金使用过程中,厉行节约,没有浪费的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预算资金到位,立即开展项目工作,100%完成了项目的工作进度。 

  (2)项目完成质量 

  2020年业务工作严格按照预算实施,完成质量良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100%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文艺创作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生产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重大主题文艺精品创作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文学艺术的感召力、影响力不断增强,在全国规范性奖项中获得优异成绩。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30业务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自评分分值为93分,评价结论为优秀。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 

联系人:                     

肖宇 

  

电话: 

17804775775 

项目名称 

创作采风、田野调查、微电影拍摄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 

30 

3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 

3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在市文化和旅游局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充分发挥我所文化艺术创作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2020年通过开展艺术创作、艺术理论研究、非遗保护、艺术档案整理等工作积极推动本地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1.以“疫情防控”为主题创作出宣传视频2个、诗歌3首、歌曲5首、美术作品1幅 

  2.成功举办第九届鄂尔多斯婚礼文化日和鄂尔多斯婚礼传承人培训班 

  3.开展创作采风和田野调查 

  4.整理历年编创文艺作品档案收集整理、编印完成《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作品集》 

  5.拍摄短片电影《一个人》《鄂尔多斯德吉文化专题纪录片》,制作歌曲《你引领我的梦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开展创作采风、田野调查、学习观摩次数 

≥5次 

5次 

5 

5 

  

举办文艺创作、非遗活动和研讨会次数 

≥2次 

2次 

5 

5 

  

质量指标 

调研成果验收通过率 

≥80% 

100% 

5 

5 

  

业务作品验收通过率 

≥80% 

100% 

5 

5 

  

时效指标 

开展创作研究采风、田野调查、学习观摩时间 

2020年1月—12月 

100% 

5 

5 

  

业务作品完成及推广时间 

2020年1月—12月 

100% 

5 

5 

  

成本指标 

举办相关活动及研讨会的费用;采风调研、田野调查、学习观摩产生的费用;作品制作、编印费用 

≤20万元 

100% 

10 

10 

  

微电影合同(创作、前期摄制、后期制作等费用) 

≤10万元 

100%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更多优秀作品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0 

8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本地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长期 

长期 

20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60% 

80% 

10 

10 

  

总分 

100 

93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9年增加11.95万元,增长207.47%。主要原因是:一是维修费用增加,二是劳务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政府采购支出:是指各单位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丽  联系电话:15047797273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 党政机关
  •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网站地图
    备网站标识码 :1506000009
  • 联系电话:0477-8183869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泰商务广场(CBD)T6栋19楼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