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艺术学习的普及发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起步到“火爆”的过程。受利益驱动影响,且长期以来多头介入,致使各类艺术考级泛滥,良莠不齐,问题层出不穷,给文化行政部门管理造成较大难度。
近日,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加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查办力度,依法查办了一起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案件。执法人员在对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亮证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放有某艺术考级委员会监制的《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遂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服务官网”进行初步查询核实,未查到相关备案信息。后依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该公司、承办单位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某艺术研究院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提取了相关证据。经依法定程序,该案调查终结,提取证据证明当事人某艺术研究院组织的艺术考级活动未到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未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
该案的成功办理,加强了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较大程度的维护了考生利益,促进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规范化,维护了家长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真正走上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作者: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