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 | 英文域名:wlj.ordos.gov.cn
公开公示

2025年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

  一、内蒙古艺玩电玩有限公司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案

  处罚文书号:(鄂)文综罚字〔2025〕4号 

  当事人:内蒙古艺玩电玩有限公司      

  违法情况概要: 

  内蒙古艺玩电玩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602MADUKB3Q9C,2024年10月11日,依法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2024年12月24日,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内蒙古艺玩电玩有限公司送达了《关于开展游戏游艺设备含有宣扬赌博内容自查的通知书》。2025年1月7日,执法人员在内蒙古艺玩电玩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擅自为5台已取得《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的游戏游艺设备(“疯狂魔鬼城2.0”“虎鹤双形8人机台”“虫虫大冒险”“天空战记”“天天向前GO”)加装了上分、退分装置,包括读卡器和转换器,取消原有的投币和出彩票奖励功能,转换为上分功能和退分奖励,消费者将游戏币充值卡插入安装在游戏游艺设备上的读卡器后就可获得相应的分数启动游戏,在游戏过程中机器会将原本彩票奖励转换成相应的分数返回到消费者的游戏币充值卡内;擅自为1台已取得《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的游艺设备(“大魔术师”)加装退币装置,包括退币器和退币口,将原有的出彩票奖励转换为退币奖励。2025年1月7日,内蒙古艺玩电玩有限公司通过其经营的具有退币功能的“大魔术师”游艺设备收取消费者268元,该项费用属于违法所得。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含有宣扬赌博的禁止内容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内蒙古艺玩电玩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贰佰陆拾捌元(268.00); 

  二、没收非法财物5套退分装置(读卡器、转换器)和1套退币装置(退币器和退币口); 

  三、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   

  二、鄂尔多斯市暖城会员儿童游乐有限公司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案

  处罚文书号:(鄂)文综罚字〔2025〕6号 

  当事人:鄂尔多斯市暖城会员儿童游乐有限公司      

  违法情况概要: 

  鄂尔多斯市暖城会员儿童游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602MABU4GAP8K,2023年2月3日依法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2024年12月24日,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鄂尔多斯市暖城会员儿童游乐有限公司送达《关于开展游戏游艺设备含有宣扬赌博内容自查的通知书》。2025年1月8日,执法人员在鄂尔多斯市暖城会员儿童游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擅自为6台已取得《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的游戏游艺设备(“猴王觉醒”“香蕉炸弹”“凤凰城”“疯狂魔鬼城”“狮出有名”“魔幻天使”)加装上分、退分装置,包括读卡器和转换器,取消原有的投币和出彩票奖励功能,转换为上分功能和退分奖励,消费者将游戏币充值卡插入安装在游戏游艺设备上的读卡器后就可获得相应的分数启动游戏,在游戏过程中机器会将原本彩票奖励转换成相应的分数返回到消费者的游戏币充值卡内;擅自为4台已取得《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的游戏游艺设备(“三国英雄”2台、“大魔术师”2台)加装退币装置,包括退币器和退币口,将原有的出彩票奖励转换为退币奖励。2025年1月8日,鄂尔多斯市暖城会员儿童游乐有限公司通过其经营的具有退币功能的“大魔术师”游艺设备收取消费者100元,该项费用属于违法所得。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含有宣扬赌博的禁止内容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鄂尔多斯市暖城会员儿童游乐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 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元(100.00); 

  二、没收非法财物6套退分装置(读卡器、转换器)和4套退币装置(退币器和退币口); 

  三、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 

  • 党政机关
  •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网站地图
    备网站标识码 :1506000009
  • 联系电话:0477-8183858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6栋19楼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