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少年发展中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处罚文书号:(鄂)文综罚字〔2024〕28号
当事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少年发展中心、吴宇航
违法情况概要: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少年发展中心通过名为“鄂尔多斯少年宫”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为:eedssng),于2024年11月14日和2024年11月20日发布了“行知·2025冬令营|全新路线《山水桂林》冬令营已上线~溶洞速降+千古情+桂林美食,漫步东漓小镇,体验不一样的非遗文化~”;2024年11月17日发布了“行知·2025冬令营|新加坡《遇见AI,预见未来》国际营→→出国第一站必选,打开国际视野~畅玩环球影城,沉浸式感受多元狮城!”研学旅游招徕信息。上述旅游活动由于报名人数较少,均未成行,未产生违法所得。经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少年发展中心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该中心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招徕、组织旅游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少年发展中心罚款壹万元(10000.00),对直接责任人吴宇航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