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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来源:市旅游局   添加时间:2017-06-23 14:25 打印 保存
    第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第二条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第三条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是党支部议事决策的基本途经,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主要是研究讨论本支部重大事项。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第五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教育活动。党员每季度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六条 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为有效提高党课教育实用性,各党支部党课教育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实施,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鄂尔多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