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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示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文旅发〔2026〕26号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

202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局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6〕161号)和《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82号)等要求,现就市直文旅系统202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今年全区职称全面实行线上填报。其中,高级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线上盲审盲评,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市本级中、初级职称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线下材料审核地点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6-1920室,审核时间与各级别职称申报时间同步进行。 

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5月25日 

中级职称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6月10日 

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7月10日 

申报人员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各相应级别申报截止时间。 

二、申报条件 

根据《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附件1)并结合《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82号)(附件2)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6〕161号)(附件3)相关规定,如有与以上通知不符的,以自治区和市人社局相关要求为准。 

三、申报名额 

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各局属单位实际情况,2026年度市直文旅系统高、中级职称申报严格按照各单位高、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首先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等内容,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完成注册后,申报人员应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相应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有关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 

申报人员需根据职称申报系统要求同步完成申报材料的个人信息脱敏。脱敏材料中申报人员姓名(包括论文内英文名字)、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包括单位印章)、电话号码、照片等敏感信息均属于脱敏范畴,脱敏位置需使用反差颜色脱敏,不得使用白色脱敏。职称申报单位审核公章同样需要脱敏处理。 

(二)线下申报流程 

本级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线上审核通过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未在申报时间进行线下审核人员不予通过。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同等问题的,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五、申报材料 

(一)职称申报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申报人员的会议纪要和记录。 

2.《职称申报责任承诺书》(附件4)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线下材料评审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用订书钉左侧竖线装订);评审表和送审表二维码一人一码,不能多人共用一份文件。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员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在单位公示情况栏内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评审表内需有申报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人事负责人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加盖公章的材料须为原件) 

4.《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下材料评审需使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0份,并在单位张贴公示)。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送审表内需有单位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人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5.《线下评审材料目录单》(附件5),需加盖单位公章。 

6.继续教育审验卡。需提供制式的继续教育审验卡,审验卡中体现的“姓名”、“年度”、“专业”等项须符合要求。符合继续教育学时减免年龄条件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档案认定出生时间与身份证不一致的提供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初级职称评审需完成2026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要求;中、高级职称评审需完成2024、2025、2026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要求(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达到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公需课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每年不少于60学时。 

7.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转系列申报人员及转系列后申报高一级别的申报人员还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1份,需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申报时携带备查。 

8.聘书或岗位聘用证明材料(有制要岗位受聘限求的需提供聘同级岗位最低一级的岗位聘用备案表)。复印件1份,需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公务员、军队转业人员调入企业事业单位首次申报佐证材料。需上传用人单位提供的申报人员由公务员调入或者军队转业安置至企事业单位任职情况说明(其中公务员调入人员说明内容须明确体现申报人员调入时间及岗位任职情况,并承诺申报人员符合申报评审有关政策;军队转业人员说明内容须明确体现申报人员军队服现役年限及基本情况、转入时间及岗位任职情况,并承诺申报人员符合申报评审有关政策),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非此类人员无需提供。 

10.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需另行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证明其为非公有制领域从业人员身份;并提供能证明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此类人员无需提供。 

非公有制领域直报中级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满足5年、8年的工作证明,如社保缴费证明或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明。非此类人员无需提供。 

11.享受倾斜政策情况说明。申报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倾斜政策的,需要在申报材料首页作出说明。非此类人员无需提供。 

12.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参加工作不够三年人员按实际参加考核情况提供佐证材料及对应说明,试用期满人员提供转正考核材料)。复印件各1份,需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3.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理论研究成果(含本专业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和专业技术成果(含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情况)佐证材料 

各佐证材料上传时需按系统要求,同步录入对应的是哪一条评审条件,如为本人代表作另行标注。申报人员公开发表(出版)的本专业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须上传发表载体的封面、目录、本人作品正文全文以及封底扫描件,不得以其他材料(如论文以白头打印版等)代替。提供的相关工作方案、报告等要真实有据,提供方案报告的封面、编写人员信息、主要工作业绩内容等;项目需提供立项和验收、结项证明等材料,以上报告或项目中本人所承担工作内容要着重标注或另附页说明。用人单位审核时需严格审核奖项、项目证书真实性。复印件各1份,需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申报时携带备查。 

14.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需申报人签字,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5.有关职业资格证书。不涉及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的可不提供,提供的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6.用人单位书面推荐报告及公示报告。用人单位须提供书面职称申报推荐意见,将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包括申报程序和是否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要求内开展职称评审推荐)、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包括申报人员在本单位任职专业技术类别、岗位及任职年限情况等)、公示情况(包括公示内容、公示范围、公示地点、公示起止时间、公示结果)等内容,并对材料把关做出承诺。申报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倾斜政策的,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予以明确。 

1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需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申报时携带备查。 

18.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材料从5—18有序整理装订成册(一式2份),《送审表》和《评审表》单独装订,评审后不予退回。 

(二)转系列、转专业所需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申报所需材料,参照各系列评审条件及高、中级申报所需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申报。所有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单位核定的岗位职数和规定的专业技术系列内,结合所在的专业技术岗位及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申报,工作岗位、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必须对应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转系列(专业)人员,在同等级聘用人员转系列(专业)不受岗位数量限制,转高一级职称需占用申报单位申报名额,且必须满足申报等级同等申报条件。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认真制定评审方案、成立评审小组、完善评审制度,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等进行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各单位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时间要求统一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推荐参评人员时不进行排名。 

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按照时间节点按时申报,过期不予补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等各种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必须认真详细填写,需要单位盖章的必须盖章,由于本人填写错误、填写不详细、不盖公章等问题导致评审不通过,责任自负。申报人员要根据本人签署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履行承诺,在后期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学历、资历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缴纳的评审费不予退回。 

(三)规范公示制度。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公示书面报告应包括公示内容、公示范围、公示地点、公示起止时间、公示结果等内容。 

(四)实行回避制度。在职称评审申报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 

参评人员凡与所在单位评审小组成员和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规范收费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收费标准为32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收费标准为28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收费标准为150元、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收费标准为100元。 

(六)强化监督管理。为确保2026年职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职称申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职称申报过程中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和评审申报纪律情况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依照相关纪律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477-8183872(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纪委) 

0477-8183853(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 

附件:

1.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4.职称申报责任承诺书 

5.线下评审材料目录单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1日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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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鄂人社发〔2026〕82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3】内文旅办字〔2026〕161号-自治区文旅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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