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体 名 称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 体 类 别
法定行政机关
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单 位 性 质
行政机关
委托执法情况
有
联 系 方 式
0477-8181108
办 公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广场CBD-T6-19层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旅行社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执法范围
鄂尔多斯市市辖区
执法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
职责权限
文化、文物、旅游的行政执法
执法类别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行为
救济渠道
1.复议救济: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2.诉讼救济: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内向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