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文化旅游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是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制定了政治责任清单,建立台账、按月调度,引领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市直文旅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 组织召开党建领导小组会议2次、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2次,开展了市直文旅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二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21次、各支部学习研讨368次、领导干部讲党课7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党组党务公开目录(试行)》,按规定开展党务公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要求,局党组专题研究民族工作2次。举办了市直文旅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辅导讲座,开展各类学习活动45次。
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完成指定书目学习,举办2期读书班、7次专题理论研讨、3次专家辅导,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群众公益培训”“你购书、我补贴”等13项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积极利用文艺作品、革命文物、红色旅游等特色资源讲好党史故事,在全市组建成立29支党史学习教育文艺宣传小分队,通过“党史+文艺+服务”的形式,把精彩的文艺演出和“党史课堂”搬到人民身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先后被《人民日报》《内蒙古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四是抓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选人用人相关规定,注重选拔培养“四类干部”,全年共选拔任用调整科级干部46人,职级晋升10人。加强文旅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1765人次。规范开展本部门公务员培训、考核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打造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的干部队伍。全市文旅系统有1个单位和1名个人分别获评全国文旅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名个人获评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
五是不断提升基层党建水平。认真落实“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和“最强党支部”建设,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及时完成基层党支部优化调整,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市文旅局机关党委获评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文化馆党支部获评“最强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年组织召开党员大会39次、支委会120余次。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了离退休党员和困难党员慰问、 “两优一先”表彰等系列活动,并将文艺演出、图书阅读、展览展示、文化志愿服务等工作有机融入主题党日活动之中,推出“你阅读、我买单”“送党课进景区”“文化志愿服务站”等一批特色党建活动。
六是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开展行业领域研判分析2次,举办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题培训。完善落实文化旅游领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1+7”制度体系,全面加强文化旅游阵地的引导和管控。配合宣传部对全市各类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等文化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公益宣传和网上主题宣传活动,全市文旅信息被市级以上政务平台、新闻媒体等采用800余条,《中国文化报》《中国旅游报》对我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版报道。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清单,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重大项目决策、资金分配、人事安排等方面,坚持集体研究、公开透明决策,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3次,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本系统477名在职职工全面建立了廉政档案。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切实防范廉政风险。通过打造廉政文化走廊、召开集体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展览等多种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知敬畏、明底线。
三是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配套规定要求,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市直文旅系统严管理、强服务专项行动,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举办了纪律作风推进会,持续提升文旅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争做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市民、服务游客的“店小二”。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认真完成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一是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设旅游休闲城市的部署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鄂尔多斯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8大类44条具体建设任务。指导七星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进响沙湾旅游区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康巴什乌兰木伦文化旅游街区被列为首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入选第一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准格尔黄河大峡谷“峡谷雅宿”获评全国首批甲级旅游民宿,伊金霍洛镇获评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乐康吧获评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鄂尔多斯草原获评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2021年,全市接待游客175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30亿元。
二是舞台艺术创作出新出彩。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打磨提升《这片草原》《山那边》《牧民歌唱共产党》等重点剧目,推出红色经典音乐会《红色百年路 壮丽新征程》,乌审旗马头琴乐团音乐会《草原人民歌唱祖国》入选全区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承办和举办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剧目展演月”“乌兰牧骑送欢乐、送文明基层服务”“唱支山歌给党听”等文化活动1000余场次。在第八次全区乌兰牧骑评估中,我市6支参评乌兰牧骑,4支被评为全区一类优秀乌兰牧骑,2支被评为全区一类乌兰牧骑,入围率居全区第一。推出“网上乌兰牧骑”“在线阅读”“在线培训”“在线观展”等线上服务,不断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新建或改造提升了达拉特旗图书馆、杭锦旗文化馆、准格尔旗文化馆等一批公共文化场馆,全市10个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目前已建成各级图书馆分馆1038个、新改建旅游厕所753座。准格尔旗、乌审旗入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乌审旗文化馆、鄂托克旗乌兰牧骑入选国家“双服务”先进集体。市文化馆被评为2021年度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东胜区图书馆“棉花糖姐姐讲故事”项目入选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全市有4个旗入选全区民间艺术之乡、5个单位入选全区“双服务”先进集体、8个单位获评“全区基层文化单位十佳”,2个文化广场分别入选全区“特色文化广场”和“十佳文化广场”,17家文化户获评全区首批农村牧区文化示范户,我市代表队荣获全区第四届广场舞大赛一等奖。
四是文旅产品供给不断丰富。高质量编制完成《全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一带四区”建设。推动出台《鄂尔多斯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文旅消费专项资金,为疫情常态化下文旅企业纾困解难。组织举办了“文化进景区,旅游提品质”、第五届鄂尔多斯文旅消费惠民季等活动,不断激发文旅消费活力。全市休闲游、康养游、红色游、研学游、乡村游、工业游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伊金霍洛旗获评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康巴什赛车小镇获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新增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承办和举办了“2021内蒙古黄河几字弯生态文化旅游季”开幕式、康巴什热气球节、冬季冰雪文化旅游季、鄂尔多斯四季赏花等系列文旅活动,推出“马上游城”“城市帐篷营地”“文创雪糕”等一系列特色文旅项目。加强文创旅游商品设计研发,我市文创商品在2021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上荣获金奖。鄂尔多斯海洋馆三期、益丰寨乡村旅游项目等建成投用,引进保利剧院,并与中青旅开展深度合作。
五是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加强。做好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推动出台《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组织实施萨拉乌苏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阿尔寨石窟等一批重点文物遗址保护工程。在全区率先落实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员薪酬待遇,积极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启动建设文物资源数据库和安全监控平台。全年配合完成基本项目用地文物审查158项,完成全市9个园区区域文物影响评估工作。推出《黄河几字弯里的鄂尔多斯民俗文化展》等一批文物精品展览。1个项目荣获全国文博社教优秀案例。新增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7项,在央视播出纪录片《非遗鄂尔多斯》(3集)。组织实施了鄂尔多斯非遗馆改造提升、苏布尔嘎嘎查非遗小镇等一批非遗项目。“伊金霍洛旗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案例”和“乌审旗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分别入选自治区2021年“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和“非遗进校园实践”十大优秀案例。
六是文旅宣传营销成效明显。在国内10余个城市开展集中宣传营销活动,联合宣传部门举办了“鄂尔多斯文化神州行—2021福州活动周”,在深圳文博会上推出鄂尔多斯文旅特装展,为自治区唯一单独设展的盟市。举办了全市文化旅游融媒体宣传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出系列文旅宣传短视频作品。推出了黄河几字弯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一批精品线路。鄂尔多斯乡村旅游精品游线路入选国家“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线路,6处景区(点)入选国家级黄河主题旅游线路,8处景区入选“内蒙古网红打卡地”。在中央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上投放文旅宣传广告,持续打响“鄂尔多斯,一座有温度的城市”形象品牌。
七是文旅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组织开展文旅市场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全年共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17867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7170家(次)。举办了第六届导游员(讲解员)服务技能大赛,我市选手在全区首届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中取得2个组别的第一。新增国家级三星级旅游饭店2家、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1家,并组织推荐上报4家四星级旅游饭店;新增自治区5A级旅行社2家、自治区4A级旅行社2家、自治区3A级旅行社13家。深入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品13000余份。
四、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推动改革成果落地见效
一是积极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安排部署,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国有文艺院团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精准落实《新时代乌兰牧骑政治建设方案》(内党宣办发〔2021〕20号),制定了《乌兰牧骑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了《2021年全市乌兰牧骑工作方案》,对全市乌兰牧骑改革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督促各支乌兰牧骑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履行好新时代乌兰牧骑职能。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与剧院合作,市乌兰牧骑与保利剧院合作管理运营鄂尔多斯大剧院事项被市改革办列为全市可复制推广典型案例。
二是扎实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实施文化建设惠民工程,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反馈办法(试行)》,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和评价反馈渠道,常态化组织全市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开展图书阅读、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打造了“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农牧民文艺汇演、广场舞大赛等一批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旅游”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建成鄂尔多斯智慧文旅公共服务平台,推出“云游鄂尔多斯”线上服务,开发上线全市A级景区及文博场馆智慧导游导览系统,初步实现“一部手机游鄂尔多斯”。加快推进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和数字文化馆建设,全面推广应用“鄂尔多斯文化云”“移动图书馆APP”等线上服务平台。完成智慧文旅平台、文旅数字体验馆、东康伊中心城区集散网络体系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智慧文旅公共服务平台被自治区文旅厅推荐参评“全国智慧旅游典型案例”
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文化旅游行业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组织开展党组书记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课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3次,专题讲座1次。将依法治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切实将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一体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专题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集中培训“五项”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内容。
二是严格依法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重大行政决策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全年共审核文件、合同、协议等97件。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与“两法”衔接平台对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年利用平台生成随机抽查任务66项,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4 项。制定了《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操作制度》,对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理、案源处理、办案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全年共评查案卷17件。举办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2期,2起案件入选“全区典型性、示范性、创新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
四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全年共受理业务192件,已全部办结,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优质服务部门。严格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定了政务公开清单管理、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政务舆情监测管理等规章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常态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年度预决算、权责清单、工作重点等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沟通社情民意。
五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利用“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文化旅游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全市乌兰牧骑创作排演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宣传作品,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吸引力。微电影作品《等我长大了》荣获全国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三等奖。
2022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市”和打造“国内一流的旅游休闲城市”目标,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统筹推进“五项国家级示范区”创建发展,精心实施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升、资源整合开发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提升、宣传营销推广提升“七项行动”,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文化旅游产品,全面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为鄂尔多斯“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