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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2年,市文旅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为总抓手,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年-2025年)》和《鄂尔多斯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好抓实。今年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听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8次,党组书记讲法治课1次;二是按要求落实好述职述法制度、年度公开报告等制度。2021年12月,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2年3月,通过市文旅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推进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2022年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举办法治培训4次,学习党内法规2次。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政府职能及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2022年9月动态调整市文旅局权责清单。配合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件事项清单、零跑腿事项清单、本级证明事项清单、收费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编制工作,严格落实好“好差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办结率、回访率达到100%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地区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5号)要求,梳理并完成第二批集中划转行政许可事项4项。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至市政务审批局。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精简办事流程,压缩承诺时间,所有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积极推进事项“掌上办”。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截至2022年11月底,累计受理业务196件,全部高效办结,无一例红黄牌警告,受到广大企业、群众的认可。 

  (三)完善文旅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文旅市场主体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协调相关部门从准入、成本、税费、融资、基础设施、产业配套、产权保护、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开展“极准”监管,加强“极惠”扶持,打造最优法治环境。2022年,市文旅局提请市政府出台《鄂尔多斯市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并配套制定了《鄂尔多斯旅游一卡通使用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文旅企业2022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关于支持开展城市游、近郊游、乡村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文旅企业争取金融信贷、税费减免、保费缓缴、水电气欠费不停供、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等一系列措施,扎实稳住文旅市场,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四)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一是对标先进地区法治建设典范城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优化文旅市场营商环境。2022年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及减轻处罚。2022年11月,文旅部通报表扬2021-2022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2名办案人员办理的一起案件,获通报表扬,我市成为全区唯一获得该项殊荣的盟市。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实现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全覆盖。年初公布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随机抽查5次(牵头3次、配合2次),开展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14次。三是进一步推行互联网+监管方式。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指挥大厅对全市各类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实现了文化旅游执法办案活动即时调度监控、市场监管信息即时交互对接、监督管理措施即时调整跟进、举报投诉线索即时有效解决等功能。 

  三、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全面落实立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年度立法计划,高质量完成《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调研、草案起草等立法工作。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批准通过《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由我局起草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后,及时报市政府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印发后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进行备案。截至11月底,我局没有起草出台规范性文件。二是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鄂府发〔2020〕66号),对决策的主体、权限、依据、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上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2022年,我局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件。 

  四、全面推进依法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全部都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向社会公众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2022年度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市文旅局有重大行政决策1项(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 

  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2022年,我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提升评估决策的合法性,最大程度降低决策风险。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重大疑难案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全面参与规范性文件和复杂、疑难、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参与审核文书、合同等106件。2022年8月19日,自治区司法厅为我局1名干部核发公职律师证书(持续更新),我局已配齐公职律师,形成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机关法治建设水平。 

  五、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使用,严格履行移送案件相关移送手续,做好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工作。截至11月底,我局没有应移送未移送的案件。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及时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及局机关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接受群众监督。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保证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所有执法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截至11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935人次,检查场所14244家次,查办案件159起。 

  六、全面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及时接收办理“12345”热线投诉举报,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市文旅局接到“12345”热线转来各类投诉举报23件,全部按时办结,市直文旅系统没有发生信访事件,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行政权利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加强执法人员案卷管理和评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素质。2022年开展案卷评查1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系统学习了网络文化执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指南、消防安全知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双公示平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等内容。 

  (二)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截至11月17日,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年度预决算、权责清单、工作重点等政策文件139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鄂尔多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4件、行政许可信息19条。 

  八、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做好依法决策工作。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鼓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二是全面落实立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年度立法计划,高质量完成涉及我局的立法调研、草案起草等立法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执法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杜绝随意执法、执法不公现象。四是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健康优质的文旅市场发展环境。五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等组织的法治政府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提升法学素养,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六是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举办和联合其他部门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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