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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紧扣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突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全民普法,努力为全市文化和旅游业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严格推进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优化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升办事效率,承诺时限压缩比由年初的22%提升到50%。法定承诺办结时限总天数为724个工作日,压缩后办结时限总天数为358个工作日,压缩时限366个工作日。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做好事项和人员的政务服务大厅进驻授权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推行“电子证照”工作,实现全程网办和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严格落实“全市通办”事项认领、清单编制工作,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均实现零跑腿,双向快递免费邮寄,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出件。 

  (二)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坚持“应公开的清单全部公开、应发布的指南全部发布”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各项服务流程、指南和各类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公开。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其他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许可事项。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按照审查程序,委托法律顾问对我局起草或制定的涉及文化旅游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经营者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四)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平稳有序。一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实现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全覆盖。年初公布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1年,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 27人、抽查事项清单424项,平台生成随机抽查任务59项,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4 项,全市共出动检查5842人次,检查文化旅游市场企业2529家次。二是进一步推行加强互联网+监管方式。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指挥大厅对全市各类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实现了文化旅游执法办案活动即时调度监控、市场监管信息即时交互对接、监督管理措施即时调整跟进、举报投诉线索即时有效解决等功能;对全市1000多个扫黄打非工作站实现监管查巡、指挥调度、音视频连线和图文上传,使“扫黄打非”工作向基层延伸覆盖。三是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提高服务经营业主和群众的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我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凡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全部都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向社会公众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由我局起草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后,及时报市政府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司法局要求,及时清理我局起草及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021年,我局起草实施规范性文件1件,先后开展了涉及民族问题、涉及统计工作、涉及行政处罚及2021年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 

  (三)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我局继续聘用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市文旅系统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和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等。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每年对文化旅游市场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强制措施事项进行梳理调整,并在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双随机”模块中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过程中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内容。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双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保证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对执法过程、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卷宗,执法办案同步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确保执法监督有效实施。三是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所有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环节,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我局严格履行移送案件相关移送手续。2021年通过“两法”平台移送案件1件。 

  (三)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建立《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操作制度》,对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理、案源处理、办案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执法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制定规范标准文书样本,对每一起案件质量实行监管,从立案调查、法律适用、案件终结等环节逐一法制审核2021年评查案卷1次,评查案卷17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备案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1年依靠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化平台完成换发执法证件41件。 

  (五)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结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通过远程教学形式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1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1次,组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参加自治区文旅厅组织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培训及旅游执法专题培训等线上培训4次,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执法知识线上培训和考试工作2次。 

  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文化法治宣传。利用“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世界博物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通用法律和文化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文化旅游领域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法治文艺宣传。法治乌兰牧骑结合乌兰牧骑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送法活动。全市29支党史学习教育文艺宣传小分队继续深入基层,以边学习、边创作、边演出、边提升的形式,开展宣传党史学习教育和送法活动,共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文艺宣传和送法活动900场次,观众达35万余人次,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200余次。三是加强法治文艺创作。结合法治乌兰牧骑“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法治乌兰牧骑创作编排歌曲《永远不分离》《昆仑魏巍》《英雄赞歌》、舞蹈《逆行者,一分钟》、呱嘴《国家安全系民生》、快板《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漫瀚调《国家安全为人民》、小品《划拳》8件作品,通过现场宣传演出和“网上乌兰牧骑”网上宣传,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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