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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科(乌兰牧骑事业科)(0477-8183864)
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曲艺等文艺事业和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全市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及艺术研究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指导所属文艺院团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扶持代表全市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对全市乌兰牧骑和乌兰牧骑联盟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