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 | 英文域名:wlj.ordos.gov.cn

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部门)决算公开

 

 

 

 

 

 

 

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单位负责人:李芸

财务负责人:刘玉飞

编制人:任震宇

报送日期:2025年9月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全市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

(十)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鄂尔多斯文化走出去。

(十一)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指导文物考古勘探工作,组织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负责市本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综合执法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艺术科(乌兰牧骑事业科)、公共服务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行政审批科(市场管理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文物保护与督察科、博物馆管理科、机关党委。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及二级单位现共有9个,其中二级单位现有: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鄂尔多斯市文化馆、鄂尔多斯市图书馆、鄂尔多斯市乌兰牧骑、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鄂尔多斯市旅游服务保障中心、鄂尔多斯市博物院、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9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2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鄂尔多斯市文化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鄂尔多斯市图书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鄂尔多斯市乌兰牧骑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鄂尔多斯市旅游服务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鄂尔多斯市博物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

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文旅工作紧紧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前列”目标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打造“暖城鄂尔多斯”品牌为引领,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1、持续打好旅游品质提升攻坚战。一是实施全市A级旅游景区提级提质专项行动。印发《2024年度全市A级旅游景区提级提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华莲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A级旅游景区品质。持续打造“旅游四地”品牌,新获评国家4A级景区1家、3A级景区2家、自治区级乡村旅游村2家。1-11月份共计接待国内游客3749.09 万人次,同比增长19.58%,国内游客总花费534.90 亿元,同比增长17.39%。二是优化旅游服务丰富产品供给。承办和举办了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主题周倒计时鄂尔多斯站活动、2024年全国暑期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主场活动、2024年中国文化馆协会全国地市级文化馆“百馆联动”暨“暖城鄂尔多斯”文旅嘉年华、“赋彩暖城鄂尔多斯”全国美术名家邀请展、“黄河几字弯里的鄂尔多斯”全国书法名家邀请展、2024鄂尔多斯暖城那达慕群众体育比赛暨第五届农牧民健身运动会、第四届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节等特色文旅活动,丰富优化文旅产品供给。三是实施“万人航空入境游暖城”行动。启动“万人航空入境游暖城”行动,联动多部门在边检入境、外币支付、离境退税等方面共同发力。先后开通鄂尔多斯直飞韩国仁川、济州、清州、务安,蒙古国乌兰巴托,越南河内,马来西亚吉隆坡等国际航线,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自韩国、越南、马来西亚、蒙古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入境团队游客3.5万余人次,其中包机入境游客1.5万余人次四是加强旅游市场服务监管。先后举办了全市旅行社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班、全市导游员讲解员专业能力培训暨新导游岗前培训班、全市星级饭店和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暨星评员换届培训班、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培训会等系列培训,不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2024年,新增4家丙级旅游民宿,4家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1家四星级旅游饭店。针对拉客、宰客等旅游市场乱象,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61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1762家次。

2、深度激活文旅市场培育新兴业态。一是擦亮文旅消费品牌。持续开展2024“暖城消消乐”文化惠民促进消费活动、“暖城七点半”春夏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精准发放惠民补贴消费券150万元,统筹万家惠、鄂尔多斯羊绒工业旅游区等发放6000多万元文旅惠民消费补贴资金,构建多层次的文旅消费格局。围绕“夜游、夜食、夜演、夜宿、夜集、夜读、夜健”七个主题,推出60余项夜间文旅活动。“云游鄂尔多斯”综合应用程序“打造智慧文化和旅游新样板”获评2022—2023年度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二是厚植产业主体发展土壤。2024年,内蒙古自由极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获评新一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响沙湾旅游区通过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复核,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获评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区。目前,全市共有2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个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内蒙古响沙湾旅游有限公司、内蒙古蒙之旅旅游有限公司进入202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企业10强,鄂尔多斯市隆胜野生动物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胜昌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等获2024内蒙古自治区成长性文化企业。乌审旗被自治区文旅厅、教育厅等联合命名为首批自治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三是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建立“暖城有礼”文创培育清单,推出12个地标性建筑类文创饼干,设计开发30余款历史文创产品、20余款黄河文创系列产品。今年以来,全市已新开发推出包含非遗文博类、学习办公类、日用家居、首饰装饰类等10多个类别近百种文创产品,并在深圳文博会和自治区文博会等重点展会上展览展示。推动文旅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调度推动31个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文旅重点项目建设,截至11月底,年内累计完成投资5.4亿元,投资完成率为58%,东胜区北巢-朴宿民宿项目、九城宫风与牛草原项目、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文化艺术展览展示馆集群等5个项目建成或投用。四是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激发文旅消费潜力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支持客源市场开拓、释放文娱旅游消费潜力、扶持文旅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丰富文旅业态四个方面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获评自治区旅游休闲街区1家、自治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2家。新增6个自治区级研学旅游服务商,6个自治区级研学旅游基(营)地,1个自治区级“十佳研学旅游精品课程”,3个自治区级“优秀研学旅游精品课程”,2个自治区首批“读历史 游北疆”文物主题游径。伊金霍洛旗入选全国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优秀案例,不断促进文化旅游要素深度融合。

3、深入构建宣传推广新格局。一是开展暖城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了“站在首都看草原·爱上内蒙古—筑梦北疆 恋上暖城”鄂尔多斯文化旅游首都机场宣传月活动组织参加鄂尔多斯文化神州行苏州活动周、重庆活动周,世界品牌莫干山大会文旅品牌推介会、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上海旅游节活动,宣传展示鄂尔多斯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赴白俄罗斯参加“茶和天下·雅集”文化旅游交流活动,在韩国电视台推出鄂尔多斯文旅宣传广告,全面展示暖城鄂尔多斯国际文旅品牌形象。二是拓展宣传推广阵地。整合宣传资源,构建“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矩阵,今年以来,累计发布文旅新闻4200余条,视频6300余条,曝光量达10亿次。在国内重点城市设置暖城之窗文旅营销中心,已完成南京营销推广中心选址。在北京北站,西安地铁、楼宇电梯、候车厅等处投放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形象广告。三是开展宣传营销合作。“政府部门指导支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下沉式精准营销。先后在广州、珠海、嘉兴、郑州、太原、成都等25个城市举办商业路演推广及推介活动57场,现场报名14000人,成团12300人,鄂尔多斯成为广东地区暑假性价比最高的热门旅游目的地。

4、“北疆”文化建设方面。大力弘扬“北疆文化”,全力打造文化传承发展新高地。一是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重点举办了“黄河几字弯里的鄂尔多斯”全国书法名家邀请展、“赋彩暖城鄂尔多斯”全国美术名家邀请展、“一墨大千——张大千书画作品展”、春节元宵节系列活动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扎实推动全市公共文化基础性工作,延长市本级图书馆、博物馆夏季向市民免费开放时间,两地入选全国“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点,新增2个全区十佳文化站、63个三级以上文化站、1个十佳文化户(大院)、1个十佳民间剧团、15个农村牧区文化示范户,2个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东胜区图书馆入选全国基层公共阅读服务推广项目名单,鄂尔多斯市入选2023年度中国文化百强市。二是不断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大力宣传阐释“北疆文化”,市乌兰牧骑好来宝作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赞》入选2024年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声乐作品展演。重点创作修改《胡笳十八拍》《黄河回响》《奔向延安》等一批重点剧目,《胡笳十八拍》入选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精品剧目演出项目。截至11月底,全市12支文艺院团开展“送欢乐送文明”“百团千场下基层”等惠民综合服务演出活动1682场次,服务群众195.3万人次。三是推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完成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首批市旗两级非遗村镇、街区评审工作,国家级非遗项目漫瀚调在法国巴黎国际博览会展演。《黄河从草原上流过——鄂尔多斯历史文化陈列》获评2023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举办“博物馆助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学术交流会,全面讲好鄂尔多斯历史文化故事。扎实推进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乌审旗文化馆被评为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达拉特纪事剪纸生产性保护基地、鄂尔多斯服饰非遗工坊获评自治区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工坊,鄂尔多斯皮雕画等五个非遗项目入选自治区级传统工艺振兴名录。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33738.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42.96万元,增长25.44%,变动原因:2024年主要增加了兑现2023年政策奖补贴资金、旅游品牌形象打造和市场拓展经费及“大美鄂尔多斯”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艺术创研工坊系列活动经费等四个项目经费。局属二级单位文化馆追加了百馆联动”暨“暖城鄂尔多斯”文旅嘉年华活动经费;乌兰牧骑追加了胡茄十八拍项目及大剧院电影厅歌剧厅配套设备升级改造经费;市图书馆和文化馆追加了消防风险隐患整改项目;市博物院追加了张大千书画作品主题展项目及开展对外交流展及参加文博活动经费等;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53.32万元,减少12.80%。其中:上年有项目结转资金及追加12个项目预算经费。

(一)收入决算总计33738.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3539.2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203.87万元,减少11.14%,变动原因:上年因涉及结转文旅营销经费和文旅资源开发经费等8个项目经费,还有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策划费和“旅游休闲城市导览标识牌制作项目”6个项目的存量资金及追加的多彩鄂尔多斯系列活动费(元宵节活动)和西安百万游客游鄂尔多斯活动等11个项目预算经费,结转及申请追加项目经费较本年度多,所以本年度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8.16万元。与上年决算12.13相比,减少3.97万元,减少32.73%,变动原因:市乌兰牧骑新增采购演出服装款,其他二级单位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191.5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45.47万元,减少79.56%,变动原因:上年结转了文旅营销经费、文旅资源开发经费等8个项目经费及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策划费和“旅游休闲城市导览标识牌制作项目”等6项存量资金,且市博物馆上年结转本级科技项目经费,本年支出了部分,结转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33738.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3504.9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996.03万元,减少12.98%,变动原因:上年有涉及结转的文旅营销经费、文旅资源开发经费等8个项目经费、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策划费和“旅游休闲城市导览标识牌制作项目”等6项存量资金、申请追加的多彩鄂尔多斯系列活动费(元宵节活动)和西安百万游客游鄂尔多斯等11个活动项目经费,2024年无结转及存量资金;市博物馆23年进行通史展改造提升,相关项目经费较多,本年项目完成,相关经费减少;同时部分二级单位人员经费也有所减少。

2.结余分配0.16万元。结余分配事项:税务局退给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及市文化旅游服务保障中心的个税和利息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16万元,变动原因:税务局退给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及市文化旅游服务保障中心的个税和利息收入0.16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233.83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结转款包括:2500元消费券补贴资金退回款;30000元南京暖城之窗房屋租赁押金;4995元党建报刊订阅费慈善总会--全区十五运、第六届残运会专项资金1665197.70元;自治区文旅厅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专项经费175285元;自治区文旅厅第十九届群星奖获奖作品经费10000元;文旅部全国暑期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主场活动经费218080元;利息收入扣除基本户交易手续费的结余资金17825.08元;市乌兰牧骑以财政资金向公租房交纳的保证金 6.15万元:市博物院2023年科技文化专项支出14.28万元;市文化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课题经费1万元

与上年决算191.27相比,增加42.56万元,增长22.25%,变动原因:本年度有自治区文旅厅补贴项目资金,所以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3539.2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67.22万元,占97.1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972.01万元,占2.9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3504.9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2338.72万元,占36.83%。其中,公用经费2939.17万元, 比上年决算3,057.59相比,减少118.42万元,增长(减少)3.87%,变动原因:本年度死亡抚恤金、交通费、劳务费均有减少。

本年项目支出21166.2万元,占63.1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32644.5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49.07万元,增长28.04%,变动原因:本年有追加的鄂尔多斯营销推广中心项目经费、2023年政策奖补贴资金全国暑期文旅游消费季主场活动经费、旅游品牌形象打造和市场拓展经费、拍摄制作文博记录片《国宝发现》经费、“大美鄂尔多斯”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艺术创研工坊系列活动经费等六项,所以较预算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76.75万元,减少6.52%,变动原因:上年涉及项目结转、存量及追加的多彩鄂尔多斯系列活动费(元宵节活动)、西安百万游客游鄂尔多斯活动等11个项目经费,本年无结转、存量资金并追加项目较上年少,且市博物院于上年度进行通史展改造提升,相关项目经费较多,本年项目完成,相关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2620.36万元。与年初预算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29.5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53万元。其中:

1.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9.5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列入事业运行项,已按工作安排完成任务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经费为2023年营商环境奖励资金。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507.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3.93万元。其中:

1.国家保密(款)保密管理(项)。年初预算611万元,支出决算50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该项目按照合同进度支付,结余款项待验收后支付。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63.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3.81万元。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款)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5.4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结转上年市本级科技项目资金。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3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经费是2023年度人才工作专项考核奖补经费,属于补贴经费,所以年初无预算。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决算数为28848.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667.86万元。其中:

1.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96.60万元,支出决算63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未执行完的经费属于项目结余款,年底返回财政。

2.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年初预算2082.69万元,支出决算23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图书馆追加2023年应休未休假补贴工资56.14万元。但部分工资福利主款指标上浮后年底有剩余。抵消后总体较上年增加4.77万元

3.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年初预算5210.54万元,支出决算672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剧场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演出设备采购及电影厅设施设备采购购置项目、舞剧《胡笳十八拍》修改提升费、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音乐会和全市优秀剧(节)目展演经费。

4.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1979.61万元,支出决算267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百馆联动”暨“暖城鄂尔多斯”文旅嘉年华活动经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经费等为2024年我单位新增项目

5.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1070.97万元,支出决算102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中途下达国家级专项代表性项目保护补助费(鄂尔多斯婚礼)经费27万元和全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资金6.5万元,且年初预算中有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但决算中没有,还有部分属于项目结余款,年底返回财政。

6.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877.07万元,支出决算81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有所浮动。

7.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年初预算3300万元,支出决算182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目预算中有820万元下达局属二级单位及相关旗区,507万元调剂用于图书馆和博物院延迟开放项目,结余137.23属于项目结余款,年底返回财政。

8.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2173.08万元,支出决算836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中涉年中有追加的鄂尔多斯营销推广中心项目、2023年政策奖补贴资金全国暑期文旅游消费季主场活动、旅游品牌形象打造和市场拓展、“大美鄂尔多斯”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艺术创研工坊系列活动等11个项目经费所以支出决算大于预算。

9.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992.83万元,支出决算50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目涉及652万元项目下达局属二级单位及相关旗区项目经费不在决算中,剩余款属于结余资金,年底返回财政。

10.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3796.80万元,支出决算38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引进展览经费,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11.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8万元,实际招标后使用47.21万元,剩余资金退回财政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777.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0.4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66.18万元,支出决算16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离退休人员数量变动等原因,故有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30.88万元,支出决算28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离退休人员数量变动等原因,故有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85.58万元,支出决算77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职工工作调动及退休等原因,决算数与预算出现差异。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81.40万元,支出决算1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职工工作调动及退休等原因,决算数与预算出现差异。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73.45万元,支出决算6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职工工作调动及退休等原因,决算数与预算出现差异。

6.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362.7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我部门有数名人员离世。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426.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5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8.65万元,支出决算7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人员经费有10%浮动空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58.69万元,支出决算35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人员经费有10%浮动空间。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数为232.6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32.62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32.6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配合创建无障碍城市建设,鄂尔多斯博物馆和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市图书馆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追加拨入项目经费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市本级补助资金56.05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734.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5.0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19.45万元,支出决算73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人员经费有10%浮动空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2295.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35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14.62万元、津贴补贴2390.19万元、奖金531.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92.98万元、绩效工资797.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7.86万元、离休费52.63万元、退休费399.68万元、抚恤金362.7万元、生活补助21.95万元、住房公积金734.51万元。

(二)公用经费293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8万元、印刷费3.86万元、咨询费3.5万元、手续费0.23万元、水费29.41万元、电费219.46万元、邮电费9.21万元、取暖费504.79万元、物业管理费1441.11万元、差旅费28.65万元、维修(护)费6.0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0.84万元、被装购置费3.46万元、劳务费9.67万元、委托业务费12.53万元、工会经费75.65万元、福利费157.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1.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0325.0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8万元。主要包括:绩效工资支出18.8万元。2023 年鄂尔多斯市博物院申请获批鄂尔多斯市科技局本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古生物化石保护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基于数字孪生的“云展览”关键技术研究》 项目,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可以从间接费用中 向项目人员发放绩效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8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42万元、印刷费118.47万元、咨询费29.29万元、邮电费35.57万元、取暖费1.78万元、物业管理费2.21万元、差旅费27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7.82万元、维修(护)费1024.58万元、租赁费188.37万元、会议费9.62万元、培训费454.53万元、专用材料费126.22万元、劳务费125.7万元、委托业务费7372.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6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1.0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68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0.6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3289.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580.9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85.3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3.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3.98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483.3万元、无形资产购置23.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9.73万元。

(五)对企业补助6124.27万元。主要包括:费用补贴2429.67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3694.6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104.17万元,支出决算100.2万元,完成预算的9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47.82万元,支出决算47.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23.98万元,支出决算2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84万元,支出决算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减少不必要出车次数,直接降低燃油消耗及相关磨损成本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00.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7.82万元,占 47.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1.54万元,占 51.43%;公务接待费支出 0.84万元,占 0.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82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37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7.82万元,变动原因:一是赴白俄罗斯文化交流活动,二是市政府带队赴港澳参加招商推荐考察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5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98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内容:购买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3.98万元,变动原因: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48万元,减少11.21%,变动原因:减少不必要出车次数,直接降低燃油消耗及相关磨损成本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4万元,接待10批次,68人次,开支内容:一是2024江西吉安文旅航空推荐接待费;二是接待同程网络科技公司;三是接待小春老师一行7人;四是接待阿拉善图书馆一行16人;五是接待外省市临展布展工作人员;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0.79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6.33%,变动原因:本年展览交流次数增加,增加接待批次,招待费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90.5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5.7万元,减少28.29%,变动原因:本年底其他交通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3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4.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45.5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57.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8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83.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9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8.7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5.3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8.7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2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172个,共涉及资金2032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

组织对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文旅资源开发经费项目2024年文旅宣传推广经费项目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4.00万元。其中,对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文旅资源开发经费项目2024年文旅宣传推广经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较为合理资金使用合规,财务及业务制度健全子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成本控制情况较好但绩效指标合理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财政凭证管理和采购程序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鄂尔多斯市提振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专项资金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307.33万元,执行数为1307.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我单位完成旅行社旅游产品补助发放工作,共计支出1307.33万元。通过支持奖励带动了旅游人次和经济增长,激活了市内旅游市场信心,促进了文旅经济发展,推动更多客源走近鄂尔多斯游览鄂尔多斯,持续促进了文旅事业稳步发展,持续提升扩大了暖城鄂尔多斯影响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文旅经济活跃度不够,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二是相关工作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业务能力欠缺,对财政预算制度和政策理解不深入;同时,绩效目标设置缺乏科学合理性,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带来阻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提振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激活市内旅游市场信心,促进文旅经济发展;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培训,深入学习财政预算等相关制度和政策,提升预算管理工作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2.2024年度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全年预算数为900万元,执行数为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我单位累计带动游客接待人次8万人次,完成3项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支出900万元。此项活动为游客提供了便捷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旅游服务环境,促进了我区旅游健康高效发展全面,持续繁荣了全区旅游市场,促进了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监控管理层面缺乏有效的数据分析工具或数据整合机制,无法快速提取项目关键进展数据;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可能缺乏数据解读、问题识别的专业能力,难以从汇报或数据中发现潜在偏差。二是旅游发展层面对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乡村旅游配套投入有限,难以支撑硬件与服务的升级。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绩效监控管理,定期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通过数据分析、工作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及时进行纠偏和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乡村旅游服务配套,办好文化旅游活动。

3.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经费600万元全部按时下达,共补助图书馆8个、文化馆9个、美术馆1个,文化站78个。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计精细化标准、科学性评估维度未作具体界定,导致指标设计无据可依。二是规划视角局限编制计划时仅聚焦短期任务完成,未结合区域发展规划、行业趋势等长期因素,导致计划缺乏前瞻性。三是未设立专门的预算监督岗位或团队,日常缺乏对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合规性的跟踪检查,导致监督流于形式。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绩效管理,加强指标设计的精细化、科学实用化。二是立足长远,合理全面编制项目计划。三是强化责任,明确项目工作职责和程序。四是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五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全面反映项目使用情况。六是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全市嘎查村文化室文化管理员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全年预算数为276万元,执行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我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给全市9个旗区嘎查村文化室文化管理员发放补贴(市级补贴资金20%),人数共741人。保障了我市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了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文化惠民政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有限,提供的服务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同时文化管理员可能缺乏专业培训,服务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群众对文化活动、资源的需求,进而影响基层文化事业推动效果。二是对绩效监控的频率、责任人、检查方式未作明确规定,导致监控工作无章可循,难以常态化开展。三是重视程度与责任意识薄弱将绩效监控视为“附加任务”,导致主动跟踪、整改的意识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做好全市嘎查村文化室文化管理员补贴发放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二是强化绩效监控管理,定期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通过数据分析、工作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及时进行纠偏和整改。

5.文旅资源开发经费(代编项目转移支付)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全年预算数为540万元,执行数为5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该项目预算540万元已全部拨付至相关旗区, 完成5项文旅活动项目,安装导视系统1项。全面展示了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形象,创建了文旅融合新业态,有效提升了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推动了鄂尔多斯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监控管理能力不足:缺乏整合项目数据的信息化工具,无法高效汇总进展数据;同时工作人员数据分析、问题识别能力薄弱,即便获取汇报材料或数据,也难以精准发现偏差。二是对旅游景区品质升级、乡村旅游配套的资金、人力投入有限,硬件与软件难以支撑高质量服务需求。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绩效监控管理,定期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通过数据分析、工作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及时进行纠偏和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乡村旅游服务配套,办好文化旅游活动。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3.24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财监〔2019〕13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要求,内蒙古智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委托,承担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经资金核查、现场评价、社会调查及访谈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对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资金使用及其效果实施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文旅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主导提供的一系列服务与设施的总和,是推动现代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随着中国不断发展,人民群众不再局限于物质生活,对于精神上的满足也在逐步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列为重点任务。

《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公共发〔2024〕41号)中提出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惠民便民活动,有效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二是推动旅游惠民便民设施建设改造,推动实施旅游厕所质量提升工程。三是丰富旅游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乡村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推动广场舞、村晚、艺术节庆等文化体育活动,民间文化艺术、文化讲座、优秀剧目等优质文化资源进景区等旅游场所。四是增强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吸引力,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鄂府发〔2021〕336号)中提出“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使鄂尔多斯市成为‘全区领先、西部示范、全国一流’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名城”。

市文旅局贯彻落实政策精神,开展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举办9项群众文化活动和2项培训,发放3项补贴,丰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与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旅消费升级,提升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

本项目共涉及4类工作内容,其中一是开展群众文化服务活动,包括:2024年“舞动北疆全市第五届广场舞大赛、“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戏曲进乡村活动、暖城时光音乐会、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第八届鄂尔多斯年俗文化系列、全国夏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多彩非遗汇聚暖城展演活动、缘起北大,情系暖城北大校友书画作品展等9项活动;二是开展培训,包括:“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文化馆长培训2项培训;三是发放补贴,包括: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免费开放补助3项补贴;四是其他工作,包括:图书馆系统升级改造、文旅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2024年度245座旅游厕所进行等级评定、外出参加会议和活动等。项目实施期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截止评价日,各项活动、各项培训和免费开放补助均已完成。但是未见准格尔旗“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举办资料;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康巴什区的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未发放;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准格尔旗、杭锦旗共5个文化户、6个文艺队的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未发放;乌审旗未提供资料具体项目实施情况见下表所示:


1: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实施内容

分类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备注

活动

1

2024年“舞动北疆”全市第五届广场舞大赛

已完成

制作了2024年“舞动北疆”全市第五届广场舞大赛的音乐《礼赞》,近100支队伍约3000人参与了初赛,9支队伍参与总决赛,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并选出一支广场舞团队参加“舞动北疆”全区第六届广场舞大赛。

2

“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

已完成

14位参赛选手进行比赛,评选出冠亚季军和优秀奖6名。

3

戏曲进乡村活动

已完成

2024年4月10日-8月15日共开展7次戏曲进乡村表演。

4

暖城时光音乐会

已完成

组织乐队在小火车步行街、三号桥西草坪演唱11场。

5

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

已完成

邀请13位优秀作家及社刊主编参与阅读分享活动2场。

6

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

已完成

1.元宵节吃元宵活动。

2.2024年欢欢喜喜过大年·龙腾盛世迎新春秧歌展演:聘请东胜区社区秧歌队演出。

3.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晋剧表演:聘请群英晋剧院演员于鄂尔多斯市文化馆西门表演演出。

4.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群众文艺团队演出。

5.鄂尔多斯民族民间原生态艺术协会演出。

6.伊金霍洛旗水岸新城文韵艺术协会演出。

7.第八届鄂尔多斯年俗文化系列惠民线上活动:完成6个小程序设计制作,完成奖品发放。

7

全国夏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

已完成

罕台镇灶火壕村举行“大地欢歌·恋上暖城”2024年全国夏季“村晚”鄂尔多斯市示范点活动,市文旅局是协办单位,出资购买舞台音响设备。

8

多彩非遗汇聚暖城展演活动

已完成

在乌兰木伦湖区舞台演出6场,演出时长80分钟,包括古如歌、准旗漫瀚调、托布秀尔、长调、京剧、鄂尔多斯婚礼等非遗节目。

9

缘起北大,情系暖城北大校友书画作品展服务

已完成

展示北京大学校友和鄂尔多斯当地书画家创作的100幅作品。

培训

1

“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

已完成

市文旅局与市文化局组织“筑梦北疆恋上暖城”全市秧歌培训。

鄂托克前旗、杭锦旗、鄂托克旗、东胜区、达拉特旗、乌审旗、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已举办,准格尔旗未见举办资料,无法判断相关培训是否开展。

2

文化馆长培训

已完成

已培训66人。

补贴

1

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

已完成

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东胜区、杭锦旗已发放,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康巴什区未发放,乌审旗未提供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发放。

2

扶持市级文化户、民间文艺队补贴

已完成

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康巴什区、市文化馆共2个文化户、6个民间文艺队已发放,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准格尔旗、杭锦旗共5个文化户、6个文艺队未发放,乌审旗未提供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发放

3

免费开放补助

已完成

已为市直和旗区98所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发放免费开放补助资金779.23万元。

其他

1

图书馆系统升级改造、购买设备

已完成

为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购买图创总分馆管理软件V1.0、购买微信图书馆吧2台。

2

文旅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

已完成

已对60家九小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康巴什区10家(景区2家、酒店2家、教培机构6家)、东胜区50家(酒店8家、剧本3家、网吧11家、ktv28家)。

3

2024年度245座旅游厕所进行等级评定

已完成

对鄂尔多斯市各旗区申请评定的245座旅游厕所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4

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已完成

市文旅局分管副局长、各旗区分管副局长、全市公共图书馆馆长、全市文化馆馆长、市文旅局公共服务科负责人等26人参会。

5

外出参加培训、会议、汇报工作等

已完成

1.赴重庆参加2024年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

2.赴自治区文旅厅对接文化场馆消费整改工作。

3.赴广州参加2024年中国文化馆年会。

4.赴无锡对接中美协举办全国名家美术作品邀请展开展活动事宜。

5.赴湖北参加2024年中国图书馆年会。

6.赴北京中书协对接2024书法主题活动。

7.赴嘉兴市参加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开幕式暨大美鄂尔多斯刻字艺术创研工坊启动座谈。

其他

6

配合其他单位开展活动

已完成

1.暖城杯中国新能源汽车鄂尔多斯挑战赛开幕式: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按照《关于成立暖城杯·中国新能源汽车鄂尔多斯挑战赛筹备工作小组的通知》要求组织1场200人文艺队伍的《筷乐草原》热场演出。

2.暖城鄂尔多斯康巴什区2024年马拉松活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主办,组织开幕式及赛道沿途加油站的本地特色文艺节目,包括锣鼓表演、霸王鞭、广场舞、健身操等。

3.首届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活动:文化和旅游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合主办,组织广场舞《欢腾鄂尔多斯》,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石河子市演出。

4.2024年“舞动北疆”全区第六届广场舞大赛: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举办,参加开幕式。


(三)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申请预算资金804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鄂尔多斯市本级财政预算,已到位资金80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评价日,本项目到位资金804万元,实际支出784.58万元,预算执行率97.58%,具体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所示

2: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实施内容

序号

项目实施内容

到位资金

(万元)

实际支出

(万元)

预算

执行率

1

群众文化活动

100

380.63

97.85%

2

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50

3

戏曲进乡村活动

20

4

文化馆总分馆业务经费

65

5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业务经费

65

6

旅游厕所管理补助资金

40

7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经费

30

8

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培训

9

9

扶持市级文化户、民间文艺队补贴经费

10

10

免费开放配套经费

49

48.23

98.43%

11

扶持市级文化户、民间文艺队补贴经费(转移支付)

90

80

88.88%

12

全市嘎查村文化室文化管理员补贴

276

275.72

99.9%

合计

804

784.58

97.58%

(四)项目相关方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对项目预算资金的审核和批复,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推进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

各旗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及各旗区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嘎查村文化室:主要负责区域内文化旅游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开展当地的文化旅游活动、开展免费开放工作、配合上级单位开展活动。

(五)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举办丰富的文旅活动、发放免费开放补贴和文化管理员补贴、组织开展培训等文旅公共服务,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鄂尔多斯市文旅行业发展。相关绩效指标见下表所示:

3:绩效指标设置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群众文化活动

≥9场

举办戏曲进乡村活动

≥1项

组织文化馆长培训

≥1次

组织“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

≥1项

发放文化管理员补助

≥1项

发放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

≥1项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举办群众文化活动旗县区覆盖率

≥80%

举办戏曲进乡村活动覆盖率

=100%

文化馆长培训出席率

≥80%

“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内容覆盖率

=100%

发放文化管理员补助足额率

≥80%

发放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足额率

≥80%

时效指标

举办群众文化活动及时率

=100%

举办戏曲进乡村活动及时率

=100%

组织文化馆长培训及时率

=100%

组织“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及时率

=100%

发放文化管理员补助及时率

=100%

发放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全市嘎查村文化室文化管理员补贴

≤275.72万元

鄂尔多斯市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

≤48.23万元

扶持市级文化户、民间文艺队补贴经费

≤80万元

市文旅公共服务经费

≤400.0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有效丰富

提升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有效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持续完善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图书馆、文化馆(站)满意度

≥80%

群众满意度

≥8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设立的背景、意义,项目内容、项目现状的深入调研和分析,了解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为全面、客观、公正对项目作出绩效评价提供依据;通过评价,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情况,揭示项目的整体绩效情况;通过评价,发现项目资金运用、项目管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今后完善项目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从而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

3.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实施的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项目金额804万元。

4.评价时间段

本次评价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评价依据

1.相关业务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公共发〔2017〕1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4号);

4)《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156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6)《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1〕64号);

7)《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文旅产业发〔2022〕33号);

8)《文化和旅游部等多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4〕41号);

9)《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

1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4号);

1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91号);

1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科〔2023〕1726号);

1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15〕154号);

1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鄂府发〔2015〕251号);

15)《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鄂府发〔2021〕336号)。

2.相关绩效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财监〔2019〕1343号);

6)《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

7)《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府发〔2020〕52号);

8)《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绩规发〔2020〕2号);

9)《鄂尔多斯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其他与资金、项目相关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等。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评价机构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2)独立公正原则。评价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以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3)评价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本项目财政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映项目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在以评“绩效”为主的情况下,适当延伸至项目的决策与过程管理。

4)简便有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尽量减少委托方、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负担,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全面分析绩效材料,并在与委托方、项目实施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着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

2.绩效评价的方法

评价工作组按照工作方案,运用文献法、比较法、社会调查法、因素分析法、专家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1)文献法,通过搜集、整理、分析国家、自治区以及本项目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制度等相关文献资料,了解本项目的立项背景、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

2)社会调查法,通过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具体实施情况;针对本项目涉及的受益群众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各方人员对于本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3)因素分析法,通过梳理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内外因素,分析这些因素对目标实现的影响力,从而进一步分析如何通过控制这些影响因素来促进项目完成,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3.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对指标体系进行细化设置。指标体系细化设计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定量优先”原则,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确定本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设计总体思路如下:

指标设计总体思路为深入分析、分解项目绩效目标中产出和效益目标,系统梳理项目,对项目整体效益进行评价,确保指标体系全面覆盖项目绩效目标各要素。以预算主管部门公共服务职能为出发点,突出项目绩效考察,重点关注项目产出质量和综合效益。

在评价指标细化设计方面,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设置为基础,基于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的深入研究剖析,提取适用性关键评价因素形成二级指标,将充分反映指标内容的、数据可采集的、可考核性强的二级指标进一步分解成三级可量化指标进行衡量,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细化各指标的指标含义、指标权重、评价标准、数据来源、评价方法等内容。指标设计完成后,通过调研访谈对采集数据的可行性进行了预判,保证了评价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数据采集的可能性。

在指标权重设计方面,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为了保证不同项目评价结果的可比性、满足各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参考性,对一级指标权重在浮动许可范围内进行分配;二是对三级指标按照其与目标的关联度和评价意义以及对上级指标的贡献程度进行赋值,同时横向比较各类三级指标对总体评价目标的相对贡献度,确定各三级指标权重,以此为基础设定二级指标权重。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决策15分,过程25分,产出30分,效益30分。本次绩效评价综合绩效级别依据分为4个等级:

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

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综合得分的计算过程如下:

三级指标评分=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得分

二级指标评分=Σ本级所含有的三级指标得分

一级指标得分=Σ本级所含有的二级指标得分

综合得分=项目决策得分+项目过程得分+项目产出得分+项目效益得分。

评分过程中,末级指标评分按照定量、定性指标不同采取不同的评分方式,定量指标由评价工作组根据具体数据计算后得出;定性指标根据资料证据、评分标准,在项目的深入了解和预算绩效管理领域的专业判断下进行评分。

4.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按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相关规定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包括评价准备、评价实施和评价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评价准备阶段

1)成立评价工作组

文旅公共服务经费项目评价工作组由3人组成,负责项目实施、资料收集、方案制定、资料核查、问卷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具体人员配置情况见下表所示:

4: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姓名

单位名称

职称或职务

工作职责

张晓龙

内蒙古智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主评人/中级工程师

负责本次绩效评价项目指标体系、工作方案、评价报告等重点内容的审核;负责本次项目现场评价等工作。

魏青雨

内蒙古智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初级会计师

负责本次项目整体思路把控、评价方向的把控,负责项目工作方案、报告等重点内容的质控;负责项目本次项目现场评价等工作。

内蒙古智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初级会计师

负责财务和业务资料整理。

2)文件研读

评价工作组在被评价单位的协助下,收集项目相关背景、项目目标、预算安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资料,并组织评价工作组对项目相关文件、实施方案进行研读。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形成了项目指标体系和方案的初稿。

3)前期调研

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与被评价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和访谈,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的管理情况等,并且讨论项目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可行性。

4)确定评价思路和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组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科学的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决策、过程到产出、效益的绩效逻辑路径。

5)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评价工作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法规文件、会议记录、财务凭证等资料,并通过调研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证据,全面考察项目执行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的证据收集途径主要有:①被评价单位自行提供基础数据资料;②与被评价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访谈,获取信息;③对选取的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获取基本情况和满意度等数据;④通过核查调研,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验证。

2.评价实施阶段

1)现场调研

评价工作组采取勘察、问询、复核等多种方式,先到被评价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项目跟踪监督等流程,并收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项目资料后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初步调研意见。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有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及批复的相关文件;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项目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2)问卷调查

评价工作组综合考虑项目实施的范围,采用非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202名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

3)资料审查

评价工作组对项目相关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是否按规定时间报送项目材料;审查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是否齐全;审查上报材料内容是否完整等。

4)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结合现场调研情况,会同项目绩效评价专家和委托单位,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提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5)形成初步评价意见

评价工作组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所对应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依据现场勘查和资料搜集情况,进行初步分析论证,根据确定的评分标准,形成初步评价意见。

3.评价总结阶段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综合前期资料审核和分析等情况,初步形成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根据综合分析信息和评价结论,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相关要求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审核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按照规定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委托单位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

3)沟通绩效评价意见

评价工作组就报告内容与委托单位和被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听取反馈意见,修改和完善内容,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4)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将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委托单位。

5)资料整理归档

评价工作组对项目绩效评价资料进行编辑整理,按照委托单位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五)评价时间安排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31日,历时35日。具体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时间安排见下表所示:

5: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时间安排

序号

阶段

具体工程内容

计划时点

完成时点

1

评价准备

成立工作组

4月27日

4月27日

1

评价准备

前期调研、制定指标体系及方案

4月27日

5月9日

2

评价实施

现场调研

5月10日

5月16日

问卷调查

资料审查

3

评价总结

报告初稿提交

5月17日

5月31日

审核报告初稿

报告意见征询

报送评价报告

档案资料整理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分析情况

评价工作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的要求,通过数据采集及实地调研的方式,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并对本项目进行客观的评价。本项目综合绩效评分为93.24分,评价等级为“优”。指标评分情况见下表所示:

6:指标评分情况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

14.3

95.33%

过程

25

21.5

86%

产出

30

28.1

93.67%

效益

30

29.34

97.78%

合计

100

93.24

93.24%

(二)评价结论

经过与负责人沟通、查阅资料、资料分析、评价打分等工作程序,根据评价工作组的综合评价情况来看:

在项目决策方面,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预算编制科学。但是绩效指标不够明确。

在项目过程方面,资金全额到位,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用合规,财务及业务制度健全。但是财务及业务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绩效管理不够有效。

在项目产出方面,活动均已完成,其他工作均已完成,其他工作完成质量较好,活动完成及时,培训完成及时,其他工作完成及时,成本控制情况较好。但是准格尔旗未见“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举办资料,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康巴什区的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未发放,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准格尔旗、杭锦旗共5个文化户、6个文艺队的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未发放,乌审旗未提供补贴发放资料,活动线上宣传声量不足,个别活动宣传工作滞后,个别活动资料留档不够全面,个别活动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未见腰鼓培训,市文旅局和市文化馆均未留存文化馆长培训心得总结相关资料,免费开放配套经费补贴使用质量有待提升。

在项目效益方面,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推动鄂尔多斯市文旅行业发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主要从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5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15分,得分14.3分。具体得分见下表所示:

7: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立项

6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3

绩效目标

4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1.3

资金投入

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5

5

合计

15

14.3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公共发〔2024〕41号)中提出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惠民便民活动,有效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二是推动旅游惠民便民设施建设改造,推动实施旅游厕所质量提升工程。三是丰富旅游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乡村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推动广场舞、村晚、艺术节庆等文化体育活动,民间文化艺术、文化讲座、优秀剧目等优质文化资源进景区等旅游场所。四是增强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吸引力,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保障和改善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70号)中提出“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继续支持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错时开放,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本项目根据上述文件立项,立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本项目由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总体负责实施,其职责为统筹推进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推进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立项与市文旅局的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履职所需。文旅公共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领域,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重复,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分值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本项目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文旅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是市文旅局履职所需。各项文旅公共服务工作事前已通过会议进行集体决策,按照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二上二下的编制流程进行预算申请本项目立项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审批资料齐全,立项程序规范。该指标分值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绩效目标设置为“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升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水平,通过举办系列群众文化活动,进一步满足群众和游客满意度”。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合理。该指标分值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绩效指标细化分解为“戏曲进乡村活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培训、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补助项目、举办其他群众文化活动”等具体的绩效指标,且能够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但是质量指标仅设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和“旅游厕所建设管理”2条指标,与项目目标戏曲进乡村活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培训、举办其他群众文化活动等多项活动不对应,绩效指标不够明确。该指标分值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减0.7分,得1.3分。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市文旅局根据往年支出情况及新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项目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编制科学。该指标分值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具体预算编制情况见下表所示:

8:预算编制情况表

序号

工作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1

群众文化活动

100

2

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

276

3

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50

4

戏曲进乡村活动

20

5

免费开放配套经费补贴

49

6

文化馆总分馆业务经费

65

7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业务经费

65

8

旅游厕所管理补助资金

40

9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经费

30

10

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培训

9

11

扶持市级文化户、民间文艺队补贴经费

100

合计

804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主要从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绩效管理有效性6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25分,得分21.5分。具体得分见下表所示:

9:项目过程指标得分情况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资金管理

7分)

资金到位率

2

2

预算执行率

2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3

组织实施

18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制度执行有效性

10

7

绩效管理有效性

4

3.5

合计

25

21.5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评价工作组通过核查项目相关资料发现,本项目2024年预算资金为804万元,截止评价日,实际到位资金80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预算执行率

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804万元,实际支出资金784.58万元,预算执行率97.58%。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本项目将资金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公益性培训和内部培训,发放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三馆(站)免费开放补助、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旅游厕所进行等级评定、配合其他单位开展活动等方面,符合《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156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函〔2024〕1号)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资金的批复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资金使用合规。该指标分值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文旅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预算内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收支内控管理、会计档案管理、采购内控管理、资产内控管理等方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市文旅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决策会议制度、培训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合同内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等方面,业务管理制度健全。

综上所述,财务、业务管理制度健全。该指标分值为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市文旅局在资金使用中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拨付资金财务凭证后附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收据、报销单、合同、相关会议纪要、项目验收单、发票附件齐全,能够清晰完整地反映业务全过程,财务制度执行有效。

一是部分支出采购验收管理有待提升,鄂尔多斯市旅游厕所等级评定服务项目、“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文化服务项目等共计6项项目验收人员不足3人,未满足市文旅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二十五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验收,应当根据采购合同、采购文件等,由采购科室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由3人(含)以上单数构成),对所购货物、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相关内容进行验收”的要求。

二是部分支出报销不够规范,记12-0259号凭证缺少购买打印机耗材及支付维修费的采购项目批准申请书;记12-0164号凭证缺少2024年度文化户、民间文艺队伍公共文化服务优秀案例评审专家苗银霞老师资质。

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在采购方面,本项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事前审批程序,10万元以下的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1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申请,由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执行,采购方式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在合同方面,市文旅局签订的大多数合同内容完整,合同要素齐全,合同归档及时,合同签订前经过律师事务所审核,合同管理有效;在验收方面市文旅局在活动、培训、设备购置等工作完成后,开展了项目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单,项目验收情况较好。

一是项目活动基本信息统计不够完善,本项目只建立了2024年常办活动台账,收集整理了乡村村晚、广场舞大赛等常办活动的资料,未对戏曲进乡村活动、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等活动资料进行整理,活动资料归档方面的重视度不足。

二是活动总结有待提升,如2024年“舞动北疆全市第五届广场舞大赛、全国夏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等多项活动、培训以公众号推文的方式进行总结,如戏曲进乡村活动、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等总结信息零散,缺少对活动经验、活动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分析。

三是活动验收全面性有待提升,本项目对三方公司开展的活动服务进行了验收,但由于活动多为公益性质,验收侧重于活动内容完成方面,缺乏对活动效益的考核。

四是个别合同管理不到位,如市文旅局和鄂尔多斯华夏文化艺术研究院签订的《“缘起北大·情系暖城”北大校友书画作品鄂尔多斯交流展》合作协议,甲方市文旅局未签章;鄂托克旗蒙歌友会扶持民间文艺队演出服装制作合同签订于2025年3月,引用已失效的合同法。

综上所述,本项目财务制度、业务制度执行有效性有待提高。该指标分值为10分,根据评分标准扣减3分,得7分。

3)绩效管理有效性

市文旅局在中期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监控数据与实际一致,监控报告内容基本完整。在年底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数据与实际一致,内容填写完整。但绩效自评中质量指标设置不全,未进行修改就进行填写,绩效监控未填写问题和改进措施,绩效管理有效性有待提高。该指标分值为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减0.5分,得3.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主要从活动完成情况、培训完成情况、补贴发放完成情况、其他工作完成情况、活动质量情况、培训质量情况、补贴发放质量情况、其他工作质量情况、活动完成及时率、培训完成及时率、补贴发放及时率、其他工作完成及时率、成本控制情况13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30分,得分28.1分。具体得分见下表所示:

10:项目产出指标得分情况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产出数量

8分)

活动完成情况

2

2

培训完成情况

2

1.9

补贴发放完成情况

2

1.1

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2

2

产出质量

8分)

活动质量情况

2

1.5

培训质量情况

2

1.8

补贴发放质量情况

2

1.7

其他工作质量情况

2

2

产出时效

7分)

活动完成及时率

2

2

培训完成及时率

2

2

补贴发放及时率

2

1.1

产出时效

7分)

其他工作完成及时率

1

2

产出成本

7分)

成本控制情况

7

7

合计

30

28.1

1.产出数量

1)活动完成情况

本项目计划开展2024年“舞动北疆”全市第五届广场舞大赛、“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戏曲进乡村活动、暖城时光音乐会、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全国夏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多彩非遗汇聚暖城展演活动、缘起北大,情系暖城北大校友书画作品展等9项活动。截止评价日,实际已开展9项活动,各项活动均已完成。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具体活动完成情况见下表所示:

11:活动完成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计划开展情况

完成情况

1

2024年“舞动北疆”全市第五届广场舞大赛

计划从各旗区选拔广场舞队伍,在市里举办第五届广场舞大赛,选拔全区第六届广场舞大赛参赛队伍。

组织全市近100支队伍约3000人参与。

2

“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

配合工会开展“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

14位参赛选手进行比赛,评选出前3名。

3

戏曲进乡村活动

在指定旗县的至少2个苏木乡镇的3个村演出戏曲节目4场,每场演出不少于90分钟;农村幸福院或易地搬迁安置点演出不得少于2场。

2024年4月10日-8月15日共开展9次戏曲进乡村表演。

4

暖城时光音乐会

1.小火车乐队于2024年7月17日-7月21日每晚20:00-21:30开展5天5场演出。

2.内蒙古艺联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每周五晚18:00-21:00,组织6支乐队演出6场。

小火车乐队在泰华朗景小火车步行街演出5场。

艺联盟文化传媒组织6支乐队在三号桥西草坪演出6场。

5

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

举办2场图书分享活动。

邀请13位优秀作家及社刊主编参与阅读分享活动2场。

6

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

1.邀请群众现场制作麻花、糖葫芦、糕圐圙等,展销奶食品。

2.计划聘请东胜区社区秧歌队演出1场,时间不少于3小时,演出团队2支。

3.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晋剧表演:计划演出5场。

4.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群众文艺团队演出:计划演出3场。

5.鄂尔多斯民族民间原生态艺术协会:计划演出1场。

6.伊金霍洛旗水岸新城文韵艺术协会:计划演出1场。

7.第八届鄂尔多斯年俗文化系列惠民线上活动:计划开发春节祝福语程序、年俗问答程序、年味摄影作品线上征集程序、剪窗花程序、写福字程序、首页导航页面。

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包括:

1.元宵节吃元宵活动,已完成。

2.2024年欢欢喜喜过大年·龙腾盛世迎新春秧歌展演:聘请东胜区社区秧歌队演出。

3.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晋剧表演:聘请群英晋剧院演员于鄂尔多斯市文化馆西门表演演出。

4.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群众文艺团队演出。

5.鄂尔多斯民族民间原生态艺术协会演出。

6.伊金霍洛旗水岸新城文韵艺术协会演出。

7.第八届鄂尔多斯年俗文化系列惠民线上活动:完成6个小程序设计制作,完成奖品发放。

7

全国夏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

配合东胜区文旅局开展全国夏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购买设备。

罕台镇灶火壕村举行“大地欢歌·恋上暖城”2024年全国夏季“村晚”鄂尔多斯市示范点活动,市文旅局出资购买舞台音响设备。

8

多彩非遗汇聚暖城展演活动

在乌兰木伦湖区舞台,于2024年10月1日-10月6日,举办器乐、舞蹈、声乐、非遗展示、走秀等6场文艺演出,每场演员不低于60人,演出时长不低于60分钟。

开展文艺演出6场,演出时长80分钟,包括古如歌、准旗漫瀚调、托布秀尔、长调、京剧、鄂尔多斯婚礼等非遗节目。

9

缘起北大,情系暖城北大校友书画作品展

计划:征集不少于100幅北大校友的书画作品,装裱展览。

展示北京大学校友和鄂尔多斯当地书画家创作的100幅作品,制作作品集。

2)培训完成情况

2024年本项目计划开展2项培训,实际开展“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文化馆长培训等2项培训,各项培训工作均已完成。但是未见准格尔旗“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举办资料。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减0.1分,得1.9分。具体培训完成情况见下表所示:

12:培训完成情况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计划开展情况

完成情况

1

“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

计划开展“筑梦北疆恋上暖城”全市秧歌培训。

鄂托克前旗、杭锦旗、鄂托克旗、东胜区、达拉特旗、乌审旗、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已举办,准格尔旗未见举办资料,

1.2024年11月29日鄂托克前旗培训70余人。

2.2024年11月24日杭锦旗培训多人。

3.2024年12月16日鄂托克旗多人参加培训。

4.2024年12月9日东胜区培训300余人。

5.2024年12月16日达拉特旗培训55人。

6.2024年12月6日乌审旗培训160余人。

7.2024年12月6日,康巴什区培训近200人。

8.2024年12月6日,伊金霍洛旗培训80多人。

9.准格尔旗,未见相关资料。

2

文化馆长培训

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公共服务科负责人、市文化馆相关负责人;各旗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公共服务股(室)负责人,文化馆长、分管业务副馆长;达拉特旗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长,优秀民间文艺队伍带头人、文化户代表开展文化馆长培训。

培训了66人,参训人员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公共服务科负责人、市文化馆相关负责人;各旗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公共服务股(室)负责人,文化馆长、分管业务副馆长;达拉特旗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长,优秀民间文艺队伍带头人、文化户代表。培训内容为:1.新时代如何做好基层文化工作2.基层如何推动品牌活动开展3.基层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思路。

3)补贴发放完成情况

2024年本项目计划为9个旗区742人发放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为9个民间文艺队,13个文化户发放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为市直和旗区98所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等3项补贴。

实际已完成9个旗区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652位文化管理员补贴的发放、2个文化户和6个民间文艺队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的发放、市直和旗区98所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贴的发放。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康巴什区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的管理员补贴未发放;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准格尔旗、杭锦旗共5个文化户、6个文艺队的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未发放;乌审旗未提供资料。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减0.9分,得1.1分。具体补贴发放情况见下表所示:

13:补贴发放完成情况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计划开展情况

完成情况

1

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

9个旗区742人发放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

1.准格尔旗:计划为159人发放38.16万元。

2.达拉特旗:计划为132人发放47.52万元。

3.东胜区:计划为20人发放4.8万元。

4.伊金霍洛旗:计划为138人发放33.12万元。

5.鄂托克旗:计划为75人发放18万元。

6.乌审旗:计划为73人发放26.28万元。

7.杭锦旗:计划为76人发放91.2万元。

8.鄂托克前旗:计划为68人补贴16.4万元。

9.康巴什区:计划为1人补贴0.24万元。

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东胜区、杭锦旗已发放,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康巴什区未发放,乌审旗未提供资料。

1.准格尔旗:为159人发放38.16万元。

2.达拉特旗:为132人发放47.52万元。

3.东胜区:为20人发放4.8万元。

4.鄂托克旗:为75人发放18万元。

5.杭锦旗:为76人发放91.2万元。

6.鄂托克前旗:为68人发放164万元。

7.伊金霍洛旗:为122人发放29.28万元。纳林陶亥镇因资金到位较晚,未发放。

8.康巴什区:未发放,正在等待哈巴格希街道上报管理员资料。

9.乌审旗:未提供资料。

2

扶持市级文化户、民间文艺队补贴

9个民间文艺队,13个文化户发放补贴。

1.东胜区:计划为2个民间文艺队发放10万元补贴。

2.达拉特旗:计划为1个民间文艺队、1个文化户发放7万元补贴。

3.准格尔旗:计划为1个民间文艺队、1个文化户发放7万元补贴。

4.伊金霍洛旗:计划为1个民间文艺队、1个文化户发放7万元补贴。

5.乌审旗:计划为2个民间文艺队、2个文化户发放14万元补贴。

6.杭锦旗:计划为1个民间文艺队、2个文化户发放9万元补贴。

7.鄂托克旗:计划为2个民间文艺队、2个文化户发放14万元补贴。

8.鄂托克前旗:计划为2个民间文艺队、2个文化户发放14万元补贴。

9.康巴什区:计划为1个民间文艺队发放5万元补贴。

10.市文化馆:计划为1个民间文艺队发放5万元补贴。

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康巴什区、市文化馆共2个文化户、6个民间文艺队已发放,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准格尔旗、杭锦旗共5个文化户、6个文艺队未发放。乌审旗未提供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发放。

1.鄂托克旗:已为鄂托克旗蒙歌友会采购蒙古袍、帽子、腰带等。

2.鄂托克前旗:已为文化户孟根花、斯旺道尔计和文艺队乌仁堂乃艺术协会、喜乐中老年传统文艺协会购买缝纫机、运动衣等。

3.康巴什区:已为鄂尔多斯市康旗雅韵模特艺术文化服务中心采购服装。

4.市文化馆:已为鄂尔多斯市哈日更女性素质提升服务中心、伊金霍洛旗水岸新城文韵艺术协会采购发放。

5.东胜区:未发放,资金正在申请中。

6.达拉特旗:未发放,正在统计文化户、民间文艺队采购需求。

7.准格尔旗:未发放,正在准备前期资料。

8.伊金霍洛旗:未发放,正在走采购流程。

9.杭锦旗:未发放

10.乌审旗:未提供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发放。

3

免费开放补助

为市直和旗区98所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发放免费开放补助资金779.23万元。

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明细账和现场调研发现,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已发放到位。

4)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和访谈得知,2024年市文旅局开展了图书馆系统升级改造和购买设备、文旅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2024年度245座旅游厕所进行等级评定、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外出参加培训和会议、配合其他单位开展活动等工作,各项工作均已完成。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产出质量

1)活动质量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发现,2024年市文旅局联合其他单位举办的9项活动质量情况较好,第三方开展的戏曲进乡村、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等,均已通过项目验收。

一是活动线上宣传声量不足,如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在鄂尔多斯市图书馆、内蒙古文艺等公众号上发布的活动预告和精彩回顾中,点赞、转发、收藏均为个位数;“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活动在鄂尔多斯市工人文化宫公众号共推文3篇,点赞量6个,推荐量1篇。

二是个别活动宣传工作滞后,“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活动决赛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19点,暖新闻公众号于2024年8月10日21点才发布决赛预告《“音”你而来·K歌总决赛在七夕!》。

三是个别活动资料留档不够全面,《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配合做好全市2024年戏曲进乡村示范性惠民演出活动的通知》中提出“演出地旗县文旅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对剧团演出分别进行签字和盖章确认;每场演出至少有10份由观众现场填写并签名的反馈意见表”。市文旅局和市文化馆未留存相关资料。

四是个别活动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暖城时光音乐会《鄂尔多斯市文化馆时光音乐会演出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每个乐队演出15首曲目,市文化馆公众号推文节目单显示2024年8月23日感知乐队演出歌曲14首,2024年8月9日格林童话乐队演出歌曲14首,低于合同约定的15首。

综上所述,本项目活动质量有待提升。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减0.5分,得1.5分。

2)培训质量情况

2024年本项目开展的培训包括“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和文化馆长培训。“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由市文旅局与市文化局组织“筑梦北疆恋上暖城”全市秧歌培训,为各旗区秧歌骨干队伍进行培训,《“筑梦北疆恋上暖城”全市秧歌培训活动方案》规定“各旗区参训人员不得低于40人”。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培训相关资料发现,培训覆盖9个旗区,各旗区参训人员不低于40人。文化馆长培训计划培训66人,实际培训66人,培训签到率100%。

一是在《“筑梦北疆·恋上暖城”全市秧歌培训活动方案》中,培训内容包括陕北大秧歌、腰鼓、霸王鞭、威风锣鼓、社火、水船、绸扇秧歌等,未见腰鼓培训。二是评价工作组通过访谈得知,文化馆长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进行了培训心得总结,但市文旅局和市文化馆均未留存相关资料。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减0.2分,得1.8分。

3)补贴发放质量情况

2024年本项目计划发放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免费开放配套经费补贴。

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

各镇(村)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按照上级文化管理员管理办法和当地文化管理员管理细则,对文化管理员进行半年一次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文化管理员补贴分配情况,并向文旅局上报《2024年鄂尔多斯市嘎查村文化管理员补贴名单统计表》,在财政资金下发后发放文化管理员补贴。

2024年共发放文化管理员补贴271.64万元,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相关发放资料和现场调研发现,文化管理员补贴能够按照考核结果,准确、足额发放至各文化管理员账户,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发放质量较好。

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

2024年10月30日市文旅局印发《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文化户、民间文艺队伍公共文化服务优秀案例征集方案〉的通知》(鄂文旅发〔2024〕78号)文件,各旗区文旅局转发通知,符合条件的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提交《鄂尔多斯市民间文艺队伍优秀案例申报表》,并附评选相关资料,经苏木乡镇、旗区文旅局审查通过后,报送市文旅局,2024年12月2日市文旅局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待旗区财政资金拨付后,旗区文旅局收集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采购物品需求,由旗区文旅局采购并一次性发放,采购结果报送市文旅局。

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相关发放资料和访谈发现,各旗区按照《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文化户、民间文艺队伍公共文化服务优秀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鄂文旅发〔2024〕88号)奖补发放要求进行补贴发放,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发放质量较好。

免费开放配套经费补贴

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相关发放资料和访谈发现,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免费开放配套经费补贴均已足额到位发放。但免费开放配套经费补贴使用质量有待提升,一是嘎查地区文化站利用率有待提升,部分文化站未准点开放,农忙时节存在闭站现象;二是部分文化站工作质量有待提升,个别文化站内的数字图书馆图书版权到期下架,无法查看;部分文化站开馆期间图书借阅系统并未开启,因电脑卡顿,开启耗时较长。

综上所述,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扶持市级文化户和民间文艺队补贴发放质量较好,免费开放配套经费补贴使用质量有待提升。该指标分值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减0.3分,得1.7分。

4)其他工作质量情况

2024年市文旅局开展了图书馆系统升级改造和购买设备、文旅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2024年度245座旅游厕所进行等级评定、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外出参加培训和会议、配合其他单位开展活动等工作,各项工作完成质量较好。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具体其他工作质量情况见下表所示:

14:其他工作质量情况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质量情况

1

图书馆系统升级改造、购买设备

购买图创总分馆管理软件V1.0,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项目验收单显示验收合格。

2

文旅九小场所

安全隐患排查

60家九小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部分隐患当场整改,剩余隐患由当地文旅局跟进整改情况。

3

2024年度245座

旅游厕所进行等级评定

聘请专家对景区沿线245座旅游厕所进行面积、厕位、使用游客数、配套设施情况等方面的等级评定,并出具等级评定报告。

4

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计划参会26人,实际参会26人,出席率100%。

5

外出参加培训、会议、汇报工作等

未发现质量问题。

6

配合其他单位开展活动

未发现质量问题。

3.产出时效

1)活动完成及时率

本项目计划在2024年内完成9项活动,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发现,本项目各项活动均完成及时。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具体情况见下表所示:

15:活动完成时间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计划开展时间

实际开展时间

1

2024年“舞动北疆”全市第五届广场舞大赛

2024年5月下旬-6月底

2024年6月29日

2

“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

2024年8月7日-

2024年8月10日

2024年8月10日

3

戏曲进乡村活动

1.达拉特道情艺术团东胜区罕台镇润泽南苑小区、杭锦旗塔然高勒管委会塔然高勒村演出

2.群英晋剧院马栅村、沙圪堵镇伊东广场、王青塔村、马家塔黑岱沟村演出

3.东胜区民间艺术团鄂托克旗广场演出

2024年6月26日-

2024年7月1日

1.2024年6月26日-

2024年6月29日

2.2024年6月26日-

2024年6月28日

3.2024年8月15日

4

暖城时光音乐会

1.小火车乐队于2024年7月17-21日。

2.内蒙古艺联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每周五。

2024年6月18日-

2024年10月4日

1.2024年7月17-21日

2.2024年6月15日

5

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

1.娜仁高娃《驮着魂灵的马》分享会

2.“北疆文化·书香暖城”阅读分享会

2024年6月18-19日

1.2024年6月18日

2.2024年6月19日

6

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

1.元宵节吃元宵活动

2.2024年欢欢喜喜过大年·龙腾盛世迎新春秧歌展演

3.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晋剧表演

4.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群众文艺团队演出

5.民族民间原生态艺术协会演出

6.水岸新城文韵艺术协会演出

7.第八届年俗文化惠民线上活动

1.2024年1月31日-2月1日、2024年2月22-25日

2.2024年2月24日

3.2024年2月23-24日

4.2024年2月23-24日

5.2024年2月23-24日

6.2024年2月23-24日

7.2024年1月29日-

2024年4月1日

1.2024年1月31日-2月1日、2024年2月22-25日

2.2024年2月24日

3.2024年2月23-24日

4.2024年2月23-24日

5.2024年2月23-24日

6.2024年2月23-24日

7.2024年1月29日-

2024年4月1日

7

全国夏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

2024年8月17日

2024年8月17日

8

多彩非遗汇聚暖城展演活动

2024年10月1-6日

2024年10月1-6日

9

缘起北大,情系暖城北大校友书画作品展

2024年4月1-10日

2024年4月1-10日

2)培训完成及时率

本项目计划在2024年完成2项培训,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发现,本项目各项培训完成及时。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具体情况见下表所示:

16:培训完成时间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计划开展时间

实际开展时间

1

“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

2024年11月下旬-12月

2024年11月25日-12月

2

文化馆长培训

2024年4月25日-28日

2024年4月25日-28日

3)补贴发放及时率

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发现,本项目免费开放补助均已及时发放至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大部分旗区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大部分扶持市级文化户、民间文艺队补贴发放及时。但是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因旗级资金下达时间较晚,进行2024年度文化中心管理员资金审批和人员信息核对等业务流程的时间不足,未及时发放,康巴什区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因文化管理员信息资料提供较慢,未及时发放;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准格尔旗、杭锦旗扶持市级文化户、民间文艺队补贴未及时发放;乌审旗未提供资料,无法判断相关补贴是否及时发放。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9分,得1.1分。

4)其他工作完成及时率

本项目计划在2024年完成6类其他工作,评价工作组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发现,本项目各项其他工作均完成及时。该指标分值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具体情况见下表所示:

17:其他工作完成时间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计划开展时间

实际开展时间

1

图书馆系统升级改造、购买设备

2024年10月21日

2024年10月21日

2

文旅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

2024年8-12月

2024年8-12月

3

2024年度245座旅游厕所进行等级评定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1月8日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1月8日

4

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高质量发展座谈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4月28日

5

外出参加培训、会议、汇报工作等

1.赴重庆参加2024年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

2.赴自治区文旅厅对接文化场馆消费整改工作;

3.赴广州参加2024年中国文化馆年会;

4.赴无锡对接中美协举办全国名家美术作品邀请展开展活动事宜;

5.赴湖北参加2024年中国图书馆年会;

6.赴中书协对接2024书法主题活动;

7.赴嘉兴市参加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开幕式暨大美鄂尔多斯刻字艺术创研工坊启动座谈;

8.市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

1.2025年9月9-12日

2.2025年5月9-11日

3.2025年11月5-8日

4.2025年3月17-19日

5.2025年9月10-13日

6.2025年1月30-31日

7.2025年6月27-29日

8.2024年3月4日

1.2025年9月9-12日

2.2025年5月9-11日

3.2025年11月5-8日

4.2025年3月17-19日

5.2025年9月10-13日

6.2025年1月30-31日

7.2025年6月27-29日

8.2024年3月4日

6

配合其他单位开展活动

1.暖城杯中国新能源汽车鄂尔多斯挑战赛开幕式

2.暖城鄂尔多斯康巴什区2024年马拉松活动

3.首届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活动

4.2024年“舞动北疆全区第六届广场舞大赛

5.第十一届全国文化馆百馆联动

1.2024年7月20日

2.2024年8月24日

3.2024年8月13-23日

4.2025年9月25日-27日

5.2024年9月7-9日

1.2024年7月20日

2.2024年8月24日

3.2024年8月13-23日

4.2025年9月25-27日

5.2024年9月5日-9月9日

4.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核查本项目支出凭证发现,本项目开展的各项活动、培训均未超出事前审批、合同约定金额,发放的补贴已全部转移支付至旗区,产生的各项差旅支出符合《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鄂财行发〔2021〕135号)的相关要求,成本控制情况较好。该指标分值7分,根据评分标准,得7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主要从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推动鄂尔多斯市文旅行业发展、社会公众满意度5个方面进行考察,指标分值30分,得分29.34分。具体得分见下表所示:

18:项目效益指标得分情况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经济效益

5分)

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7

7

社会效益

10分)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5

5

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5

5

可持续影响

7分)

推动鄂尔多斯市文旅行业发展

7

7

满意度

6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

6

5.34

合计

30

29.34

1.经济效益

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本项目2024年举办了9项系列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游客参加,有效促进鄂尔多斯市内经济,间接带动当地餐饮行业、住宿行业、交通行业的发展。同时经评价,2023年鄂尔多斯市文旅带动消费479.25亿元,2024年鄂尔多斯市文旅带动消费554.88亿元,同比增长15.78%,有效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该指标分值7分,根据评分标准,得7分。

2.社会效益

1)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本项目2024年开展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检查涉及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燃气安全、安全标识、安全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等多个方面,消除九小场所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了九小场所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同时对鄂尔多斯市旅游路线上的245座旅游厕所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巩固和深化旅游厕所革命成果,提升旅游厕所管理和服务水平。综上所述,提升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效益实现情况较好。该指标分值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2)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本项目2024年举办的“舞动北疆”全市第五届广场舞大赛、全国夏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多彩非遗汇聚暖城展演活动,丰富了鄂尔多斯市的文娱生活;举办的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和缘起北大,情系暖城北大校友书画作品展,为优秀作家、书画家和文艺爱好者搭建沟通的桥梁;举办的“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暖城时光音乐会,为鄂尔多斯市夏季夜间消暑生活添光增彩;开展的戏曲进乡村活动,深入苏木乡镇,让当地留守老人足不出户听戏曲;举办的第八届年俗文化节系列活动,让新年更加有烟火气;开展的“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为全市秧歌爱好者提供专业的免费辅导。各项活动的举办,提升了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了广场舞爱好者、文艺爱好者、职工、留守老人、秧歌爱好者等群众的文化需求。该指标分值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3.可持续影响

推动鄂尔多斯市文旅行业发展

本项目2024年举办的活动,涵盖了歌舞表演、戏曲演出、非遗展示、阅读分享、书画展、竞赛等形式,融合了非遗文化和传统文化元素,吸引了大量游客和市民的参与,有效提升了当地的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2023年鄂尔多斯市接待国内游客336.48万人次,2024年接待国内游客393.75万人次,同比增长17.02%,有效推动了鄂尔多斯市文旅行业发展。该指标分值7分,根据评分标准,得7分。

4.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评价工作组通过对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共202份。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经费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中满意度问题统计结果问卷调查结果满意度为88.92%,调查结果详见附件3。该指标分值6分,根据评分标准扣减0.66分,得5.34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市文旅局在活动策划上,以“需求导向+精准供给”为导向,开展了K歌比赛、广场舞、书画展、戏曲表演、阅读分享、民俗文化体验活动、非遗展示、文艺表演等各种类型的活动,活动形式多样,活动内容丰富。同时,选择在桥西草坪、农村幸福院、易地搬迁安置点等人流量较大的场地举办活动,提高了活动参与度,增强了当地居民的活动参与便捷性。市文旅局通过开展文旅公共服务活动,增强了文化认同感与民族文化自信,丰富了基层文化生活,提高了文旅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鄂尔多斯市文旅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指标明确性有待提高,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市文旅局绩效目标设置中存在质量指标只有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和“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两项工作完成质量的衡量,与项目目标戏曲进乡村活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培训、举办其他群众文化活动等多项活动不对应,且在绩效监控中未填写问题和改进措施。

2.制度执行有效性有待提升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一是部分支出采购验收管理有待提升,鄂尔多斯市旅游厕所等级评定服务项目、“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文化服务项目等共计6项项目验收人员不足3人,未满足市文旅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二十五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验收,应当根据采购合同、采购文件等,由采购科室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由3人(含)以上单数构成),对所购货物、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相关内容进行验收”的要求。

二是部分支出报销不够规范,记12-0259号凭证缺少购买打印机耗材及支付维修费的采购项目批准申请书;记12-0164号凭证缺少2024年度文化户、民间文艺队伍公共文化服务优秀案例评审专家苗银霞老师资质。

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一是项目活动基本信息统计不够完善,本项目只建立了2024年常办活动台账,收集整理了乡村村晚、广场舞大赛等常办活动的资料,未对戏曲进乡村活动、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等活动资料进行整理,活动资料归档方面的重视度不足。

二是活动总结有待提升,如2024年“舞动北疆全市第五届广场舞大赛、全国夏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你点我送”公益系列培训等多项活动、培训以公众号推文的方式进行总结,如戏曲进乡村活动、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等总结信息零散,缺少对活动经验、活动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分析。

三是活动验收全面性有待提升,本项目对三方公司开展的活动服务进行了验收,但由于活动多为公益性质,验收侧重于活动内容完成方面,缺乏对活动效益的考核。

四是个别合同管理不到位,如市文旅局和鄂尔多斯华夏文化艺术研究院签订的《“缘起北大·情系暖城”北大校友书画作品鄂尔多斯交流展》合作协议,甲方市文旅局未签章;鄂托克旗蒙歌友会扶持民间文艺队演出服装制作合同签订于2025年3月,引用已失效的合同法

五是嘎查地区文化站免费开放情况监管有待提升,部分嘎查地区文化站未准点开放,农忙时节存在闭站现象,个别文化站内的数字图书馆图书版权到期下架,无法查看,部分文化站开馆期间图书借阅系统并未开启,因电脑卡顿,开启耗时较长。

3.活动、培训质量有待提升,补贴发放不够及时

一是个别活动线上宣传声量不足,如暖城爱阅读系列阅读分享活动,在鄂尔多斯市图书馆、内蒙古文艺等公众号上发布的活动预告和精彩回顾中,点赞、转发、收藏均为个位数;“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活动在鄂尔多斯市工人文化宫公众号共推文3篇,点赞量6个,推荐量1篇。

二是个别活动宣传工作滞后,“暖城七点半”全市职工K歌大赛活动决赛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19点,暖新闻公众号于2024年8月10日21点才发布决赛预告《“音”你而来·K歌总决赛在七夕!》。

三是个别活动资料留档不够全面,《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配合做好全市2024年戏曲进乡村示范性惠民演出活动的通知》中提出“演出地旗县文旅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对剧团演出分别进行签字和盖章确认;每场演出至少有10份由观众现场填写并签名的反馈意见表。”市文旅局和市文化馆未留存相关资料。

四是个别活动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暖城时光音乐会《鄂尔多斯市文化馆时光音乐会演出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每个乐队演出15首曲目,市文化馆公众号推文节目单显示2024年8月23日感知乐队演出歌曲14首,2024年8月9日格林童话乐队演出歌曲14首,低于合同约定的15首。

五是在《“筑梦北疆·恋上暖城”全市秧歌培训活动方案》中,培训内容包括陕北大秧歌、腰鼓、霸王鞭、威风锣鼓、社火、水船、绸扇秧歌等,未见腰鼓培训。

评价工作组通过访谈得知,文化馆长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进行了培训心得总结,但市文旅局和市文化馆均未留存相关资料。

七是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因旗级资金下达时间较晚,2024年度文化中心管理员资金审批和人员信息核对等业务流程时间不足,未及时发放,康巴什区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因文化管理员资料提供较慢,未及时发放;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准格尔旗、杭锦旗扶持市级文化户、民间文艺队补贴未及时发放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指标明确性,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文旅局依据工作计划完善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所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确保绩效目标标准可行。同时项目申报时要规范、明确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编制应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原则。同时强化绩效监控管理,规范问题反馈与改进流程,强化绩效监控培训,以此加强绩效指标明确性,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补充支出报销凭证,加强项目管理水平

建议市文旅局一是在后续出现项目采购时,严格遵守市文旅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组织至少3人进行采购验收。同时尽快补充记12-0259号凭证、记12-0164号凭证缺少内容。

二是建立项目活动基本信息统计上报流程,当举办各旗区均参与的大型活动和由市文化局、图书馆主办的活动时,明确各旗区应统计上报的内容、格式、上报时间等,并对各旗区上报内容准确性进行考察,加强大型活动的管理水平。同时建立活动基本信息统计台账,登记活动名称、主办及承办单位、举办时间、活动场次、活动内容、活动通知、活动方案、参与人数、现场照片等内容,并收集对应佐证资料,按照项目名称归类、整理,在此基础上,开展活动总结评估,全面分析活动存在的亮点和不足,针对性地进行改进,提升活动质量。

三是加强对合同签署的审查,引用现行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各项内容准确、规范、合法合规。

建议各旗区文旅局加强对嘎查地区文化站的监管,加强与嘎查地区文化站工作人员的沟通,当发现闭站、图书版权到期、系统卡顿等问题时,指导文化站解决。

(三)提升活动、培训质量,加快补贴发放进度

一是建议活动主办单位提高对宣传效果的重视度,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多平台提前宣发,为活动打造声势。二是建议市文旅局和市文化馆留存项目过程资料,开展内部培训后,留存考核或心得总结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能力。三是建议市文旅局按照签署的合同内容进行项目验收,在考核活动完成度的基础上,关注活动完成质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主要是依据市文旅局、市文化馆、各旗区文旅局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现场评价调研情况进行,其准确性受到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制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本部门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震宇          联系电话:0477-8183865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备注:按决算公开编制要求,决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4年决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


 
  • 党政机关
  •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网站地图
    备网站标识码 :1506000009
  • 联系电话:0477-8183858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6栋19楼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