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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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单位负责人:新吉乐图
财务负责人:翠荣
编制人:石玉爽
报送日期:2024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1982年,前身为伊克昭盟创作研究室、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现为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文化艺术相关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和艺术评论工作,举办相关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承担艺术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非遗保护业务科室等。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报表类型为:单户表,无变动。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组织开展艺术作品创作,编辑出版文化和旅游 相关刊物。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推介、宣传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普查、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利用工作。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数 据库建设运维工作,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文化生态保护区 建设及传统工艺振兴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技术标 准,承担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申报的调研论证及技 术支持工作。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鄂尔多斯 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演)及其它公益活动,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传承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039.8万元。与年初预算1116.6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89万元,减少6.9%,变动原因:因单位业务调整,响应财政过好紧日子的要求,故收入、支出决算数相交年初预算减少;与上年决算1675.2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5.42万元,减少37.93%。其中:主要减少在项目支出上,我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于2022年竣工,故相关业务经费大幅降低,故导致2023年决算金额较2022年决算下降37.93%。
(一)收入决算总计 1039.80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039.80 万元。与上年决算1674.43 万元相比,减少 634.63万元。变动原因:我单位 2023 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基本竣工,项目资金大幅减少,故较去年减少37.9%。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变动原因: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单位无收入,故不存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79万元。变动原因:其中0.7万元是课题经费,已在上年支付完成,0.09万元是草原英才奖剩余款项,已上缴财政局国库。故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0.79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计 1039.8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039.80万元。与上年决算1675.22万元相比,减少635.42万元,37.93%。变动原因:主要减少在项目支出上,我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于2022年竣工,故相关业务经费大幅降低,故导致2023年决算金额较2022年决算下降37.93%。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利息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变动。
3.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为零相比,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039.80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39.80万元,占 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39.8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769.69 万元,占74%;
本年项目支出 270.11 万元,占 2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039.8万元。与年初预算1116.6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89万元,减少6.9%,变动原因:因单位业务调整,响应财政过好紧日子的要求,故收入、支出决算数相交年初预算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5.42万元,减少37.93%。其中:主要减少在项目支出上,我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于2022年竣工,故相关业务经费大幅降低,故导致2023年决算金额较2022年决算下降37.9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039.8万元。与年初预算1116.6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其中:主要为人员经费,因人员调动,故导致没有达到进度100%。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决算数为814.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8.7万元。其中:
1.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812.7万元,支出决算77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响应财政要求过好紧日子,2023年业务活动避免不必要开支,故未达到年初预算要求。
2.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40.99万元,支出决算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为非遗馆装饰装修二期工程的质保金为40.8万元,剩余0.19万元退回财政局。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64.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26.5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83.09万元,支出决算7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2023年去世一位退休员工,故相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9.44万元,支出决算4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2023年我单位在职员工退休,故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2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2023年退休员工工龄较短,故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未达到预算数。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2023年去世退休员工1位,故中途追加死亡抚恤金24.44万元。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8.6万元,支出决算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2023年增加退休员工一位,故导致失业保险等缴费减少,故未达到年初预算。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3.2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0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7.29万元,支出决算2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2023年增加退休员工一位,故导致医疗保险等缴费减少,故未达到年初预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37.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5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4.58万元,支出决算 3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2023年增加退休员工一位,故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故未达到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69.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7.42万元、津贴补贴158.51万元、奖金27.05万元、绩效工资47.12万元、离休费31.71万元、退休费39.05万元、抚恤金24.44万元、生活补助2.12万元、住房公积金37.0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7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6万元,人员经费共计596.46万元。
(二)公用经费 17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4万元、印刷费0.56万元、电费10.00万元、取暖费20.00万元、物业管理费89.32万元、劳务费1.26万元、工会经费3.62万元、福利费7.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公用经费 共计173.2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70.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61.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0万元、印刷费11.33万元、咨询费3.50万元、邮电费1.42万元、差旅费11.16万元、维修(护)费19.62万元、培训费19.06万元、劳务费7.00万元、委托业务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21。商品和服务共计支出161.0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2023年实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补助每人5000元,14位传承人共计7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102.11万元。主要包括:大型修缮102.11万元。(我单位2023年支付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尾款及质保金等相关费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72万元,支出决算 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因分母为零,无法计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72万元,支出决算0.7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分母为零,无法计算。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本单位不涉及公务接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73.2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9.97万元,减少14.75%,变动原因:因上年电费为40.8万元,今年电费支出为10万元,因非遗馆提升改造已完成,故电费较上年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27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二)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运维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35分。全年预算数为44万元,执行数为43.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1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场馆的日常保养维修维护,年度指标值是5项,实际完成值8项,设备功能的完善,年度指标值是1项,实际完成值2项,超量完成。时效指标:非遗场馆展览服务的及时程度,年度指标值是2023年1月—12月,实际指标值已完成。助力文旅融合,推动鄂尔多斯经济发展。用于非遗馆设施、设备及场馆内外的维修、维保等,保证场馆、设施设备的完好,消除安全隐患。预期目标:保障场馆的日常安全运行。实现场馆的日常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如电缆、排风扇维修维护、观光车购买等。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绩效自评明确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合理使用资金提供很有意义。剩余少量金额未使用被财政收回。
下一步改进措施:对2024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馆的运行,要加大力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馆的安全部署工作,下一步针对可能引起预算变动的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考虑,提前做好详细的预算支出计划,使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一致。
2.法律咨询服务、审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分。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审计次数年度指标值1次,实际指标1次,法律咨询次数年度指标值10次,实际指标20次,均已完成。成本指标:审计、法律咨询服务产生的费用年度指标值6万元,实际指标完成6万元,已在本年度支付完成。主要用于对我单位全方面的法律咨询,如合同审核、法律纠纷等等,审计,主要是对我单位财务的一个正规管理审核,审每年的财务状况,查漏补缺,审计2023年度我单位的账务情况,已全部完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绩效自评明确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合理使用资金提供很有意义。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我单位的财务审核和合理规范,每年要确保单位的业务经济良好的发展,在审计的前提下,我单位要学会自我检查监督,如对单位的每笔支出要严格审核,正确规范使用。对于我单位的合同,要规范合同的内容,需要专业的法律咨询,确保每一份合同的合理合法规范。
3. 《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办刊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编印期数年度指标值4期,实际完成值4期,编印册数年度指标值6000册,实际完成值6000册,已全部完成本年度的指标。质量指标:全市文旅系统发送率年度指标值90%,实际完成值100%,已在本年度全部发放。成本指标:编辑刊物、劳务印刷邮寄费用年度指标值10万元,实际完成值10万元,已在本年度支付完成。主要用于《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刊物的创办和校对编辑,印刷等。《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刊物的创办更好地吸引游客观光,起到宣传鄂尔多斯文化旅游资源的作用。宣传问问多事文化旅游,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是的项目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发挥真正的作用。加强鄂尔多斯文旅体系对文化旅游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
发现主要问题和原因:因我单位此刊物是内部提供,在出刊过程中修改较多,导致支出进度缓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刊物中加强对鄂尔多斯文化资源的宣传和引导,使得社会效益转化稳经济效益,增加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对鄂尔多斯全年GDP的占比。
4.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质量指标:党建活动各项工作完成率年度指标值95%,实际完成值98%,超额完成。成本指标:主题党日活动七一活动年度指标值3万元,实际完成值3万元,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宣传党建品牌建设政治理论学习购买书籍年度指标值12.5万元,实际完成值12.5万元,党建活动汇编制作笔记本年度指标值1万元,实际完成值1万元,外出红色基地学习党员先锋岗评选党务培训慰问老党员本年度指标值2.5万元,实际完成值2.5万元,购置办公用品本年度指标值1万元,实际完成值1万元,共计20万元,已在本年度全部支付完成。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20余次,观看爱国主义、反腐教育影片2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交流研讨会1次,召开党员学习大会15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学习6次,组织生活会1次,专题研讨会1次,一把手谈心谈话3次,支部书记廉政谈话2次,主题党日活动14次,志愿服务活动10次,制作党建汇编等10册。
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二是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2023年度党建经费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核查具体内容完成情况和形成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5. 文化艺术创作和研究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67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33万元,完成预算的96.6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开展创作采风田野调查学习观摩次数年度指标值2次,实际完成值2次;作品和研究数量年度指标值20个,实际完成值20个。质量指标:业务作品验收通过率年度指标值80%,实际完成值90%,已全部完成。项目资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财政规定和要求有所调整,资金已支出完毕,资金使用率100%。资金调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出现了变更事项,所以针对整体支出也及时进行了调整。资金的支出全部运用于刊物的创办。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出进度较慢,剩余少量金额未使用被财政收回。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做好详细的预算支出计划,使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一致,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主动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艺术创作的最高标准。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围绕党的二十大、中国梦、黄河文化传承弘扬等主题,整合创作资源,扶持宣传党的二十大题材、重大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历史题材创作,推出一批新时代精品力作。
(三)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不涉及重点绩效工作。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鑫 联系电话:18647776662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