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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2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2022315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1982年,前身为伊克昭盟创作研究室、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所现为鄂尔多斯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文化艺术相关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和艺术评论工作,举办相关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承担艺术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艺术作品创作,编辑出版文化和旅游相关刊物。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推介、宣传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利用工作。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数据库建设运维工作,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及传统工艺振兴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技术标准,承担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申报的调研论证及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演)及其它公益活动,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传承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共有独立编制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编制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无变化。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2年编制数为27人,全部为事业编制。2022年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27人,比上年净增加7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退养2人,退职1人,比上年净增加1人;离休人员2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26人,比上年增加2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社保局调增。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559.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92.42万元,增长233.82%,增加主要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新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职能,项目经费收入比去年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1559.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92.42万元,增长233.82%,增加主要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新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职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提升改造工程及场馆运行资金增加。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55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8.61万元,占比62.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591.01万元,占比37.89%,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55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61万元,占比49.92%;项目支出781.01万元,占比50.0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构运转开展文化创作、采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场馆建设资金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59.6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8.61万元,上年结转591.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1.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30.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及文化艺术创作、非遗宣传保护等各类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保险的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26.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6.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无单位无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办公、出差和下乡采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58万元,比上年增加196.44万元,增长1618.12%。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室费4万元、劳务3.5万元、印刷费0.06万元、电费40.8万元、取暖费20.8万元、物业管理费90万元、工会经费3.62万元、福利费7.5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36.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我单位新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的电费、取暖及物业费;二是去年预算系统与今年口径不一致。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5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丰田凯美瑞价值22.76万元,属于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宇            

    联系电话:0477-2232019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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