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诚信建设工程任务清单,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4〕211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4〕2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我局向各旗区文化和旅游局、成陵文旅局、恩格贝文旅体部及属地企业、市执法局,市发改委、市市监局等49个部门和单位发送了征求意见的函。目前,反馈意见均已收到。我局对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采纳其中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对《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
特此公示。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