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高文化旅游供给,增强居民消费意识,进一步激发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活力,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2020年2月25日至3月2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经统计收到0条建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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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公告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