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内蒙古盛迦旅行社有限公司、杨帆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处罚文书号:(鄂)文综罚字〔2024〕26号
当事人:内蒙古盛迦旅行社有限公司,杨帆
违法情况概要:
内蒙古盛迦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用其证照资质在网上进行宣传、招徕,客服人员为促成交易,通过微信聊天向旅游者承诺15人以下精品团、免费安排游乐项目、接送机和住宿饮食等方面的承诺,但在实际行程中安排30人以上普通团、游乐项目另收费,接送机和住宿饮食等方面均与客服人员承诺的不一致,构成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当事人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对内蒙古盛迦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2、对内蒙古盛迦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员杨帆罚款贰仟元(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