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推进文明执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执行党组会议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等各项制度。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工作。年初,我局在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法治政府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加大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党内政策法规学习。我局以习近平重要法治论述为指引,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政策法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机构改革后,我局在梳理、总结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工作议事规则》、《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等制度规定;四是继续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局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的实施保驾护航。
(二)推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局机关设立的政策法规科、文物保护与督察科、行政审批科(市场管理科)等监管科室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的发挥着监督执法作用。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工作,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分级管理和黑名单制度。按照自治区“三级五同”清单内容,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12318、12301举报受理流程图等执法权限、依据、程序及行政处罚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调整。截至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文化执法录入双随机清单事项453项、企业名录库1126家、执法人员7人;旅游市场方面录入双随机清单事项44项、旅游企业名录库175家、旅游执法人员7人。通过文字、视听资料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认真做好规范文字记录和视听资料记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所有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环节,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在2017-2019年度案卷评查中,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优秀案卷评比二等奖一件,获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最佳案卷一件。全年没有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问题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积极制定推广“互联网+文化执法”模式,文化市场数字监管平台即将投入运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制度。2019年市旗两级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立案86起,办结案件81起,有力的打击了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须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努力推进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法律顾问为我局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做好政策法律方面的指导工作。今年法律顾问审核了43份我局及二级单位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协议,规范完善合同内容,避免了因合同的漏洞不完善引起的纠纷。法务工作对信访问题和受刑罚处罚的人员工资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法务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开展“放管服”工作。一是按照关于开展政府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重新梳理了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目前我局有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利4项、行政处罚149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行政强制措施1项;二是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按时完成了“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认领和目录清单编制工作;三是畅通行政处罚公示公开渠道。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局机关网站及时报送并公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我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制度,在上报规范性文件审核的同时,积极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辅以支撑,对本系统、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程序合法、规范合理。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对2013年1月1日前和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布的涉及文化旅游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市政府9月2日重新公布,涉及我局的9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废止2个规范性文件。对市委办公室要求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我局的4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失效1个规范性文件。对《鄂尔多斯牧业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等6个上报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积极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上报市人大法工委《鄂尔多斯市文物保护条例》立法建议有关材料,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已经列入2019年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
三、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一)积极开展网络在线学法工作。年初,我局专门下发文件,通知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由年度考试变更为季度学习、季度考试的相关事宜,要求市直文旅系统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要达到100%。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本《公务员法律知识1000问》学习 法律知识,组织了局机关职工“五法”普法知识答题活动。
(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市局及二级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都参加了自治区普法办组织的在职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目前,全系统在职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在线普法学习。实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宣传本部门的行业法律法规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学习、宣传计划,按步骤、有计划的举办文化、文物、旅游经营从业人员、执法管理人员培训班,使相关经营从业人员熟悉有关文化、文物保护和旅游等法律法规,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在加强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我局利用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内蒙古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等节日,12·4宪法宣传日开展各类文化法制宣传活动。全市各文化艺术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创作排演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法律法规文艺作品,开展了法律“六进”、送文化等活动,增强了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为不断增强市直文新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宪法意识,激励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好宪法宣传日活动。我局制定了《2019年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为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向纵深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采取灵活多样、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继续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抓好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做到人手一本宪法,带头学习通读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12月4日,我局分管局长带队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局人员共13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行政案件的审理。局政策法规科人员参加了市民委举办为期2天的《民族法制和城市民族工作培训班》。
(三)法治乌兰牧骑宣传。各旗区乌兰牧骑结合实际,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演出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全市乌兰牧骑深入全市苏木、嘎查、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地进行惠民演出,同时,全市10支乌兰牧骑编创了法治宣传的文艺作品。演出结合法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内容进行宣传。
(四)夯实普法阵地。 我局依托市、旗区图书馆及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法治图书阅览站、法治图书室等普法阵地建设,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书籍借阅服务。目前,市图书馆设有法制图书角,在报刊区“法律专架”:报纸5种、期刊6种,方便读者查阅法律方面的报刊;中文图书外借区普法专架:精选刑法、劳动法、婚姻法、合同法、妇女维权等70多册法律方面的图书;地方文献区法制专架: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汇编72种。各旗区结合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正在逐步设立法治图书室。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均配有法律法规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