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根据我市落实国家、自治区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贯彻落实方案,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帮助我市文旅企业纾困解难,7月1日,市文旅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文旅企业2022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鄂文旅发〔2022〕52号)。该实施细则针对的是鄂尔多斯市境内注册的文旅企业在国有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不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协议,并且年内产生缴费利息,按企业2022年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年利率不高于5%,单笔贴息不超过200万元,此市财政共安排1500万元资金用于贴息,具体申报工作将在今年11月份开始。
附件:《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旅游一卡通使用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文旅企业2022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文旅发〔202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