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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发布重要提示!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消息,9月2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病例123例(贵州57例,四川28例,西藏13例,黑龙江9例,云南5例,天津3例,广东3例,海南2例,浙江1例,山东1例,河南1例),含1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贵州9例,四川6例,黑龙江1例,河南1例,云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85例(西藏155例,贵州131例,黑龙江102例,四川27例,新疆11例,广西10例,湖北9例,天津8例,河南8例,甘肃5例,青海5例,宁夏4例,山东2例,广东2例,云南2例,河北1例,浙江1例,江西1例,陕西1例)。
 

 

  

  截至2022年9月21日6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区748个。其中北京市1个;天津市53个;河北省11个;内蒙古自治区18个;辽宁省3个;黑龙江省42个;上海市2个;江西省94个;山东省8个;河南省2个;湖北省14个;广东省4个;广西壮族自治区4个;海南省9个;重庆市4个;四川省111个;贵州省217个;云南省2个;西藏自治区17个;甘肃省11个;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1个。
 

 

  

  中风险区819个。其中北京市4个;天津市46个;河北省27个;内蒙古自治区35个;辽宁省6个;黑龙江省81个;上海市1个;浙江省1个;福建省2个;江西省90个;山东省30个;河南省3个:湖北省39个;广东省13个;广西壮族自治区6个;海南省10个;重庆市6个;四川省68个;贵州省75个;云南省4个;西藏自治区106个;陕西省25个;甘肃省17个;青海省2个;宁夏回族自治区1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个。
 

 

  

  低风险区127个。其中北京市4个;天津市21个;河北省9个;内蒙古自治区7个;辽宁省2个;黑龙江省8个;上海市2个;浙江省1个;福建省1个;江西省3个;山东省2个;河南省1个;湖北省1个;广东省7个;;广西壮族自治区1个;海南省3个;重庆市4个;四川省17个;贵州省8个;云南省1个;西藏自治区2个;陕西省5个;甘肃省3个;青海省1个;宁夏回族自治区1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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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国多地疫情呈局部聚集、多点暴发态势,特别是国庆假期将至,人员流动增加,我市“外防输入”压力巨大。
 

 

  

  一是西藏疫情整体得到控制,但近几日新增病例有所反弹,且持续有外溢病例报告。近期,大量滞留学生开始返乡以及支援西藏人员逐步返回,外溢风险增加,应加强相关人员的排查管控和“落地检”工作,防止疫情在本地引起传播。
 

 

  

  二是宁夏中宁县9月20日报告新增4例感染人员,这些人员的活动轨迹复杂,疫情传播风险大。
 

 

  

  三是黑龙江佳木斯市18日报告9例感染者,均为佳木斯第一中学学生,感染来源尚不明确,人群聚集性强,涉及轨迹较多,传播风险比较大。
 

 

  

  四是天津市的西青、河东、河西、东丽和河北区报告非管控感染者,涉及风险点位多,波及范围比广,疫情传播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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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各地出现不同程度的学校疫情,学生人员流动性增强,学生被管控前活动轨迹复杂,校内续发风险较高。提示我市需做好风险地区返回师生分级分区闭环管理,强化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核酸检测,加强“校门”管理,防止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相关地区返(进)鄂市的人员一定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如实向目的地指挥部报备,并严格遵守属地疫情管控措施的同时,还要做好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就医。
 

 

  

  广大市民朋友要始终保持警惕性,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履行出行报备、健康监测、扫码登记、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为全力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人-物-环境”同防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防控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市疾控中心提醒:
 

 

  

  一、请广大市民近期要密切关注黑龙江、贵州、西藏、天津、宁夏等省(市、自治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如有重叠,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属地指挥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个人防护等必要防控措施。如接到社区或疾控中心通知为风险人员,要如实报告个人信息和行程轨迹,不外出,不接待来访亲友,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临近国庆长假,倡导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如确需外出的,需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备,返回后,主动报告行程,按要求落实好健康管理。各高等院校、养老院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实行封闭管理;各厂矿企业、企事业单位、中小学等重点场所要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其同住人员,要严格居家、不外出,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要自行购药、服药,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外出时,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农贸(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影剧院、博物馆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及“两站一场”时,应按要求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限流错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少串门。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注意咳嗽礼仪。
 

 

  

  四、请广大市民尽量不要网购疫情高发期国家和地区的冷链食品,应选择正规的市场和超市购买检验合格的相关食品,在选购时避免手直接接触,并注意手部卫生,储存制作时要保持冰箱和用具的卫生清洁。收到境外商品快递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拆件时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在使用酒精消毒剂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绝对避免有明火)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完后要认真清洗双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
 

 

  

  五、目前已是深秋,冬季即将来临,这个时期是流感的高发季,请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尽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建议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流感疫苗,尤其是老年人和儿童及有基础性疾病的人员更应该积极主动接种流感疫苗。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经完成全程接种且满6个月的人员,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能接必接”,齐心协力筑牢我市全人群免疫屏障。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疾控中心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
 
  0477-3896569
 

 

 

  康巴什区疾控中心:
 
  0477-8390027
 

 

 

  东胜区疾控中心:
 
  0477-2217812

 

 

  达拉特旗疾控中心: 
 
  0477-3947121
 

 

 

  准格尔旗疾控中心: 
 
  0477-4220106
 
  鄂托克前旗疾控中心:
 
  0477-7623055
 
  鄂托克旗疾控中心:
 
  0477-6219245
 
  杭锦旗疾控中心:
 
  0477-6928280
 

 

  

  乌审旗疾控中心:
 
  0477-7212784
 

 

  

  伊金霍洛旗疾控中心:
 
  0477-8684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