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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法治党性教育,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程。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学法10次,听取并研究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制定《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订购《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等,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全局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强化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教育,组织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学习3期,完成考试2次,组织人员参加了全区文旅系统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培训,调动全体在编在岗干部积极参考参学,增强法治思维,为法治政府共建共治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持续增强依法履职效能 

  (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须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关于激发文旅消费潜力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政策解读,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推广,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今年聘请法律顾问单位1个,全局现有公职律师3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涉法涉诉事项方面的作用,切实推动行政决策民主科学合法,年内无行政诉讼案件,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加强对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组织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交流互动、协同应诉,有力保障依法行政。 

  (三)推进权责清单及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高度重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全面开展权责清单自查梳理,将160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时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进行录入更新。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年内审核各类合同、请示报告、行政规范性文件370余件,起草出台政策措施1件、规范性文件1件,均已按程序履行备案程序。7件代拟和自拟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清理,均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或其它违背上位法的内容。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办法等内容学习,2人参加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培训班,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水平。 

  )积极配合开展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安排,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鄂尔多斯市萨拉乌苏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形成立法调研报告,按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整合,修改编印“一次性告知单”,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科学缩减办件时间,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业务222件次,全市新设立旅行社30家,变更旅行社业务49件,注销许可业务5件;配合基本建设“一站式”服务地表文物审查共123件,博物馆展览备案15 

  (二)创新市场监管方式。通过采取分级分类执法检查、“线上线下巡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柔性执法、进一次门办多项事以及“互联网+文化执法”等方式,开展部门内双随机4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4次,进一步减少了对企业的干扰。 

  (三)规范文旅市场秩序。加大对电竞酒店、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型消费业态、消费模式、消费场景的监督管理。采取驻点、巡查方式,开展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星级酒店饭店电视操作复杂合规等事项联合检查行动。 

  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我局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1名个人荣获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优秀个人,推送的“云游鄂尔多斯 聚焦文旅产业发展 打造目的地智慧文旅新样板”案例获评鄂尔多斯市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典型案例。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全面推动落实“三项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示率100%,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循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率100%,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024年5月和9月,分别举办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暨案卷评查培训班和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班,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骨干140人参加了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理论、执法实践及案卷制作水平。 

  (三)加强执法监管工作。完善政执法与刑事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2024年移送公安立案侦办案件2个。制定《文物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指南》,保障文物执法质量和效率,推动文物保护工作依法开展。制定《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五、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工作  

  (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积极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高效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的问题,办理市长热线诉求157件。  

(二)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建设工程工作部署,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健全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先后组织举办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评价指标交流研讨会和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培训会,在文旅领域倡导和宣传诚实守信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引导企业自觉践行守法诚信经营理念,营造出公平诚信的文旅市场环境,年内未发生重大失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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