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组织
(一)学习责任
主要负责人是机关理论学习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机关党委、各科室、各支部负责人是学习组织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二)组织方式
机关集体理论学习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全年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培训24次左右,每次集中学习时间在1小时左右,学习方式主要为专题学习、重点发言、集体研讨、专家讲授等,以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实行领导干部及科级干部轮讲制度,每次全体集中学习会上,要安排1-2名局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讲课,局领导主要以专题党课、廉政课为主,科室负责人以主题发言、领读主要文件材料或自主安排其他有关学习内容。
二、丰富形式
(一)提前谋划,认真完成规定集体学习任务。
(二)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报告会、征文等活动。
(三)认真完成公职人员在线学习相关任务。
三、形成成果
(一)各支部每月报送1条理论学习及党建方面信息;
(二)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牵头负责人,联合所在支部及分管科室等,每年要完成1-2篇调研报告。
(三)全体干部职工每年完成1篇心得体会。
四、考核措施
理论学习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工作只对个人进行,按照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其他干部职工三类进行,考核具体细则见附件。考核结果在年底或下一年度初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考核成绩纳入年度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