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15)相关规定,经饭店自愿申报,属地旗区文旅局初审推荐,鄂尔多斯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星评员现场评定检查,7家饭店通过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6日止。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鄂尔多斯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477-8183871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T6号楼1815室
鄂尔多斯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