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东胜区慧心书店(陶铂)未取得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案
处罚文书号:(鄂)文综罚字〔2025〕10号
当事人:东胜区慧心书店(陶铂)
违法情况概要:
东胜区慧心书店在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情况下,2024年从阿里巴巴平台以每本6元的价格购进了《义务教育教科书生物学八年级下册》57本、《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下册》50本、《义务教育教科书历史九年级下册》120本,以每本6.5元的价格购进了《义务教育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下册》21本、《义务教育教科书历史九年级下册》150本,合计398本,每本码洋价为15.88元。截至2025年3月25日,以每本15元的价格销售了《义务教育教科书生物学八年级下册》6本、《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下册》6本、《义务教育教科书生物学八年级下册》7本,合计销售19本义务教育教科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东胜区慧心书店(陶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84.22元。
(二)没收《义务教育教科书英语九年级下》150本、《义务教育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下》15本、《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下》44本、《义务教育教科书生物学八年级下》50本、《义务教育教科书历史九年级下》120本共计379本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