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3〕 9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保护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评估等程序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建议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受理单位: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6-1806室
邮政编码:017010
受理电话:0477-8183862
现在邮箱:ordosfyk@126.com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