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满山
(2022年1月)
2021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狠抓了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岗位职责和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和廉政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有序推进
一是精心组织调研。按照国家文旅部、财政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要求,5月中旬至6月下旬,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了示范区创新发展实地调研和自查工作,并根据调研成果草拟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二是积极迎检备查。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的通知》,提请市政府成立了示范区创新发展领导小组。10月底,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验收工作。印发了《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任务分解表》和《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导引》等。目前,对照复核指标,已初步完成档案整理,相关总结报告、创新案例已报国家文旅部。三是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发布了《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同时还设计制作了微信有奖答题、宣传海报、《公共服务保障法》宣传册、口罩等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发放到旗区和局属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四是持续抓好基层文化骨干人才培训。3月份,承办了全区公共文化和旅游管理工作培训班,组织市、旗区文旅局、图书馆、文化馆等近1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
继续深入推动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推动达旗文化馆、准旗文化馆提升改造工作,协调解决了两馆场地面积不足、功能不健全、文化氛围不浓等“老大难”问题。11月份,文旅部公示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我市10个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我市有8个文化单位和个人获得全区基层文化十佳单位,有2个文化广场分别荣获第七届全区“特色文化广场”和“十佳文化广场”。我市有17个文化户被评为全区第一批农村牧区示范文化户,位列全区首位。我市推荐的4个地区全部入选“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1月份,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乌审旗走马、准格尔旗漫瀚调2个项目入选。东胜区图书馆“棉花糖姐姐讲故事”儿童阅读推广志愿服务入选文旅部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三)文化惠民活动丰富多彩
1.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在东胜区成功举办了“激情冰雪盛会 邂逅诗和远方”第十届鄂尔多斯冰雪文化旅游季暨第五届鄂尔多斯诗歌那达慕集中体验活动,开展了朗诵大赛、书法绘画大赛、原创诗歌比赛等群众文化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让“就地过年”的群众度过一个丰富多彩的春节,组织策划了300余项文旅活动,举办了“红红火火过大年”第五届鄂尔多斯年俗文化惠民活动,全市累计举办了308场文化和旅游活动,其中以阅读、展览、文艺演出为主的线上活动237场,观看人次约420万人次;举办线下活动71场,参与人数28.8万人次。
2.开展“唱支山歌给党听”群众性歌咏活动。按照国家文旅部、自治区文旅厅工作部署和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安排,3月份开展“唱支山歌给党听”全市群众性歌咏活动,累计开展活动400多场次,文艺辅导50多次,参与人数达到15万多人次,网络总浏览量达70万余人次。5月下旬,举办了“唱支山歌给党听”全市群众性歌咏活动市级展演活动,共有15支队伍参赛,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
3.开展送文化和阵地文化活动。一是围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要求,9月份,组织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分别深入鄂托克旗、伊金霍洛旗开展送文化活动,将文艺演出、文艺辅导、各类书籍送到基层,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推动全民阅读。4月份,“阅百年历程 传精神力量——4·23世界读书日”全区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在鄂托克前旗举办。市图书馆举办了“融合·传承·创新”为主题的“4·23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开展了15项惠民阅读活动。三是组织农牧民文艺汇演和广场舞比赛。9月份协助自治区广播电视台在准格尔旗黄河大峡谷景区完成了第四届全区农牧民文艺汇演节目录制工作。开展了全市农牧民线上文艺汇演,评出优秀表演奖12个,优秀创作奖9个,优秀辅导员奖9个。组织参加“舞动北疆”全区第四届广场舞大赛,我市广场舞《筷乐草原》荣获一等奖。
(四)鄂尔多斯非遗馆提升改造工程稳步推进
2020年,市群艺馆完成了鄂尔多斯非遗馆策展设计、装饰装修、场馆维修、工程监理和审计单位的招标工作。其中,策展方于2020年8月中标;施工方于2020年12月中标。由于机构改革,市创研院于2021年5月16日正式接管该项工程。2021年,相继推进了非遗馆展陈设计方案(文字稿)、展陈设计和施工图专家论证以及装饰装修施工、展品征集制作等工作。一是推动展陈设计和装饰工程。2021年3月至5月,组织自治区和市本级专家,召开2次展陈设计方案专家论证会;积极组织相关单位,通过现场对接、会议等方式有效解决了策展方先后于2020年11月、2021年6月提交的施工设计图纸不完善,设计单位无相关资质等实际问题;实行周调度制度,坚持每周召开1次现场调度会议,以“会场+现场”模式有序推动工程建设 。2021年3月18日,施工方进场开始施工,因策展方未能按时交付施工设计图纸,2021年4月7日停工,期间完成了场馆地面保护、墙面清理和修复等基础工作。2021年8月20日,策展方提交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改造工程展示设计施工图》后,2021年8月26日复工。现已完成整体工程量的70%,主要完成了场馆基础线路铺设,电缆电路桥架安装、木工结构基础搭建、补石膏刮白等工程。二是统筹协调展陈设计意识形态审查工作。2021年8月26日,受市委宣传部委托,组织自治区和市本级专家在呼市召开了展陈设计意识形态审查论证会;根据市文旅局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的非遗馆提升改造工程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为解决原第一板块展陈内容涉及民族宗教、民俗祭祀类等非遗项目,与当前民族工作政策衔接的不够紧密,存在意识形态风险和隐患等问题,已要求策展方重新设计该板块展陈内容,预计2022年2月底前完成文字大纲、展陈设计、施工图和效果图设计制作。因此,装饰装修工程于2021年12月15日暂停施工,待第一板块展陈内容进一步确定后继续施工,预计2022年上半年完成提升改造工程,场馆试运行。
(五)非遗名录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乌审走马竞技、六十棵榆树祭2个项目成功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我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由之前的6项增加为8项,四级名录体系不断健全。二是完成2019—2020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传承人非遗传承传播能力(其中鄂尔多斯短调民歌传承人哈勒珍获得优秀等次)。三是完成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家底,精准掌握了非遗项目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和存续状况,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在调查工作中发现了111条新的非遗资源线索。四是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按照文旅部非遗司、自治区文旅厅建议和市人民政府要求,完成了市内本土专家、自治区级专家调研论证以及部分国家级专家讨论和咨询工作。由于自治区文旅厅推荐赤峰市巴林左旗格斯尔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2021年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要求我市进一步提炼文化形态,明确文化内涵,待成熟后继续推进申报工作。
(六)非遗传播效果显著
一是2021年3月,在央视纪录片频道播出三集非遗纪录片“非遗鄂尔多斯”,央视、腾讯、搜狐等平台播放量达到550万以上,并在第四届全国广播影视业创新年会暨“创新榜”优秀广播影视资源与项目推介活动中荣获“创新榜”2021年度最受观众青睐影片。二是完成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集中宣传工作任务。围绕“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了全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我市蒙医五味阿尔汕疗术、亚苏阿日善疗法、祭泉、珠拉格乃日(马奶节)项目入选自治区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主场宣传活动,马海制作技艺和察干伊德项目传承人应邀参加了在兴安盟阿尔山市举行的主场展示活动;《鄂尔多斯短调民歌》等8部非遗影像作品入选(全区共入选22部)内蒙古云游非遗·影像展,在自治区文旅厅和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网站进行展播。三是积极开展非遗进景区工作。目前,在黄河大峡谷、成吉思汗陵旅游区、鄂尔多斯草原、苏泊罕草原、大沙头等重点景区开展“非遗进景区”活动30余场,进景区非遗项目达60余项,观众超过20万余人次,有效带动游客参与体验消费。由我局推荐申报的“伊金霍洛旗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案例”和“乌审旗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分别被自治区文旅厅评为2021年度“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和“非遗进校园实践”十大优秀案例荣誉称号。四是积极组织推荐赛事活动。认真组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参加自治区文旅厅主办的“绣美新时代——内蒙古刺绣礼物”大赛,我市14人获奖,其中2人分别获得生活实用和文化创意类一等奖,3人获得三等奖,9人获得优秀奖。五是完成《鄂尔多斯短调民歌集》出版工作;配合市政协完成了《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上册的编辑工作。
二、履行“一岗双责”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的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组织生活,在市图书馆开展讲党课1次。重点抓好分管科室、分管单位对党纪和相关制度的学习教育,规范工作行为。按照苗程玉副市长12月3日实地调研市图书馆、文化馆提出的整顿意见和建议,组织两馆制定《市图书馆整顿方案》和《全市群众文化工作者座谈会方案》,组织召开“市图书馆、文化馆、创研院严管理强服务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市直文旅系统严管理强服务专项行动方案》(鄂文旅发〔2021〕99号)落实工作,目前两馆一院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各项任务均分解到了馆领导、部室负责人、具体责任人,修订完善制度、干部职工亮身份、对标先进做服务市民的“店小二”等工作有序推动中。其中,协助市图书馆完成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共梳理修改和新制定制度42项。
三、个人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一)继续强化自身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牢记并遵守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努力做到了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弘扬正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2021年赴各旗区开展了示范区创新发展、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等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分管领域基层工作短板、弱项,推进逐步补齐基层工作短板。
(二)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内党发〔2021〕17号)精神,带头自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断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条例,加强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廉政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党史学习教育情况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通过自学、集体学习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参加了市委党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县处级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轮训班,完成了县处级干部在市干部网络学院上的在线学习课程。自学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等相关会议精神。同时,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参加局党组专题研讨会7次,撰写专题发言材料7篇。在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全面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展览、文化活动等,特别是所属二级单位开展的相关群众文化活动,压实相关领导责任,对展陈方案、活动方案进行详细的审核把关,保障意识形态安全。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监管职责,推动分管领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一是开展实地检查工作。2021年带队赴各旗区对公共文化场馆、文旅市场、旅游景区等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5次,现场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注重日常监管。在各类节假日、重要文化活动等期间,召开专题会议或个别谈话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不定期对分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要求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