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我市被国家文旅部、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命名为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精神,提升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激发游客和市民的文化旅游消费意愿,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与水平,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市文旅局牵头起草了《鄂尔多斯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就上述两个文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产业发展科(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意见建议反馈时间为2021年3月8日-4月8日。
联 系 人:阎 山 郝佳慧
电 话:0477-818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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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广场T6-1809室
邮 编:017200
附件:
1.《鄂尔多斯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2.《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