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内实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16号)要求,结合全市文化市场和疫情防控实际,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以优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等法律法规、政策为工作指南,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平安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二、检查对象
文化市场主体、文物市场主体、旅游市场主体(详见附件)
三、抽查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本系统的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实施,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
3.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附件: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2月18日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项目 |
抽查范围 |
检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实施时间 |
全市市场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
全市市场主体 |
对本行政区域内 经营活动的检查 |
部门内 抽查 |
1-2月 |
文化市场检查 |
文化 市场主体 |
对本行政区域内经营 活动的检查 |
部门内 抽查 |
3-12月 |
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经营情况的检查 |
跨部门 联合检查 |
4-10月 |
|
文物、艺术品 市场检查 |
文物市场主体 |
对本行政区域内经营 活动的检查 |
部门内 抽查 |
3-12月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备案、艺术品经营活动和其他检查 |
跨部门 联合检查 |
4-10月 |
|
旅游市场检查 |
旅游市场主体 |
对本行政区域内经营 活动的检查 |
部门内 抽查 |
3-12月 |
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发布线上旅游产品的企业及平台 |
取得许可证、备案证明、经营活动、线上网站的情况 |
跨部门 联合检查 |
4-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