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精品奖奖励办法》,2018年2月20日,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申报鄂尔多斯文学艺术精品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党宣字〔2018〕8号),截至11月底,市文学艺术精品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共收到市直及旗区申报作品共计249件。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厅发[2016]19号)精神,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就申报材料进行了初评。12月4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及市文联下设的7个专业协会(舞蹈家协会、音乐家协会、作家协会、戏剧家协会、摄影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民俗民间协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家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评。12月12日,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核,共有33部作品入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8日。
联系电话:评审委员会办公室0477—8588641
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477—8390173
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精品奖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精品奖初评获奖者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