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并抽调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干部为成员,具体承办局电子政务工作中的项目管理和系统维护等日常工作。
二、把握原则,突出重点
我局根据自身特点,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坚持把握四个原则,着重抓好五项工作。坚持把握四个原则:一是依法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予以公开。二是重点公开的原则。凡是与社会、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与社会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实行公开。三是逐步公开的原则。根据建筑行业的实际,成熟一批,梳理一批,公开一批,从机关到行业,从行业到基层,分层推进,逐步公开。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着重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快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结的规范要求,实行 “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制定了内部工作流转程序,明确办理要求,精减办事环节,简化办理程序,通过便民手册、审批大厅文化窗口公开栏和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起完善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公示、市民查询、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确保于法有据。我们本着“群众关心什么,就应该公开什么”的原则,在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的基础上,经过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反复研究,具体确定了“十公开”,即: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以及具体办事人员的职务姓名、工作范围和权限;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要是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法办案、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据;公开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标准和行业规划、计划;公开办事条件、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主要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限和承诺办理的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及理由;公开承诺的便民措施;公开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政务公开电子信箱;以及需要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认真抓好内部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运转、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公布这些具体事项,使政务公开不再是简单的公开,而是能够衡量、能够检查、能够比较的公开。三是注重公开效用,创新形式载体。我局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在政务公开形式上力争既要灵活多样,又要实用有效,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有利监督的目的,真正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清。为此,我们想方设法,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尽量让不同层次群众能够通过不同渠道和载体获取信息。一是利用培训进行公开,在培训会上,让业内单位和个人都能知晓政务公开、行业管理公开。二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将政务公开、行业管理公开内容广而告之。三是通过服务窗口、服务大厅公开,在这些便于公众知晓、方便群众办事的地点设立公开栏进行公开。四是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等网站上及时迅速地发布。
三、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资源共享
今年以来,为了加快文化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提高文化系统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文化系统宣传工作,我局在市信息办的配合和支持下,建立了鄂尔多斯市文化局门户网站。网站这一服务平台的建立,不仅加快了信息化工作的业务沟通与交流,而且也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与此同时,我局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去年的基础上,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务综合门户网,不断完善文化工作信息的公示、公开力度。
四、强化管理,保障电子政务工作安全开展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每台电脑系统都安装正版杀毒软件,防止黑客、病毒入侵;二是制定电脑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发现病毒及时报告,由专人处理;三是电子文件给其他部门或人员上传时需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上传,严防泄密;四是机关各科室确定一名兼职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网络的日常管理,及时提供和审核上网信息内容。
二OO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