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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科(0477-8183862)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保护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