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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报送人大鄂尔多斯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伊金霍洛旗代表团孟都巴雅尔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全市基层文化“三馆”建设专项经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初步构建起以市、旗两级为骨干,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和嘎查村为基础,农牧民家庭文化户和民间组织为延伸,流动文化为枢纽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形成了“城镇10分钟文化圈、农村2公里文化圈、牧区10公里文化圈”。2011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0亿元,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139万平方米,人均0.69平方米,8个旗区均建有图书馆、文化馆,图书馆均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文化馆均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全市76个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全部建有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均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三级以上综合文化站达到39个,上等级率位于全区首位。全市906个行政嘎查村和社区全部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70%的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超过200平方米,90%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95%以上,位于全区前列。

二、增加公共文化建设经费投入,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每年中央、自治区、市本级和旗区根据各自承担补助比例,对全市96个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按照市级图书馆、文化馆每年每个补助50万元,旗区图书馆、文化馆每年每个补助20万元,苏木乡镇(街道)图书馆、文化馆(站)每年每个补助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年市本级和旗区,根据各自承担补助比例,对全市740名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文化管理员按照12000元/人标准予以补助。”

今后,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市本级视财力状况也将适当予以倾斜,同时鼓励各旗区财政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坚持设施建设与效能建设并举,整合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资源,推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全面融合,努力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水准。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8183863 15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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