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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本级)

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2023年2月1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3“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指导全市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组成的行政单位,为正处级。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3编制数为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5人,工勤编制8人。2022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105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离休人员3人,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人员63人,比上年减少3人,4退人员离世;遗属人员1人。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3年,全市文旅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准对标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不断推动鄂尔多斯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繁荣艺术创作生产,在出精品出效益上创新突破。一是加强艺术精品创作。聚焦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反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重点打磨提升《黄河情》《这片草原》《山那边》等重点剧目,推出《红色记忆》《较量》《黄河家园》等一批新创舞蹈、戏剧、音乐节目。对我市历年获奖剧节目、优秀传统歌曲等进行整合提升,推出一台精品晚会。二是举办系列精品艺术活动。承办好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第九届全区舞蹈大赛等重大艺术赛事活动,高质量完成全区十五运会开闭幕式、火炬传递、全区六残运会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文艺创演任务,深入开展“乌兰牧骑送欢乐、送文明”惠民演出活动。三是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强化政策引导、激励和保障,努力实现院团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提升。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与保利剧院等合作,引进一批国内精品剧节目,举办系列音乐会、音乐节、演出季等活动,让市民在家门观看到高品质演出,组织乌兰牧骑在全国进行巡演展演,让鄂尔多斯优秀演艺产品走向全国。 

  (二)着力健全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在提升效能上创新突破。一是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定示范区创新发展三年规划和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巩固提升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成果,持续打造“你阅读、我买单”“群众公益培训”等订制化、菜单式服务品牌,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二是打造“多彩鄂尔多斯”文化惠民活动品牌。邀请中国文联所属各行业协会及艺术家到鄂尔多斯开展诗歌、书法、美术等系列主题创作、展览展示等活动,继续举办乡村村晚、广场舞大赛、农牧民文艺汇演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以多姿多彩文化活动浸润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创新培育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优化城乡旅游休闲空间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鄂尔多斯文旅服务中心建成投用,推进自驾车营地、旅游驿站、旅游集散咨询体系建设,打造主客共享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让游客和市民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的综合文旅服务。 

  (三)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在研究阐释上创新突破。一是深入实施黄河文化传承行动。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项目,开展黄河流域文化遗产调查研究工作,推动准格尔黄河大峡谷国家黄河文化公园建设,实施萨拉乌苏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阿尔寨石窟、城川城址、十二连城城址等重点文物遗址保护项目。加强全市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和统筹展示,组织实施鄂尔多斯革命历史博物馆修缮改造和布展工程。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推进鄂尔多斯黄河流域非遗传承人记录工程,与市政协共同编撰《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公布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出《天苍苍 野茫茫 三面黄河一面墙 ——鄂尔多斯非遗展》。二是开展系列重点课题研究。挖掘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深入开展黄河文化、长城文化、河套人文化、青铜器文化考古月研究,召开萨拉乌苏遗址发现100周年学术论坛,组织开展“鄂尔多斯黄河几字弯自然地理与历史、民俗、文化调查”“鄂尔多斯黄河几字弯历代古城与城市演变研究”“黄河几字弯匈奴文化暨以纳林古城(单于庭)为重心的匈奴遗存研究”等课题研究,讲好鄂尔多斯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故事。三是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创新博物馆管理体制机制,出台推动博物馆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规范和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盘活民间文物收藏资源,加快构建类型丰富、主体多元的现代博物馆体系。全面提升文物展陈利用水平,实施好《鄂尔多斯通史展》改造提升项目,力争打造全国一流、全区领先的精品展览。 

  一是实施文旅数字化工程。推动5G、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线上演播、博物馆展览展示、智慧景区打造、新场景应用、新业态培育等方面广泛应用,优化整合全市各级文旅资源平台,加快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和数字文化馆建设,完善鄂尔多斯智慧文旅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云游鄂尔多斯线上服务覆盖面和知晓率,打造智慧旅游城市。 

  推动博物馆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提供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等新型文旅服务,策划推出线上线下《漫游鄂尔多斯博物馆手册》,打造一批特色文博旅游目的地。 

  (四)着力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在产品供给上创新突破。是丰富优质产品供给。推动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游、康养游、乡村游、红色游、研学游、工业游、自驾游等新业态新产品,策划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高水准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和旅游民宿,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支持打造文体商旅综合体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策划推出“夜游”“夜览”“夜娱”“夜演”“夜宴”等主题夜游产品和线路,促进夜间文旅消费。二是打造旅游品牌。认真对标学习苏州市旅游发展经验,扎实推进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实施A级旅游景区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推动七星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响沙湾旅游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深化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发展加快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办好黄河几字弯生态文化旅游节、美丽乡村文化旅游节、冰雪文化旅游季等品牌活动三是抓好项目建设。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和工程,建立重点文旅项目库,谋划、推进、实施一批带动力强的文旅融合项目,抓好文旅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文旅产业链招商引资项目库、客商库,制定重点招商目录,利用文旅招商营销中心,精准开展招商推介洽谈活动,着力引进一批旅游龙头企业和文旅融合优质项目,提升鄂尔多斯文旅产业竞争力。五是加强宣传营销。加大文旅宣传营销推介力度,持续巩固毗邻省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重要客源市场。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突出融媒体宣传,策划举办云游鄂尔多斯、文旅短视频比赛等系列主题营销活动,精心制作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传播力的文旅宣传片和宣传品,把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形象立起来。积极融入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呼包鄂榆城市群及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策划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合作活动。 

  (五)着力优化文旅发展环境,在智慧赋能上创新突破。一是实施文旅数字化工程。推动5G、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线上演播、博物馆展览展示、智慧景区打造、新场景应用、新业态培育等方面广泛应用,优化整合全市各级文旅资源平台,加快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和数字文化馆建设,完善鄂尔多斯智慧文旅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云游鄂尔多斯线上服务覆盖面和知晓率,打造智慧旅游城市。二是开展市场服务提升行动。认真落实我市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500条任务,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继续创建一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3A级以上旅行社、高星级旅游饭店和等级旅游民宿等,组织开展系列文旅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比赛和培训活动,加强市场执法监管,打造平安文化市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2517.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382.13万元,增长75.43 %,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是新增2022年度文旅消费奖励资金;二是新增萨拉乌苏“河套人”发现100周年国际论坛经费;三是新增单位自有资金结转。四是部份文旅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支出预算12517.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382.13万元,增长75.43 %,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是新增2022年度文旅消费奖励资金;二是新增萨拉乌苏“河套人”发现100周年国际论坛经费;三是新增单位自有资金结转。四是部份文旅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251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12.11万元,占比 80.78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2405.58万元,占比 19.22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251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11万元,占比8.34 %;项目支出11473.59万元,占比91.6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文化旅游促销宣传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517.7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1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405.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1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1.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43.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6万元,增加2.22 %。变动原因:本年度基本基础增加其中人员经费从519.31万元增加到541.29万元。项目经费从154万元增加到162万元 

  2.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52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万元,增加43.95 %。变动原因:2023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22年自治区艺术发展专项资金200.27万元。 

  3.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年初预算378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8.19万元,增加88.56 %。变动原因:一是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质保金397万元列入此款项;二是2023年有此款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4.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4060.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7.27万元,增加59.05 %。变动原因:本年度增加四个项目资金,一是文旅消费补贴资金2000万元;二是“河套人”发现100周年国际论坛经费500万元;三是2023年文旅消费补贴经费300万元四是上年度有此款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5.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近几年此款项经费保持一致 

  6.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1369.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5.3万元,增长106.17%。变动原因:本年度文物保护管理与督查经费比去年增加,同时有结转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36.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95万元,增加29.33%。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4.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9万元,增加10.98%。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有调入人员。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8万元,增长438.46%。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有退休人员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72%。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有调入人员。 

  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8.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加5.53 %。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有调入人员。 

  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6.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78万元,增加51.06 %。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有调入人员。 

  三、2023“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72万元,比上年减少45.9万元,下降78.3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50 %。减少主要是由于是单位至上而下响应政府的号召,力争勤俭节约过日子,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80.30 %。主要是单位至上而下响应政府的号召,力争勤俭节约过日子,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6万元,下降84.7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6万元,下降84.72 %减少主要是单位至上而下响应政府的号召,力争勤俭节约过日子,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9.23万元减少5.49万元,下降12.88 %。办公费0.5万元、邮电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4.87万元、福利费1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万元、其他交通费106.1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7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有辞职和退休人员。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9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86.0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044.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0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0.89万元、津贴补贴285.46万元、奖金32.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7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5万元、住房公积金76.27万元、离休费46.72万元、退休费88.63万元、生活补助2.54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14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万元、邮电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4.87万元、福利费1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73万元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9个,公开绩效目标3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473.5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6辆, 其中:其他车辆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萨仁娜       联系电话:0477-8183892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2023年预算公开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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