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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全市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 

  (十)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鄂尔多斯文化走出去。 

  (十一)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指导文物考古勘探工作,组织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负责市本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综合执法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艺术科(乌兰牧骑事业科)、公共服务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行政审批科(市场管理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文物保护与督察科、博物馆管理科、机关党委。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及二级单位现共有10个,其中二级单位现有: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鄂尔多斯市文化馆、鄂尔多斯市图书馆、鄂尔多斯市乌兰牧骑、鄂尔多斯市视达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鄂尔多斯市旅游服务保障中心、鄂尔多斯市博物院、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机构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鄂尔多斯博物馆、青铜器博物馆、革命历史博物馆撤销新成立鄂尔多斯市博物院 ;鄂尔多斯大剧院并入鄂尔多斯市乌兰牧骑;鄂尔多斯市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并入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0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 

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院 

3 

鄂尔多斯市文化馆 

4 

鄂尔多斯市图书馆 

5 

鄂尔多斯市乌兰牧骑 

6 

鄂尔多斯市视达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7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8 

鄂尔多斯市旅游服务保障中心 

9 

鄂尔多斯市博物院 

10 

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2,859.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264.55万元,减少5.24%,变动原因: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下达至各旗区,同时部分政府财政项目尾款结转至2022年按合同约定支付。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2,539.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626.25万元,减少6.73%,变动原因: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下达至各旗区,同时部分政府财政项目尾款结转至2022年按合同约定支付。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2,859.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9,848.7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2.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78.29万元;支出总计22,859.0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1.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2.0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924.82万元,下降11.34%,主要原因受疫情原因,2021年部分文旅项目预算减少。2020年预算数为24,662.56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22,010.38万元,年初预算减少2,652.18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9,848.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73.97万元,占99.62%;事业收入15.40万元,占0.08%;其他收入59.33万元,占0.30%。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2,59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4.11万元,占54.59%;项目支出10,261.79万元,占45.41%。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539.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65.23万元;支出总计22,539.1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1.8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772.65万元,下降10.95%。主要原因:受疫情原因,2021年部分文旅项目预算减少。2020年预算数为24,662.56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22,010.38万元,年初预算减少2,652.18万元。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41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9.93万元,占54.48%;项目支出10,202.39万元,占45.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12.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10.67万元,增长2.33%,变动原因:有上级专项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10万元,决算支出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已按工作安排完成任务。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5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AK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上级专项资金。 

  2.科学技术(类)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鄂尔多斯人才工作专项,上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1)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55.23万元,决算支出85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驻村经费无预算,二是决算支出包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年初预算1,812.01万元,决算支出1,8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上级专项资金及上年度结转资金。 

  3)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年初预算909.88万元,决算支出73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由于单位机构改革后,暂停了所有商业演出经营活动,关于剧目采买的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实际支出48万,剩余部分财政未予拨付;二是由于单位合并,原大剧院人员经费并入乌兰牧骑,更改款项。 

  4)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年初预算2,377.55万元,决算支出3,35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支付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及单位存量资金266.07万元;二是局属单位年中调整预算包联住村工作经费4.77万元、对保利剧院的补贴经费612.5万元、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经费100万元;三是局属单位人员经费上浮部分未使用,年底财政收回。 

  5)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9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上级专项资金。 

  6)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1,860.25万元,决算支出1,7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项目资金结转至2022年按合同约定支付。 

  7)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512.7万元,决算支出122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有上级专项资金;二是有以前年度上级专项结转资金,所以决算支出大于预算。 

  8)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887.75万元,决算支出106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0年2070112文化市场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经费有结转资金,所以2021年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决算支出大于预算。 

  9)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年初预算1167万元,决算支出77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资金通过财政局,以指标形式下达到各旗区580万元;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尾款7.8万元结转至2022年按合同约定支付。三是本年有上级专项资金;四是有以前年度上级专项结转资金。 

  10)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5,517.44万元,决算支出3,65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资金通过财政局,以指标形式下达到各旗区2514.61万元;二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尾款结转至2022年按合同约定支付。 

  11)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150.88万元,决算支出79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上级拨款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12)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2,930.97万元,决算支出3,04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上级拨款的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13)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562万元,决算支出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资金通过财政局,以指标形式下达到各旗区及局属各单位221.2万元;二是部分政府财政项目尾款244.3万元结转至2022年按合同约定支付。 

  14)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年初预算447.59万元,决算支出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电影公司用用友G6E软件,记账仍执行旧事业会计制度,导致记账有出入。 

  15)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61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有上级专项资金;二是有以前年度上级专项结转资金,所以决算支出大于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23.61万元,决算支出11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金额有10%上浮额度。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75.46万元,决算支出15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金额有10%上浮额度。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15.67万元,决算支出64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金额有10%上浮额度。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7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业年金并入养老保险。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7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法预测,未做预算,2021年度局机关刘震死亡抚恤金及局属单位死亡抚恤金。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62.23万元,决算支出4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金额有10%上浮额度。 

  5.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5.31万元,决算支出8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二级参公单位机构改革,康巴什东胜执法队伍合并。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04.48万元,决算支出26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金额有10% 上浮额度。 

  6.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47.37万元,决算支出49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金额有10%上浮额度。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0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53.52万元、津贴补贴2314.47万元、奖金27.88万元、绩效工资739.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5.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4.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3.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81万元、住房公积金491.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3.2万元、离休费80.87万元、退休费190.56万元、抚恤金172.55万元、生活补助13.7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59万元,较上年减少81.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由原13个单位合并为10个单位,人员减少。公用经费4,04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61万元、印刷费4.67万元、咨询费11.3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40.17万元、电费198.67万元、邮电费16.6万元、取暖费596万元、物业费1615.04万元、差旅费30.74万元、维修(护)费203.31万元、租赁费0.8万元、培训费2.28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专用材料费23.86万元、劳务费372.48万元、委托业务费59.49万元、工会经费44.92万元、福利费87.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8.4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7.3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9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25.53万元、无形资产购置5.41万元等,较上年减少290.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原因,2021年部分文旅项目预算减少,相应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机构改革,由原13个单位合并为10个单位。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4.0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0万元,完成预算的3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6.72万元,支出决算为34.02万元,完成预算的50.98%;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8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0.91%。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单位至上而下响应政府的号召,力争勤俭节约过日子,尽量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支出;二是今年受疫情影响来我市考察和学习的来宾较上年有大幅下降。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4.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02万元,占99.47%;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0.5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原因,未产生因公出国(境)宣传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02万元,用于车辆维修维护、保险、检车等,车均运维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至上而下响应政府的号召,力争勤俭节约过日子,尽量压缩三公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8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7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原创经典作品传承工程专家组评审用餐费;二是市图书馆接待王国泓一行;三是市博物院撤展人员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至上而下响应政府的号召,力争勤俭节约过日子,尽量压缩三公支出;二是今年受疫情影响来我市考察和学习的来宾较上年有大幅下降。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00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一是2020年度局机关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项目收入,二是2020年大剧院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决算4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00万元,增长4,400.00%,变动原因:一是2020年度局机关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项目,2021年度支出。二是2020年大剧院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已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85个,实施项目85个,完成项目85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0,261.79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7,696.4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3.0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1.49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32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4.67万元,比2020年增加604.10万元,增长104.05%,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部分局属单位人员增加,购买办公设备;二是因工作需要部分局属单位购买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10万元,比2020年减少598.66万元,降低95.52%,主要原因是:非遗馆提升改造的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一期工程,二期采购金额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15.09万元,比2020年增加1,301.55万元,增长34.13%,主要原因是:部分二级单位2021年增加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1.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8.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4.87%。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62万元,比2020年减少84.95万元,降低24.94%。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文旅项目预算减少,相应运行经费减少。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10台(套),主要是局机关鄂尔多斯市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射频同步覆盖系统,4辆大巴车、旅蒙商祥泰隆商号账簿资料数据库、同方知网电子文献数据库更新、一书一印中版闪印王、放映设备,比2020年增加4.00台(套),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自治区文旅厅派发给乌兰牧骑舞台车一辆,用于下乡演出业务用车;二是旅蒙商祥泰隆商号账簿资料数据库、同方知网电子文献数据库更新、一书一印中版闪印王、放映设备为以前年度新增资产,2020年度决算中未统计在内;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电影放映设备、电子显示屏、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体验馆,比2020年增加1.00台(套),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专业设备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体验馆,主要用途为全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体验文化旅游的展馆。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85个项目,涉及资金10,26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鄂尔多斯文化旅游》、编辑出版经费、《静善文摘》系列丛书出版发行、5.18博物馆日活动经费、安全生产及保密工作经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文旅对外交流与合作经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春节慰问经费、文旅产业发展经费、文旅公共服务经费、文旅科技教育经费、文旅人才队伍建设、文旅市场管理经费、全域旅游政策奖励及文化消费补贴资金、文旅信息化建设经费、文旅政务宣传经费、文物保护与督察经费、文旅营销经费、艺术与创作经费、文旅政策法规经费等局机关21个项目及局属二级单位 正常剧节目创作生产经费项目 文化下乡及城镇惠民演出经费项目 演舞美维护、乐器维修、及业务采风经费项目  群众文化活动经费2021年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数字馆云平台运营经费64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工作。以上大部分项目都是单位自评,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预期目标已完成,我部门在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与管理办法的同时,还制定了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包含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制度,在制度上为我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提供了指导以及规范。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资金管理状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5.18博物馆日活动经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5.18博物馆日活动经费数量指标计划内容为设计制作文创宣传品3类,实际设计制作文创宣传品4类;宣传品数量500个,实际宣传品数量1782件,完成率100%。

5.18博物馆日活动经费数量质量指标计划内容为宣传品制作质量良好,实际为宣传品制作质量良好,质量完成情况较好。

5.18博物馆日活动经费数量时效指标计划内容为设计制作时间5月18日前,实际完成设计制作时间5月18日前,工作完成及时,时效指标完成较好。

5.18博物馆日活动经费数量成本指标计划内容为设计制作费用为3万,实际支出为3万元,未超出项目总预算,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18博物馆日活动经费数量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计划内容为有效提高我市博物馆知名度、有效增强群众文物保护认知度和持续发挥作用期限,2021年,我局通过按时制作文创宣传品并发放,能够有效提高我市博物馆知名度和有效增强群众文物保护认知度,使得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3)满意度指标

通过发放宣传品,使得项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投诉和不满意的情况,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

(4)自评得分情况

项目申报流程符合规定,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有较为完善的机制,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使项目有效执行,完成项目目标,使项目产生了较好的效果,综合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5)项目立项、实施存在的问题

  项目立项依据:《博物馆条例》(2015年实施)、《博物馆管理办法》(2005年实施)。 

(6)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未发现问题。

(7)后续工作计划

  持续制作植入宣传标语或我市博物馆及精品文物元素的文创宣传品,并向群众发放,能够吸引广大群众关注博物馆及关注如何保护文物。 

(8)措施及办法

   

    

  5.18博物馆日活动经费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  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辛戎                     

电话: 

8588540 

项目名称 

5.18博物馆日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 

3 

3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 

3 

3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设计制作植入宣传标语或我市博物馆及精品文物元素的文创宣传品,通过5.18博物馆日各项活动向群众发放,达到吸引广大群众关注博物馆、关注文物保护的目的。 

设计制作宣传品4款,1782件,全部向群众发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设计制作文创宣传品种类 

≥3类 

4类 

10 

10 

  

宣传品数量 

≥500个 

1782件 

10 

10 

  

质量指标 

宣传品制作质量 

良好 

良好 

10 

10 

  

时效指标 

设计制作时间 

5月18日前 

5月18日前 

10 

10 

  

成本指标 

设计制作费用 

≤3万 

3万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我市博物馆知名度 

有效 

有效 

10 

10 

  

增强群众文物保护认知度 

有效 

有效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长期 

达到目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观众满意度 

≥8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2.文旅政策法规经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文旅政策法规经费数量指标计划内容为聘请法律顾问1名,法律法规宣传1次,实际聘请法律顾问2名,法律法规宣传6次,完成率100%。 

  文旅政策法规经费质量指标计划内容为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审核全覆盖,文旅系统法律法规宣传率100%,实际法律咨询法制审核已全覆盖,文旅系统法律法规宣传率100%,质量指标全部完成,完成情况较好。 

  文旅政策法规经费时效指标计划内容为工作完成时间2021年1-12月,实际工作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工作完成及时,时效指标完成较好。 

  文旅政策法规经费成本指标计划内容为工作经费8万元,实际支出工作经费7.9万元,未超出预算,成本指标完成较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文旅政策法规经费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计划内容为普法宣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通过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论证及合法性审查等,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项目可持续发挥作用,但是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3)满意度指标

  在文旅政策法规经费工作中,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投诉和不满意的情况,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 

(4)自评得分情况

  文旅政策法规经费申报流程符合规定,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有较为完善的机制,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使项目有效执行,完成项目目标,使项目产生了较好的效果,综合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5)项目立项、实施存在的问题

  项目立项依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党办字[2019]38号)及工作需要。 

  实施存在的问题:因受疫情影响,宣传培训活动次数较少。 

(6)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未发现问题。 

(7)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措施及办法

  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推动依法行政;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 

    

文旅政策法规经费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                  

政策法规科 

电话:8181108 

项目名称 

文旅政策法规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 

8 

7.9 

10 

98%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 

8 

7.9 

 

98%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审核等。同时利用“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遗产保护日”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文化法治宣传活动 

全部完成通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审核等。同时利用“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遗产保护日”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文化法治宣传活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执行数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聘请法律顾问 

1名 

2 

10 

10 

  

法律法规宣传 

≥1次 

6 

10 

10 

  

质量指标 

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审核 

全覆盖 

全部完成 

10 

10 

  

文旅系统法律法规宣传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 

2021年1-12月 

1月11日 

5 

5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8万元 

7.9万元 

5 

5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普法宣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有效 

达到预期效果 

20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文旅系统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5% 

10 

10 

  

总分 

100 

100 

  

 

3.文旅公共服务经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文旅公共服务经费数量指标计划内容为举办群众文化活动场数3场,时间举办活动4场;购买服务项目1项,实际完成3项;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人数500人,实际补贴人数741人;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设备补助经费旗区数量9个旗区,实际完成9个旗区;免费开放场馆数量90个,实际开放场馆98个;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经费场馆数1个,实际建设场馆9个;补助旅游厕所数量4座,实际补助7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规划、档案建设等项目2项,实际完成3项;

文旅公共服务经费质量指标计划内容为群众文化活动演出率100%,实际为100%;购买群众文化活动项目购买率80%,实际购买率为100%;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率80%,实际补贴率为100%;旗区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设备购置率80%,实际购置率为100%;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率90%,实际开放率为100%;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率80%,实际建设率100%;旅游厕所抽查率(每年一次常态化抽查检查)10%,实际抽查率为28.70%;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完成率80% ,实际完成率为100%,质量指标情况较好。

文旅公共服务经费时效指标计划内容为各类补贴发放资金时间为2021年1月12月,实际发放时间为11月;各类活动为2021年1月——12月,实际完成为11月;免费开放配套经费完成时间为3月底前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为3月,时效指标完成较好。

文旅公共服务经费成本指标计划内容为群众文化活动经费277.77万元、购买其他公共文化服务经费80万元、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经费275万元、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设备补助经费45万元、免费开放配套经费48.23万元、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经费100万元、旅游厕所项目经费40万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经费3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825.24万元,未超出项目总预算,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文旅公共服务经费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计划内容为通过举办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项目长期持续发挥作用期限,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较好的完成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

(3)满意度指标

在开展文旅产业发展经费项目工作中,使得项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投诉和不满意的情况,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

(4)自评得分情况

文旅产业发展经费项目申报流程符合规定,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有较为完善的机制,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使项目有效执行,完成项目目标,使项目产生了较好的效果,综合评分为99.4分,评价等级为优。

(5)项目立项、实施存在的问题

项目立项依据:《鄂尔多斯市文化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发〔2013〕6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鄂府发〔2015〕251号)、《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0〕3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化厅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教〔2013〕967号)、《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馆总分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新广发〔2017〕25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98号)。

(6)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未发现问题。

(7)后续工作计划

今后由于疫情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资金支出问题,建议市财政部门能够延长支出进度。

(8)措施及办法

我局将在2022年抓紧推进各项项目并进一步通过举办文化活动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文旅公共服务经费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郝成     

  

  

电话: 

8183863 

 

项目名称 

文旅公共服务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96 

896 

843.24 

10 

94.11% 

9.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96 

896 

892.67 

 

99.6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及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达到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目的。 

按照预期目标全部完成。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及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极大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完善了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大幅提升服务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举办群众文化活动场数 

≥3场 

4场 

4 

4 

  

  

  

购买服务项目 

≥1项 

3项 

1 

1 

  

  

  

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人数 

≥500人 

741人 

2 

2 

  

  

  

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设备补助经费旗区数量 

≤9个旗区 

9个 

1 

1 

  

  

  

免费开放场馆数量 

≥90个场馆 

98个 

1 

1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经费场馆数 

≥1个场馆 

9个 

1 

1 

  

  

  

补助旅游厕所数量 

≥4座 

7座 

1 

1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规划、档案建设等项目 

≥2项 

3项 

1 

1 

  

  

质量指标 

群众文化活动演出率 

100% 

100% 

7 

7 

  

  

购买群众文化活动项目购买率 

≥80% 

100% 

1 

7 

  

  

  

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率 

≥80% 

100% 

2 

2 

  

  

  

旗区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设备购置率 

≥80% 

100% 

1 

1 

  

  

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率 

≥90% 

100% 

1 

1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率 

≥80% 

100% 

1 

1 

  

  

旅游厕所抽查率(每年一次常态化抽查检查) 

≥10% 

28.70% 

1 

1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完成率 

≥80% 

100% 

1 

1 

  

  

  

时效指标 

各类补贴发放资金 

2021年1月—12月 

11月 

5 

5 

  

  

  

各类活动 

2021年1月——12月 

11月 

2 

2 

  

  

免费开放配套经费 

3月底前完成 

3月 

3 

3 

  

  

成本指标 

群众文化活动经费 

≤277.77万元 

277.77万元 

5 

5 

  

  

  

购买其他公共文化服务经费 

≤80万元 

76.51万元 

1 

1 

  

  

  

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补贴经费 

≤275万元 

275万元 

2 

2 

  

  

  

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设备补助经费 

≤45万元 

44.9万元 

1 

1 

  

  

  

免费开放配套经费 

≤48.23万元 

48.23万元 

1 

1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经费 

≤100万元 

100万元 

1 

1 

  

  

  

旅游厕所项目经费 

≤40万元 

40万元 

1 

1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经费 

≤30万元 

30万元 

1 

1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举办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提升 

15 

15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提升服务水平 

提升服务水平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长期 

长期 

5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农牧民满意度 

≥94% 

96% 

3 

3 

  

  

群众满意度 

≥93% 

96% 

3 

3 

  

  

  

图书馆、文化馆满意度 

≥95% 

95% 

4 

4 

  

  

总分 

100 

99.4 

  

  

    

    

    

4.文旅营销经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文旅营销经费数量指标计划内容为各旗区举办特色文旅活动5次,实际举办5次;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3次,实际举办5次;印刷制作文化旅游宣传品3种,实际印刷制作3种;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市内公交、机场等游客密集场所投放鄂尔多斯形象广告)2个,实际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市内公交、机场等游客密集场所投放鄂尔多斯形象广告)4个;旅常规支出,如专家评审、常规检查、参加活动、常规支出等5次,实际支出5次,完成率100%。

文旅营销经费质量指标计划内容为活动内容和参与人数广泛参与,实际活动内容和参与人数5次;积极有效宣传推介鄂尔多斯旅游产品,实际为积极有效宣传推介鄂尔多斯旅游产品;宣传品内容有效突出鄂尔多斯文旅特色,实际为宣传品内容有效突出鄂尔多斯文旅特色;充分有效展示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资源、形象,实际为充分有效展示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资源、形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文旅营销经费时效指标计划内容为各项工作实际2021年1-12月,实际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前;服务期为项目在合同期内完成,实际服务服务期为项目在合同期内完成,工作完成及时,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文旅营销经费成本指标计划内容为各旗区举办特色文旅活动费用450万、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费用176万、

印刷制作文化旅游宣传品费用 150万、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市内公交、机场等游客密集场所投放鄂尔多斯形象广告)费用350万、文旅常规支出,如专家评审、常规检查、参加活动、常规支出等费用41万,实际共支出1140.97万元,项目支出未超出总预算,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文旅营销经费经济效益指标计划内容为旅游收入、游客数量逐步增加,实际完成情况为旅游收入、游客数量逐步增加,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文旅营销经费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计划内容为逐步提升旅游A级景区、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品质,不断扩大鄂尔多斯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和项目长期可持续发挥作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完成情况较好。

(3)满意度指标

文旅营销经费工作中,使得项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投诉和不满意的情况,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

(4)自评得分情况

文旅营销经费申报流程符合规定,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有较为完善的机制,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使项目有效执行,完成项目目标,使项目产生了较好的效果,综合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5)项目立项、实施存在的问题

项目立项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21〕40号)、《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2019-2025)》、《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产业发〔2020〕78号)。

(6)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未发现问题。

(7)后续工作计划

文旅营销经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但是仍需继续提升旅游A级景区、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品质,不断扩大鄂尔多斯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8)措施及办法

发力新媒体,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围绕四季旅游品牌和产品打造,加强与新媒体专业机构合作,策划制作宣传内容,通过抖音、快手、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做好海量推广,精准投放人群和客源地,推火一批研学游、亲子游、自驾游、红色游、度假康养、精品旅游等新产品。

    

文旅营销经费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 刘惠 

  

  

电话: 

8588524 

项目名称 

文旅营销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67 

1167 

1140.97 

10 

98% 

9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167 

1167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举办特色文旅活动、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印刷制作文化旅游宣传品、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全面深化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在理念、产业、市场、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创新发展,持续提升文化旅游的供给能力、综合效益和服务质量,推动鄂尔多斯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通过开展举办特色文旅活动、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印刷制作文化旅游宣传品、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全面深化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在理念、产业、市场、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创新发展,持续提升文化旅游的供给能力、综合效益和服务质量,推动鄂尔多斯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各旗区举办特色文旅活动 

≥5次 

5次 

4 

4 

  

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 

≥3次 

5次 

3 

3 

  

印刷制作文化旅游宣传品 

≥3种 

3种 

4 

4 

  

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市内公交、机场等游客密集场所投放鄂尔多斯形象广告) 

≥2个 

4个 

5 

5 

  

文旅常规支出,如专家评审、常规检查、参加活动、常规支出等 

≥5次 

5次 

5 

5 

  

质量指标 

活动内容和参与人数 

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游客、市民广泛参与 

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游客、市民广泛参与 

3 

3 

  

积极宣传推介鄂尔多斯旅游产品 

有效 

有效 

3 

3 

  

宣传品内容突出鄂尔多斯文旅特色 

有效 

有效 

3 

3 

  

充分展示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资源、形象 

有效 

有效 

3 

3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 

2021年1-12月 

2021年12月前 

5 

5 

  

服务期 

项目在合同期内完成 

符合 

3 

3 

  

成本指标 

各旗区举办特色文旅活动费用 

≤450万 

1140.97万元 

3 

3 

  

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费用 

≤176万 

3 

3 

  

印刷制作文化旅游宣传品费用 

≤150万 

3 

3 

  

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市内公交、机场等游客密集场所投放鄂尔多斯形象广告)费用 

≤350万 

3 

3 

  

文旅常规支出,如专家评审、常规检查、参加活动、常规支出等费用 

≤41万 

3 

3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旅游收入、游客数量 

逐步增加 

符合 

9 

9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旅游A级景区、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品质,不断扩大鄂尔多斯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逐步提升 

符合 

5 

4 

仍需持续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可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长期 

符合 

10 

9 

仍需持续提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游客满意度提升 

≥80% 

符合 

10 

10 

  

总分 

100 

98 

  

    

5.艺术与创作经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艺术与创作经费数量指标计划内容为赴旗区及周边地区采风活动次数2次,补贴全市国有文艺院团数12家家,戏曲传承保护进校园乡村活动场次6场次,实际赴旗区及周边地区采风活动1次,补贴全市国有文艺院团12家,戏曲传承保护进校园乡村活动6场次,因疫情原因,赴旗区及周边地区采风活动未完成2次目标。 

  艺术与创作经费质量指标计划内容为新创优秀剧节目10件,演出覆盖率9旗区,戏曲保护传承进校园乡村覆盖率9旗区,实际新创优秀剧节目30件,演出覆盖率9旗区,戏曲保护传承进校园乡村覆盖9旗区,质量指标全部完成,完成情况较好。 

  艺术与创作经费时效指标计划内容为各项活动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实际各项活动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艺术与创作经费成本指标计划内容为采风创作、优秀作品补助预算40万元,惠民演出、网上乌兰牧骑工作推进预算144万元,戏曲进校园进乡村预算25万元,实际支出184.62万元,未超出预算,成本指标完成较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艺术与创作经费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绩效内容为加强文艺院团创作演出水平,优秀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对全市文化建设及上层建设的影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项目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均达到了理想效果,但是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艺术与创作经费工作中,使得项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投诉和不满意的情况,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

(4)自评得分情况

艺术与创作经费申报流程符合规定,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有较为完善的机制,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使项目有效执行,完成项目目标,使项目产生了较好的效果,综合评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

(5)项目立项、实施存在的问题

项目立项依:《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党办发〔2018〕18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和地方戏保护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7〕31号)、《内蒙古自治区文旅厅关于印发<新时代乌兰牧骑职能建设方案>的通知》。

实施存在的问题:因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原定时间开展。

(6)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未发现问题。

(7)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通过线下演出或线上展播形式继续开展活动,进一步丰富全市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8)措施及办法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管理好,使用好专项资金,创作更多优秀文艺作品,不断加大文化惠民服务力度,提升新时代乌兰牧骑职能建设,推进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

艺术与创作经费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 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                     

刘少蓉 

电话: 

15044795858 

项目名称 

艺术与创作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9 

209 

184.62 

10 

88.33%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9 

209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创作采风、惠民演出、戏曲传承等项目的实施,提高全市国有文艺院团创作演出水平,加强院团自身建设,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 

全部完成通过创作采风、惠民演出、戏曲传承等项目的实施,提高全市国有文艺院团创作演出水平,加强院团自身建设,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赴旗区及周边地区采风活动次数 

≥2次 

1 

6 

3 

疫情原因影响 

补贴全市国有文艺院团数 

≤12家 

12 

6 

6 

  

戏曲传承保护进校园乡村活动场次 

≥6场 

16 

6 

6 

  

质量指标 

新创优秀剧节目 

≥10件 

≥30 

6 

6 

  

演出覆盖率 

≤9旗区 

9旗区 

6 

6 

  

戏曲保护传承进校园乡村覆盖率 

≤9旗区 

9旗区 

6 

6 

  

时效指标 

各项活动完成时间 

12月底前 

12月底 

5 

5 

  

成本指标 

采风创作、优秀作品补助预算 

≤40万元 

184.62万元 

3 

3 

  

惠民演出、“网上乌兰牧骑”工作推进预算 

≤144万元 

3 

3 

  

戏曲进校园进乡村预算 

≤25万元 

3 

3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文艺院团创作演出水平 

有效 

有效 

6 

6 

  

优秀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有效 

有效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 

长期 

长期 

6 

6 

  

对全市文化建设及上层建设的影响 

重要 

重要 

6 

6 

  

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 

长期 

长期 

6 

6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院团满意度 

≥90% 

≥90% 

5 

5 

  

观众满意度 

≥80% 

≥80% 

5 

5 

  

总分 

100 

99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文旅营销经费申报流程符合规定,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有较为完善的机制,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使项目有效执行,完成项目目标,使项目产生了较好的效果,综合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鄂尔多斯市文旅营销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旅游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目前已被列为世界第三大产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旅游消 费的需求也进一步提升。近几年来,我国旅游业一直保持平稳较 快增长,有力的拉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提升。旅游业已成为重要 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城市经济发展、劳动力就业、 城市形象、产业结构优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市民素质的提高、 环境与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2019 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 知》(国办发〔2019〕41 号)文件中第三章第一节推进智慧旅游发展提出通过互联网有效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促进旅行 社等旅游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饭店、主 题公园、民宿等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旅游营销传播的针对性和有效 性。第七章第五节创新旅游宣传推广中提出要创新国内旅游宣传推广体制机制,推进现代化、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支持建设一批旅游营销创新基地,孵化一批具有较高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旅游品牌。推动旅游宣传推广与城市经济发展、节庆品牌塑造、商务环境改善等互动发展和一体发展 2021 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 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 91 号)文件指出要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中部地区,包括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充分发挥草原、森林、山地、沙漠、黄河、长城的特色底蕴,以呼包鄂乌城市群为核心,深化旅游合作,重点发展文化遗产旅游、草原旅游、沙漠旅游、黄河旅游、长城旅游、红色旅游,创新开发康养旅游、体育旅游、乡村旅游和休闲度假等旅游新业态,着力推进鄂尔多 斯市建设成为文化体验和休闲旅游目的地,联合打造高端特色旅 游目的地。全面加强呼包鄂乌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一体化建设,全力推动数字内容、创意设计、网络文化、精品演艺、文创产品、传统工艺等现代文化产业,打造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区、文 化科技和文化创意高地。 其中,鄂尔多斯市要以自然生态、历 史文化和民俗风情为依托,重点围绕成吉思汗陵园、鄂尔多斯民俗、红色文化、黄河风情、库布齐沙漠以及鄂尔多斯城市核心区,突出文化体验和休闲度假特色,推进文化和旅游提档升级,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和功能,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文化体验和休闲旅游目的地。《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作为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的行动纲领,提出十四五期间,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思路、方向、路径,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建设旅游 休闲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6 年)的通知》(鄂府发〔2021〕60 号)文件提出加强宣传营销,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旅游休闲城市,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鄂尔多斯作出新贡献。在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要打造品牌节庆活动,持续打响草原丝路上的花园城市品牌,按照四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的要求,不间断在全市举办鄂尔多斯四季赏花文旅活动,重点打造鄂尔多斯草原丝路文化旅游节、鄂尔多斯国际马拉松赛事等一批节事节会品牌。2021 年鄂尔多斯市安排 1167 万元文旅营销经费用于支持鄂尔多斯市旅游发展,该笔资金主要用于鄂尔多斯市与旗区合办的各项文旅活动补贴、开展文化旅游公共营销推介活动、制作各类文化旅游宣传品、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室内氛围营造以及其他常规支出,如专家评审、参加活动等。 

  (二)项目预算及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预算情况 

  2021 年鄂尔多斯市文旅营销经费共计 1167 万元,以资金支出方向看,用于鄂尔多斯市与旗区合办文旅活动补贴资金共计450 万元、开展文化旅游公共营销推荐活动资金 176 万元、制作各类文化旅游宣传品资金 150 万元、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室内氛围营造资金 350 万元、文旅常规支出 41万元;以资金下达地区来看,累计下达旗区资金共计580万元,下达鄂尔多斯市服务保障中心 9.25 万元、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 万元、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资金 547.75 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2021 年文旅营销经费预算 1167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日,执行 1030.97 万元,其中下达旗区预算 580 万元、执行 470万元,下达市文旅局预算 547.75 万元、执行 521.72 万元1,下达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 万元、执行 30 万元,下达服务保障中心 9.25 万元,执行 9.25 万元。 

  由采购备案表统计知,2021年市文旅局用于购买传播服务 预算共计663.85万元、其中使用202年文旅营销经费预算432.55万元。剩余231.3万元资金由2020年文旅营销经费结转资金及部分2022年文旅营销经费构成,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市文旅局支付传播服务费共计 448.91 万元。截止 2022 年6 月30日,支付传播服务费共计 485.59 万元。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文旅营销经费数量指标计划内容为各旗区举办特色文旅活动5次,实际举办5次;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3次,实际举办5次;印刷制作文化旅游宣传品3种,实际印刷制作3种;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市内公交、机场等游客密集场所投放鄂尔多斯形象广告)2个,实际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市内公交、机场等游客密集场所投放鄂尔多斯形象广告)4个;旅常规支出,如专家评审、常规检查、参加活动、常规支出等5次,实际支出5次,完成率100%。 

  文旅营销经费质量指标计划内容为活动内容和参与人数广泛参与,实际活动内容和参与人数5次;积极有效宣传推介鄂尔多斯旅游产品,实际为积极有效宣传推介鄂尔多斯旅游产品;宣传品内容有效突出鄂尔多斯文旅特色,实际为宣传品内容有效突出鄂尔多斯文旅特色;充分有效展示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资源、形象,实际为充分有效展示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资源、形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文旅营销经费时效指标计划内容为各项工作实际2021年1-12月,实际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前;服务期为项目在合同期内完成,实际服务服务期为项目在合同期内完成,工作完成及时,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文旅营销经费成本指标计划内容为各旗区举办特色文旅活动费用450万、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费用176万、 

  印刷制作文化旅游宣传品费用 150万、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市内公交、机场等游客密集场所投放鄂尔多斯形象广告)费用350万、文旅常规支出,如专家评审、常规检查、参加活动、常规支出等费用41万,实际共支出1140.97万元,项目支出未超出总预算,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级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名称 

计划完成值 

实际完成值 

数量指标 

各旗区举办特色文旅活动 

≥5次 

5次 

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 

≥3次 

5次 

印刷制作文化旅游宣传品 

≥3种 

3种 

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市内公交、机场等游客密集场所投放鄂尔多斯形象广告) 

≥2个 

4个 

文旅常规支出,如专家评审、常规检查、参加活动、常规支出等 

≥5次 

5次 

质量指标 

活动内容和参与人数 

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游客、市民广泛参与 

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游客、市民广泛参与 

积极宣传推介鄂尔多斯旅游产品 

有效 

有效 

宣传品内容突出鄂尔多斯文旅特色 

有效 

有效 

充分展示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资源、形象 

有效 

有效 

活动内容和参与人数 

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游客、市民广泛参与 

5次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 

2021年1-12月 

2021年12月前 

服务期 

项目在合同期内完成 

符合 

成本指标 

各旗区举办特色文旅活动费用 

≤450万 

1140.97万元 

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费用 

≤176万 

印刷制作文化旅游宣传品费用 

≤150万 

利用各类媒体资源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内氛围营造(市内公交、机场等游客密集场所投放鄂尔多斯形象广告)费用 

≤350万 

文旅常规支出,如专家评审、常规检查、参加活动、常规支出等费用 

≤41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文旅营销经费经济效益指标计划内容为旅游收入、游客数量逐步增加,实际完成情况为旅游收入、游客数量逐步增加,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文旅营销经费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计划内容为逐步提升旅游A级景区、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品质,不断扩大鄂尔多斯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和项目长期可持续发挥作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完成情况较好。 

二级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名称 

计划完成值 

实际完成值 

经济效益指标 

旅游收入、游客数量 

逐步增加 

符合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旅游A级景区、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品质,不断扩大鄂尔多斯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逐步提升 

符合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项目可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长期 

符合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文旅营销经费工作中,使得项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投诉和不满意的情况,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 

二级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名称 

计划完成值 

实际完成值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游客满意度提升 

≥80% 

符合 

(4)自评得分情况

  文旅营销经费申报流程符合规定,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有较为完善的机制,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使项目有效执行,完成项目目标,使项目产生了较好的效果,综合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力    联系电话:0477-8183865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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