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采购项目:2022年鄂尔多斯市乡村旅游标识标牌视觉识别系统项目
三、采购金额(万元):75000元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风正宇城市景观照明公司
五、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因2021年市级乡村文化旅游重点村(嘎查)评定情况变动(原计划评定50个重点村,实际评定51个,另有评定之前的已安装标识系统的3个示范村复核不达标,需要移位到新评定的重点村,上述项目内容超出了2021年招标工作计划范围,为保证项目的连续性,需要补充完善。
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风正宇城市景观照明公司承接了2020年和2021年鄂尔多斯乡村旅游标识标牌视觉识别系统项目,为保证2022年实施项目与原有采购项目产品和配套服务的一致性,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应正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477-8588253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