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自治区文旅厅印发实施了新的乡村(牧区)旅游星级接待户管理办法和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指标。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着“早宣贯、早培训、早见效”的工作思路,为更好推进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于3月3至4日,在伊金霍洛旗成功举办了2021年全市乡村(牧区)旅游与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解读培训班。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旗区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及参与申评晋级的农牧家乐接待户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了帮助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学习新指标、把握新方向,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自治区星评指标编纂委员会专家,进行了专题理论解读和现场观摩指导,自治区旅游智库专家围绕星评标准和申报流程进行逐项细致讲解。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训人员表示获益良多,同时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表示将加以完善改进。此次培训为加强全市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优化旅游营商环境、提升全市乡村(牧区)接待标准和服务质量奠定了一定基础。
新的管理办法所称的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是指依托乡村资源与环境,体现乡村生产与生活特色,为旅游者提供餐饮、住宿、观光、休闲、娱乐和购物等服务的小规模经营单位。全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的申请、评定、管理适用本办法。新指标从环境、安全、建筑风格、餐饮、住宿、娱乐、综合服务和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指标要求。新指标的可操作性更强、落地性更好。
发展乡村旅游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平台,是刺激消费和扩大内需的积极手段,对做好“三农”工作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全市将以本次培训为起点,不断推动乡村旅游规范健康发展,努力构建产业体系,逐步形成规模化发展格局,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鄂尔多斯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