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鄂尔多斯群星演唱会门票霸王条款 | 来信时间 | 2025-04-08 |
正文 | 本人于2025年4月7日在猫眼平台购入两张演唱会门票,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前往,联系平台申请退票,该平台客服反映根据他们自定的规则,不予退票,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因此猫眼作为经营者需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2.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在未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本人要求该平台及时退票退款 | ||
处理部门 | 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25-04-09 00:00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收到,工作人员已多次尝试通过预留电话联系您,但未成功建立联系,请您联系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0477-8583318,感谢您的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