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一)违规异地行政执法问题。超越法定职权、违规异地执法等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直接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者罚款收入挂钩、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直接收缴罚款,以及利用行政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谋取利益、摊派费用等行为。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擅自增设收费事项、收费项目不合法等问题;没有法律依据或超出法定权限对公民、法人等主体实施罚款的问题;不具备行政检查资格的主体实施行政检查或行政检查主体超越法定范围实施行政检查、未持执法证件实施行政检查等;超范围、超期限违法查封等行为。
二、征集方式
针对以上三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一)电话和通信地址
1.电话:0477-8181108
2.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鄂尔多斯国泰商务广场-T6,邮编:017200)。
(二)电子邮箱:swljzcfgk1915@163.com
(三)现场举报:可直接到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1915室举报反映。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 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项
(一)不受理与本公告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通过来电、来文或到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场提交。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8日